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L認證
什么是UL認證
UL是英文保險商試驗所(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的簡寫。UL安全試驗所是美國最有權威的,也是界上從事安全試驗和鑒定的較大的民間機構。它是一個獨立的、非營利的、為公共安全做試驗的專業機構。它采用科學的測試方法來研究確定各種材料、裝置、產品、設備、建筑等對生命、財產有無危害和危害的程度;確定、編寫、發行相應的標準和有助于減少及防止造成生命財產受到損失的資料,同時開展實情調研業務。總之,它主要從事產品的安全認證和經營安全證明業務,其最終目的是為市場得到具有相當安全水準的商品,為人身健康和財產安全得到保證作出貢獻。就產品安全認證作為消除國際貿易技術壁壘的有效手段而言,UL為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也發揮著積極的作用。
UL始建于1894年,初始階段UL主在靠防火保險部門提供資金維持動作,直到1916年,UL才完全自立。經過近百年的發展,UL已成為具有世界知名度的認證機構,其自身具有一整套嚴密的組織管理體制、標準開發和產品認證程序。UL由一個有安全專家、政府官員、消費者、教育界、公用事業、保險業及標準部門的代表組成的理事會管理,日常工作由總裁、副總裁處理。目前,UL在美國本土有五個實驗室,總部設在芝加哥北部的Northbrook鎮,同時在***和香港分別設立了相應的實驗室。
UL標志及使用
在產品上或和產品相關地使用UL的列名、分級、認可標記是UL指定的用來區分在UL跟蹤檢驗服務下生產的產品的唯一方法。某一公司的名字在UL的產品目錄上出現,并不表示該公司的所在產品都是UL列名、分級或認可的,只有那些帶有UL標記的產品才能認為是在UL跟蹤檢驗服務下生產的產品。
針對UL不同的服務種類,UL標記可以分為三在類,分別是列名、分級和認可標記,這些標記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就是UL的圖案符號,這些符號都是UL的注冊商標。三種符號分別用于三種不同服務的產品上,不能混用,否則可認為是假冒產品。由于分級標記在我國比較少見,因而下面只介紹列名和認可兩種標記。UL的服務不僅依據美國UL標準,也依據加拿大標準(C-UL),由此,UL標記也分為用于UL產品和C-UL產品以及兩者都滿足三種,注意:在2008年1月之前,對于同時為UL和C-UL列名或認可的產品,可以同時加貼UL和C-UL標記,但到2008年,則必須使用上表中第三列的標記。
“檢驗細則”中說明了那一種的標志是您被準許使用的,還有這個標志是應當置附在產品的那一個位置。這個標志僅在制造廠商符合“檢驗細則”的規定和“跟蹤檢驗服務協議”的條款的情況下才可以使用的。(第2款)除非您得到“檢驗細則”的準許,UL的標志不能以任何的方式使用在產品或包裝上。(第3款)。
如果您的產品是在UL的一種服務之下,而且符合UL的要求,UL則準許您在您的促銷或宣傳的廣告中引用UL的標志和U的名字,但是此引用不可以造成引導大眾產生不實的印象。一個簡單的引用說產品是“Listed By UL”或“Recognized By UL”,或者是UL標志的圖樣,均屬恰當,視其所屬的服務類別而定;您所使用的產品標志的詞句應和"檢驗細則"里所陳述的符合。當您的產品是屬于UL的分類服務之時,在您的廣告中關系到UL的參考詞句則必須引述。
UL測試
一旦UL獲得你能提供的所有數據,UL可以決定由哪個部門來測試產品。UL的工程部將:
??制定測試計劃,
??提供估計的測試費用,
??大致的測試結束時間,
??發送申請表格,
在這時候,如果你有任何的時間期限,你應該通知UL以便它在安排測試時間的時候加以考慮。一旦你返回了申請書并提供的相應的預付款,并且UL的工程師收到了相應的測試樣品,UL工程師可以開始真正測試你的產品。
??一旦產品測試結束,你的項目工程師會通知你產品是否符合UL的要求。對于符合UL要求的產品,項目工程師會根據測試數據編寫一本正式的報告。測試數據也將用于跟蹤服務并作為跟蹤服務細則的基礎部分。
跟蹤服務細則是一本詳細描述了經UL測試符合UL要求產品的結構的文件。UL的現場代表將用此文件作為指導來實施在工廠進行的周期性UL產品檢驗。
在UL工程師將測試報告發送給你之前,你必須同意參加UL的跟蹤服務計劃。你必須通過簽署并返回跟蹤檢驗報告以表示參加這個計劃。通常,這份文件會在申請表發送的幾天后寄出。
