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公司中興通訊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名稱“中興通訊”(000063.SZ)]與美國公司Vringo展開的這場全球?qū)@麘?zhàn),是個耐人尋味的案子,值得中國公司借鑒。
根據(jù)律師解讀,雙方糾紛,最終是因為取證上的短板使中興處于非常被動的地位, Vringo于是利用這個程序上的優(yōu)勢,成功迫使中興和解。令人嘆息的是,本案的重心居然不是在實質(zhì)性法律點上的辯護,反而是程序上的爭議。
當然,事后諸葛亮誰都可以做,但是訴訟過程中戰(zhàn)局錯綜復(fù)雜,局勢瞬息萬變,當事人在某個特定情況下的考慮和衡量外人很難了解,所以應(yīng)該對當事人多一份寬容和理解!
2015年12月18日,中興和Vringo向美國紐約州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以下簡稱“地方法院”)提交法庭文書,結(jié)束了雙方的訴訟。在此之前,Vringo于2015年12月9日宣布和中興達成全球和解,中興同意支付給Vringo2150萬美元的專利許可費。
而且,在Vringo給美國證監(jiān)會的報表上有披露,中興這筆款項要在2015年12月22日或之前支付。由于此案是庭外和解,根據(jù)美國法律,中興不可以上訴。
案件回顧
本案引起公眾的關(guān)注是因為在2015年8月12日,美國地方法院頒布了一份27頁的判決意見書(“Memorandum Opinion”,以下簡稱“判決書”),案件是Vringo訴中興案(案件號14-cv-4988)和中興訴Vringo案(案件號15-cv-0986)兩案合審案。
本案源于雙方的全球?qū)@m紛。中興爭辯其法務(wù)總監(jiān)(“chief counsel”)郭小明不能入境美國接受Vringo的詢問取證(“deposition”),原因是美國聯(lián)邦政府正在針對中興是否有非法販賣來源于美國的設(shè)備到伊朗進行刑事調(diào)查,而郭先生有可能一入境就會被拘留或逮捕(“detained or arrested”)。
地方法院拒絕接受中興的這個理由,堅持要求郭先生到美國接受詢問取證。令人驚訝的是,這份27頁的判決書詳細描述了中興和Vringo正在進行的全球?qū)@麘?zhàn)爭的來龍去脈。其中故事涉及專利、反壟斷、合同、刑法等法律,精彩迭出堪比好萊塢大片。
中興和Vringo的全球糾紛
首先看一下這兩個法律界好萊塢大片的主角。
中興,當然大家比較熟悉,是總部在中國深圳的一個通訊公司,是中國五大和全球十大智能手機制造商之一。Vringo是美國紐約的一個納斯達克上市的專利運營公司,擁有600多個專利。
事件還得追溯到2012年8月,Vringo頒發(fā)股票融資2200萬美元從諾基亞公司破產(chǎn)拍賣時購買了500多個專利,其中至少有7個專利被認為是無線通信的標準必要專利。Vringo必須依照公平合理不歧視(以下簡稱“FRAND”)的原則許可這些標準必要專利。
2012年10月開始,Vringo在澳大利亞、巴西、法國、德國、印度、馬來西亞、荷蘭、羅馬尼亞、西班牙和英國等國家起訴中興專利侵權(quán)。
2013年末,中興和Vringo同意見面談判和解事宜。
2013年11月26日,Vringo提供給中興一份保密協(xié)議。
2013年12月9日,中興簽署這份保密協(xié)議,有效日從2013年12月6日開始。該保密協(xié)議規(guī)定任何和談判相關(guān)的文書和信息為保密信息,禁止雙方在目前或?qū)淼脑V訟中使用這些保密信息。雙方同意如有爭議用紐約法解釋保密協(xié)議和在紐約州的法庭起訴。
2013年12月10日,中興和Vringo見面談判。Vringo做了40頁的演示,同時提供了和解方案。所有文件的每一頁都注明是保密文件。
