Query提供了多種綁定事件的方式,每種方式各有其特點,明白了它們之間的異同點,有助于我們在寫代碼的時候進行正確的選擇,從而寫出優雅而容易維護的代碼。下面我們來看下jQuery中綁定事件的方式都有哪些。
jQuery中提供了四種事件監聽方式,分別是bind、live、delegate、on,對應的解除監聽的函數分別是unbind、die、undelegate、off。在開始看他們之前,先來聲明一個例子,各函數的用法將圍繞這個例子進行,
同時再聲明一個函數,用來作為監聽函數,JS代碼如下:
function getHtml(){
alert(this.innerHTML);
}
1、bind(type,[data],function(eventObject))
bind是使用頻率較高的一種,作用就是在選擇到的元素上綁定特定事件類型的監聽函數,參數的含義如下:
type:事件類型,如click、change、mouseover等;
data:傳入監聽函數的參數,通過event.data取到。可選;
function:監聽函數,可傳入event對象,這里的event是jQuery封裝的event對象,與原生的event對象有區別,使用時需要注意。
我們來瞄一眼bind的源碼:
bind: function( types, data, fn ) {
return this.on( types, null, data, fn );
}
可以看到內部是調用了on方法,這個on是什么樣的呢?稍后我們再看。先用我們上面的例子來試試:
$(‘#myol li’).bind(‘click’,getHtml);
bind的特點就是會把監聽器綁定到目標元素上,有一個綁一個,在頁面上的元素不會動態添加的時候使用它沒什么問題。但如果列表中動態增加一個“列表元素5”,點擊它是沒有反應的,必須再bind一次才行。要想不這么麻煩,我們可以使用live。
jQuery還有一種事件綁定的簡寫方式如a.click(function(){});、a.change(function(){});等,它們的作用與bind一樣,僅僅是簡寫而已。
2、live(type, [data], fn)
live的參數和bind一樣,它又有什么蹊蹺呢,我們還是先瞄一眼源碼:
live: function( types, data, fn ) {
jQuery( this.context ).on( types, this.selector, data, fn );
return this;
}
可以看到live方法并沒有將監聽器綁定到自己(this)身上,而是綁定到了this.context上了。這個context是什么東西呢?其實就是元素的限定范圍,看了下面的代碼就清楚了:
$(‘#myol li’).context; //document
$(‘#myol li’,‘#myol’).context; //document
$(‘#myol li’,$(‘#myol’)[0]); //ol
通常情況下,我們都不會像第三種方式那樣使用選擇器,所以也就認為這個context通常就是document了,即live方法把監聽器綁定到了document上了。不把監聽器直接綁定在元素上,你是不是想起事件委托機制來了呢?若沒有,可以點擊這里回憶一下。live正是利用了事件委托機制來完成事件的監聽處理,把節點的處理委托給了document。在監聽函數中,我們可以用event.currentTarget來獲取到當前捕捉到事件的節點。下面的例子來揭曉:
$(‘#myol li’).live(‘click’,getHtml);
使用事件委托的優點一目了然,新添加的元素不必再綁定一次監聽器。看來live這貨還真不錯,以后拋棄bind就用它了!可以嗎?答案是否定的,而且是大大的否定。因為將監聽器綁定到了document上,所以事件的處理得等待層層冒泡,直到冒泡到根節點才開始處理,在DOM樹較深或者節點的嵌套關系很復雜時,會有意想不到的結果,根節點的負擔太重了。就像四世同堂、五世同堂,甚至八世同堂(現實中不太可能,但在HTML中層級關系可能遠比這還多),老爺子肯定記不清哪個孫子是哪個兒子的,哪個重孫又是哪個兒子的兒子的,老爺子腦子一亂,糊涂了,事情就辦錯了。為此,jQuery官方已宣布在1.7版本開始廢棄live,改用其他方式代替。所以我們也順應號召,罷用此方法。
正因為live存在那樣的缺點,所以我們就思考,既然老爺子負擔那么重,可不可以別把監聽器綁定在document上呢,綁定在就近的父級元素上不就好了。順應正常邏輯,delegate誕生了。
3、delegate(selector,type,[data],fn)
參數多了一個selector,用來指定觸發事件的目標元素,監聽器將被綁定在調用此方法的元素上。看看源碼:
delegate: function( selector, types, data, fn ) {
return this.on( types, selector, data, fn );
}
又是調用了on,并且把selector傳給了on。看來這個on真的是舉足輕重的東西。照樣先不管它。看看示例先:
$(‘#myol’).delegate(‘li’,‘click’,getHtml);
我們在例子中將監聽器綁定到ol上,event.currentTarget顯示當前捕獲到事件的元素是ol。這下,我們的選擇又多了一些靈活性,不單可以利用事件委托,還可以選擇委托的對象。畢竟老麻煩同一個人幫忙很不好嘛。對于如何選擇委托對象,還是需要一定的策略的,畢竟父級元素可以有很多。我覺得原則應該是選擇最近的“穩定”元素,選擇最近是因為事件可以更快的冒泡上去,能夠在第一時間進行處理。所謂“穩定”是指該父級元素是一開始就在頁面上的,不是動態添加上來的,而且將來也不會消失掉,這樣可以保證它可以時時監控著自己的孩子。
看了這么多,你是不是迫不及待想看看這個on的真實面目了呢,這就來:
4、on(type,[selector],[data],fn)
參數與delegate差不多但還是有細微的差別,首先type與selector換位置了,其次selector變為了可選項。交換位置的原因不好查證,應該是為了讓視覺上更舒服一些吧。
我們先不傳selector來看一個例子:
$(‘#myol li’).on(‘click’,getHtml);
可以看到event.currentTarget是li自己,與bind的效果一樣。至于傳selector進去,就是跟delegate一樣的意義了,除了參數順序不同,其他完全一樣。
終于看到on的真實作用了,那么,這么多的事件綁定方式,我們該如何進行選擇呢?
其實這個問題是完全不必糾結的,因為你已經知道他們之間的區別了不是么?根據實際情況斟酌使用就行。不過官方有一個推薦就是盡量使用on,因為其他方法都是內部調用on來完成的,直接使用on可以提高效率,而且你完全可以用on來代替其他三種寫法。至于如何代替我想就不必這么直白的寫出來了,真正理解它們的區別之后自然而然也就不是難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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