如果因為某種原因使你的產品不符合UL的要求,UL會通知你不符合要求的各項。如果你選擇更改產品并愿意重復測試,你可以和原來負責你項目的工程師聯系對必要的項目進行重新測試。
如果你對測試結果、某項要求的理解或UL的決定有疑問的話,UL的申訴程序使你能讓UL的管理機構聽到你的意見而不必擔心影響與UL之間的關系。
UL的服務
UL的產品認證、試驗服務的種類主要可分為列名、認可和分級。
1)列名(LISTED):一般來講,列名僅適用于完整的產品以及有資格人員在現場進行替換或安裝的各種器件和裝置,屬于UL列名服務的各種產品包括:家用電器,醫療設備、計算機、商業設備以及在建筑物中作用的各類電器產品,如配電系統、保險絲、電線、開關和其它電氣構件等。經UL列名的產品,通常可以在每個產品上標上UL的列名標志。列名標志的用法。
2)認可(Recognized):認可服務是UL服務中的一個項目,其鑒定的產品只能在UL列名、分級或其它認可產品上作為元器件、原材料使用。認可產品在結構上并不完整,或者在用途上有一定的限制以保證達到預期的安全性能。在大多數情況下,認可產品的跟蹤服務都屬于R類。屬于L類的認可產品有電子線(AVLV2),加工線材(ZKLU2),線束(ZPFW2),鋁線(DVVR2),和金屬撓性管(DXUZ2)。認可產品要求帶有認可標記。
3)分級(Classification):分級服務僅對產品的特定危害進行評價,或對執行UL標準以外的其它標準(包括國際上認可的標準,如IEC和ISO標準等)的產品進行評價。一般來說大多數分級產品并非消費者使用的產品,而是工業或商業上使用的產品。UL標志中的分級標志表明了產品在經UL鑒定時有一定的限制條件和規定范圍。例如對工業上用的溶劑這樣的化學藥品,只對其達到燃點溫度時可能發生的火災這一范圍進行評價。某些產品的分級服務和列名服務相同,但一般只是對產品的某一方面或若干方面進行評價,如在美國,醫用X射線診斷儀這類設備要全國遵守美國法律和有關輻射發射及束流精度的規定,但因為UL只把X射線作為分級產品,所以只評價它的機械性能、電氣性能和其它的非輻射性能這些方面。
4)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當一個UL的申請人在取得上述的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后,其產品要以另一公司的名義生產以滿足銷售的需要,可以申請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在這種情況下,得到列名、認可或分級的制造商被允許使用產品名錄里的另一個公司的名字,但該產品除公司代號,產品代號或UL公司認為可以接受的其它特征外,必須與原來列名、認可或分級產產品一致。
5)"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若UL申請人不想用自己公司的名義取得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他可以申請用另一個商號(通常是零售商或批發商)的名義申請列名、認可或分級,即叫"AL"列名、認可或分級服務。其與多重列名、多重認可或多重分級服務的區別在于其申請人不是列名人。
6)體系認證服務:作為國際認可委員會的成員之一,UL廣泛涉足ISO9000質量體系認證,ISO14000環境保護認證,QS9000汽車行業質量體系認證和AS9000飛機行業質量體系認證服務。到目前為止,在國內共有116家工廠取得UL的體系認證;其中21家為ISO9001認證,85家為ISO9002認證,1家為ISO14001認證,9家為QS9000認證。
7)UL的其它服務:如證明服務,檢驗服務,實情判斷服務,調研服務等。在這里不作介紹。
UL跟蹤檢驗
作為UL認證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為了保證UL的列名、認可產品繼續符合UL的標準和要求,UL制定了"跟蹤檢驗"系統。"跟蹤檢驗"就是由UL派出分布在全世界各地的現場代表到當地的工廠生產現場對UL的產品進行跟蹤檢驗。其目的就是通過對工廠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以及產品,對照UL的標準和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核查,保證制造廠商的生產過程、檢驗過程和產品始終符合UL的要求。
為了保證UL的“跟蹤檢驗”系統的實施,UL與制造廠商之間已經簽署了一份“跟蹤檢驗協議”,根據“跟蹤檢驗協議”的規定,現場代表將定期地、不預先通知地巡查工廠,工廠不得無故拒絕現場代表的檢查。