2014年2月24日,中興在深圳提交反壟斷訴訟,指控Vringo在專利許可拒絕遵守FRAND原則所以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中興的起訴狀引用了Vringo的保密信息。Vringo一開始并不知道深圳的這個訴訟,直到2014年6月26日才從深圳法院拿到中興的起訴狀和相關(guān)資料。
2014年4月10日,中興向歐盟委員會對Vringo提出發(fā)壟斷的指控。
2014年5月15日,Vringo收到歐盟委員會的相關(guān)文件,需要在2014年6月17日之前答復(fù)。此時,Vringo還不知道自己在深圳被告了。所以Vringo在2014年6月4日發(fā)函給中興要求中興給一個豁免(“waiver”),允許Vringo在答復(fù)歐盟委員會時可以使用談判中的保密信息。Vringo在答復(fù)截止日期之前沒有收到中興的回復(fù),所以受保密協(xié)議的約束,Vringo在它的答復(fù)文書中抹去了相關(guān)的保密信息。
2014年6月24日,中興回函,提出同意豁免的兩個條件:(1)雙方互給豁免。(2)豁免的保密信息必須和中興給歐盟委員會的指控直接相關(guān)。地方法院認為,由此可以推理中興承認保密協(xié)議的有效性。
2015年1月13日,Vringo收到中國發(fā)改委的信件,說發(fā)改委已經(jīng)啟動對Vringo的反壟斷調(diào)查。中興在本案取證過程中承認自己2014年4月把Vringo在2013年12月10日做的演示稿交給了發(fā)改委。
同時,2014年7月2日,Vringo在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指控中興違反保密協(xié)議。第二天馬上又提交法院動議,要求法院下達臨時禁令。2014年7月7日,地方法院頒布臨時禁令,禁止中興使用、引用或泄露保密信息。2014年8月13日,Vringo修改了起訴狀,增加了欺詐性引誘(Vringo透露保密信息)、違反了誠實信用和公平交易的隱含合約條款,和不公平競爭的訴求。
2015年2月5日,中興在美國特拉華州聯(lián)邦法院起訴Vringo,指控Vringo違反了誠實信用進行談判,或根據(jù)FRAND原則許可標準必要專利的合同義務(wù)。特拉華州聯(lián)邦法院從方便、有效、一致和公平角度考慮,把案件轉(zhuǎn)到了紐約州南區(qū)聯(lián)邦地方法院,進行兩案合審。
在訴訟過程中, 地方法院認為中興積極抵制提供文件和其他取證請求。因為郭先生批準了中興的“用戰(zhàn)爭制造和平(use war to make peace)”的策略,所以Vringo要求對郭先生詢問取證。地方法院認為中興故意拖延,開始辯稱郭先生是公司高管,對本案案情不了解,所以沒有必要被詢問取證。Vringo被迫提交法庭動議請求地方法院命令郭先生來紐約接受詢問取證。2015年7月24日,地方法院批準了Vringo的請求。
2015年8月5日,中興提交法庭動議,第一次披露美國聯(lián)邦政府正在針對中興是否有非法販賣來源于美國的設(shè)備到伊朗進行刑事調(diào)查,導(dǎo)致郭先生有可能一入境就會被拘留或逮捕,所以請求法庭重新衡量之前批準Vringo的法庭動議的決定。中興還提出,如果地方法院強行要求郭先生來美國接受詢問取證的話,中興會被迫不遵守地方法院的命令而接受制裁。
地方法院認為,鑒于中興之前的缺乏坦誠和故意拖延的表現(xiàn),法院雖有自由裁量權(quán)但是不會對中興做有利的裁決。所以,地方法院在2015年8月11日拒絕了中興的法庭動議。2015年8月12日,地方法院頒布了前面提到的修改后的判決意見書。
由于中興沒有遵守地方法院的取證命令,2015年9月8日,Vringo提交法律動議,要求法院直接判中興敗訴,并且賠償Vringo的律師費。2015年12月9日,Vringo宣布和中興達成全球和解,中興同意支付Vringo2150萬美元的專利許可費,雙方也因此結(jié)束全球的專利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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