現場代表到工廠后主要根據“跟蹤檢驗細則”進行檢驗。“跟蹤檢驗細則”是由UL工程部,在對送檢的樣品進行測試后編制的,這一文件包括對該產品的全面描述,還包括照片]說明書等。它還規定制造工廠在生產期間經常要做到的各種試驗,其中某些試驗要求對產品100%的進行,如耐壓試驗。某些檢驗則可以抽樣進行,同時,還規定了現場代表在工廠現場檢查時必須抽查的試驗項目。現場代表根據這類試驗的詳細資料和規定來判斷檢驗結果是否合格。
UL的跟蹤檢驗分為R類和L類。L類服務主要用于和生命安全有關的產品,如滅火器、煙霧探測器,防火門和一些產量相當大的產品,如電力設備,電線和斷路器。對于屬于L類的產品,生產廠必須直接向UL訂購標簽貼在產品上。R類服務主要用于電氣設備,如電扇、電視機、吹風機、烤箱和其它通常用相應的流水線來生產的產品。
UL檢驗員的檢驗基本上屬于機械性作業。依據不同的產品,檢驗員的檢驗依據有公告(Bulletin)、細則(Procedure)、FUII(如果有,包含在細則中)和UL標準(如果FUII中有要求)。
如果檢驗員訪問工廠時,工廠正在生產UL產品,或有庫存的UL產品,則檢驗員會用以下方式之一抽取樣品:
從生產線上抽取各個部件加上從倉庫中抽取的一個完整產品。
從倉庫中抽取各個部件加上生產線上的完整產品。
從倉庫抽取完整產品用于拆分。
抽樣的具體數量決定于細則、FUII(跟蹤檢驗指示)、SAP(標準附頁)或來自于UL實驗室的直接命令。檢驗員每次檢驗并不一定檢驗所有產品,但他們會盡量在一年或至少兩年內檢驗所有的產品類別或型號。 一般來說,UL對工廠生產體系的要求不是太高,只要求對儀器設備每年一次計量,保存好工廠自己的檢驗記錄,以及對不合格品有一定的控制手段即可。
檢驗時,現場代表(UL檢驗員)會把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產品本身,他們將根據上述的檢驗依據逐條核對產品的結構,部件及裝配。對于涉及到產品安全的零部件,一般細則中會指明要求為UL認證產品,并且會注明生產廠家和型號;對于外殼、護罩等注塑件,一般情況下細則會指明其原材料和尺寸要求。現場代表會核對以上各項以及細則中所規定的UL標記。
另外,如果細則或FUII或標準中要求對產品進行現場測試,現場代表會要求工廠檢驗員做相應的各項測試,而現場代表則在旁作見證。如果細則中還要求送樣到UL作跟蹤測試,工廠應配合檢驗員制作相應樣品,經檢驗員寫好樣品標簽,提供地址并封樣后,由工廠寄往相應的UL實驗室。
如果工廠所生產的產品完全符合UL相應檢驗標準的要求,也無其它違反跟蹤服務協議的地方,檢驗員會出具跟蹤檢驗報告(Inspection Report);工廠代表在確認其內容準確無誤后應在報告上簽字;一次檢驗即告完成。如果檢驗過程中出現了與檢驗標準不符合的情況時,檢驗員會出具變更通知書(Variation Notice),并根據具體情況采取相應措施。
對于未授權產品使用UL標記,檢驗員會要求去除UL標記;對于產品不符合UL要求,檢驗員會在要求工廠去除UL標記或返工使之符合要求;如果工廠對上述處理意見不同意,則可以暫時保留UL標記,但必須停止出貨,檢驗員會把情況通知相應的實驗室,由UL作出答復決定是否可以保留UL標記;如果只出現一些小的問題,并不影響到產品的安全性,檢驗員會作出臨時接受的決定,并報告給相應的實驗室;如果是一些明顯的標準錯誤,如打字錯誤或是單位錯誤,則并不影響工廠產品的合格性,但作為UL的文檔處理,檢驗員也會出具變更通知書。一般情況下,除非是UL公司的責任,檢驗員都會要求工廠對不符合的各項向相應的實驗室作出解釋,UL會根據你的解釋作出相應的答復。
當然,檢驗員的判斷只是臨時性的,最后的決定權當然在UL各個實驗室。如果工廠對檢驗的作法有不同意的地方,完全可以向相應的實驗室反映,此時,檢驗員有義務提供相應的聯系人和聯系方法。在確認變更通知書所記錄的內容無誤后,工廠代表應在通知書上簽字。
UL跟蹤檢驗頻次
● R類服務
在正常情況下,對于大多數的R類工廠,檢驗員訪問頻次為每年四次,但并不排除一季度兩次的可能性,除非有特殊指令,總數不得超過四次。如果檢驗時出現產品不符合UL要求而需要返工時,UL檢驗員會額外增加一次檢驗以確認出貨時產品已經返工,且符合UL要求。
對于On-Call服務,則為至少每年一次。
QMFZ2,QMFZ3 - Plastics(塑料)每季度一次直到獲得所有UL實驗室所需要的跟蹤檢驗樣品。
WPYR2 - Special-Use Switches(特殊用途開關),見下表:
季度產量?????????????????????????????????????????????????????????????????????????? UL季度最大檢驗次數
0-25,000???????????????????????????????????????????????????????????????????????????????????????????????? 1
25,000-100,000????????????????????????????????????????????????????????????????????????????????????? 2
100,000-250,000??????????????????????????????????????????????????????????????????????????????????? 3
250,000-500,000??????????????????????????????????????????????????????????????????????????????????? 4
500,000-750,000??????????????????????????????????????????????????????????????????????????????????? 6
750,000-1,000,000??????????????????????????????????????????????????????????????????????????????? 10
1,000,000-1,250,000???????????????????????????????????????????????????????????????????????????? 11
1,250,000-2,500,000???????????????????????????????????????????????????????????????????????????? 12
2,500,000-???????????????????????????????????????????????????????????????????????????????????????????? 20
還有不少產品,只有最少的檢驗次數,如標簽,印刷材料等產品,只要求每年一次,最多不超過每年兩次。
● L類服務
對于L類工廠,檢驗頻次決定于UL標簽的使用數量(通常和產品的產量成正比)和產品的復雜程度。UL規定了需要一次檢驗的產品的數量,同時也規定每一季度最大的檢驗次數。
如臺燈每3200個檢驗一次,每季度上限為18次,也就是說,即使工廠在當季度生產了大于3200×18=57,600個產品,其檢驗次數仍為18次。對于你的產品,你可以向負責你工廠的UL現場代表或與我們聯系,獲得一次檢驗所需的產品數量。
● 特殊檢驗服務(SPI)
如果你違反了與UL所簽署的《跟蹤檢驗協議》,你就有可能受到UL的嚴厲處罰,包括對你工廠實施特殊檢驗。
UL測試產品的遞交
產品通常是由產品制造商或開發商或者其它經授權的代理、代表等實體遞交的。當你遞交產品的時候,你可以選擇出現在UL出版的產品目錄上的實體名字(如制造商,代理商或其它獲得許可的實體)。一旦決定,該名字必須出現在所有滿足UL標準并準備使用UL標記的產品上。
最好是在產品開發的過程中遞交產品,而且越早越好。通常,UL工程師可以通過對產品的預驗來幫你決定必須修改或返工的地方。盡管預驗并不能取代產品的完整測試,也不能獲得UL標記的使用授權,但它可以為你節約費用。預驗可以在任何一個UL實驗室,UL分支機構或在你的生產地進行,且只需花費一到兩天時間。(本條主要針對在國外有分支機構的企業,對其它企業無實際意義。)
可以向UL的客戶顧問咨詢以獲得幫助。這對于一個初次申請UL的企業尤為重要,因為客戶顧問是一座連接UL和客戶的橋梁。客戶顧問的責任包括:
??回答有關UL的問題
??引導客戶到正確的工程部門
??和UL的管理部門合作解決客戶的有關問題
第一次向UL遞交產品的關鍵是根據你的方便,致函于UL美國實驗室的客戶顧問或其它地區分支機構的經理。該函需包括以下信息以幫助UL了解你的測試范圍和要求:
1.描述產品和它相應的用途。列出所有遞交產品的型號或類別,并說明不同產品類別或型號之間的相同點和不同點。
2.列出產品所使用的所有零部件和材料--包括生產商、型號、數量、尺寸、額定值等--以及是否為UL認可或列名。對于所有的聚合材料,要求指明材料的種類名,生產商,型號(例如:一種熱塑性材料)并解釋它們是如何應用于你的產品的。
3.如果你認為有助于UL工程師了解產品的設計、結構或工作原理,請包括與產品有關的電路圖、接線圖、設計圖和/或產品照片。
4.所有隨產品提供的說明書,安全提示或安裝說明以及所有出現在包裝上的標記。
5.列出所有你打算今后使用的其它材料、零部件。這可以為你在今后使用這些材料減少測試費用和時間。
6.提供你授權的代表的名字,該代表將收到與UL之間的有關信件,包括最終測試報告和發票。
7.提供生產產品的工廠名和地址。
8.提供出現在UL出版的相應產品目錄上的公司名字。產品應以該公司的名義出售(它可以不同于真正的生產商)。
UL測試服務的組織
UL的工程服務部按不同的產品種類分成多個部門。其工作人員包括資深的工程師和技術服務人員。檢查產品的結構,進行測試,評估實驗結果和制定標準只是他們工作的一部分。UL還包括了到工廠現場進行檢驗的現場代表。現場代表是使帶UL標記的產品符合UL標準的保證。
UL認證專業術語
UL認證專業術語
??"AL" LISTING(多重列名或認可)
??AGENT(代理)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序)
??APPENDIX(附頁)
??APPLICANT(申請人)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CATEGORY CONTROL NUMBER(類別控制號)
??COMPONENT(零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AL" LISTING, CLASSIFICATION OR RECOGNITION(多重列名或認可) 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并授權,以不同與申請人(列名人)的另一方的名義建立的列名或認可服務
??AGENT(代理) 受申請人的委托,以申請人的名義從事與UL之間的活動的個人或企業
??APPEALS PROCEDURE(申訴程序) 如果客戶對工程測試或跟蹤檢驗的結果有不同意見的話,可以與相關的工程師或現場代表討論而不必擔心危及以后的結論。如果在這一層次中不能得到滿意的答復,客戶可以向更高一層提出申訴,直至總裁。
??APPENDIX(附頁) 細則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工廠和現場代表的責任以及對相關測試的要求。也可能會描述送往UL的樣品所做的測試。
??APPLICANT(申請人) 向UL申請對其部件,產品或系統進行測試的企業或個人。在法律上,這一方將負責測試和跟蹤服務的費用,并對和測試的結果有關的所有信息擁有權利。亦見代理。
??AUTHORIZATION PAGE(授權頁) 存檔在跟蹤服務工廠檢驗細則最前面的一頁,以授權相應的跟蹤檢驗服務(L類或R類)和允許的認證標志
??CATEGORY CONTROL NUMBER(CCN)(類別控制號) UL列名、認可、分類服務中不同的產品類別的字符表示形式。如AVLV2表示電子線;QOWZ表示便攜燈具。一般的,XXXX為列名產品,XXXX2為認可產品,XXXX7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列名產品,XXXX8表示符合加拿大標準的認可產品。
??COMPONENT(零部件) 產品的某一部分,除了作為完整產品的一部分參與整個產品的測試外,還需要單獨地測試其性能和/或結構。零部件可以是列名,認可或非列名部件。
??CONDITION OF ACCEPTABILITY(適用的條件) 這些項目列在認可或非列名零部件的報告中,但不作為現場代表的檢驗依據。這些項目基于測試的結果,標明了該零部件用與完整產品時的限制和條件。例如,在某種開關的報告中,可能會在"適用的條件"中指明該產品只適用于1A以下的電流或125C以下的溫度。
??CONTROL NUMBER(控制號) UL認可標記的四個可能的組成部分之一,由UL指定。根據不同的產品類別和不同的跟蹤服務種類,控制號可能會定期更改。
??FACTORY IDENTIFICATION(工廠標識) 由在不同工廠生產同一產品的生產商采用的某一識別標記用來區分某一產品是在哪個工廠生產的。
??FACTORY INSPECTION(工廠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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