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表作為計量器具,主要用于安全防護、工業過程控制、監測和監視壓力等方面。壓力表顯示是否準確,對設備、設施的運行至關重要,因此有必要對壓力表進行定期檢驗。
上一篇文章講解了壓力表檢定要求的發展過程、分級管理要求以及具體的檢定要求,這一期將從壓力表檢定的范圍、人員資格要求、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等五個方面探討壓力表檢定的有關問題,帶你搞明白關于壓力表檢定的那些事。
04 強制檢定壓力表的范圍 ? ?
依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公告》〔2020〕42號,壓力儀表檢定范圍如下:
注:
1.帶報警裝置壓力的測量,一般指的是電接點壓力表或遠傳壓力表(遠傳信號有電流型、電阻型和電壓型);
2.有害、有毒、腐蝕性嚴重介質壓力的測量,在化工企業一般指測量一氧化碳、硫化氫、氨氣、氯氣、氯乙烯、苯、氟化氫、光氣等有毒氣體,以及硫酸、鹽酸、強堿等腐蝕性嚴重介質壓力的壓力表。
05 壓力表檢定資格要求 ? ?
壓力表的檢定須由法定計量檢定機構進行,計量檢定機構必須在授權范圍內開展計量檢定工作,執行檢定任務的計量檢定人員需經考核合格。
2016年6月8日以前,從事壓力表檢定工作的人員應有《計量檢定員證》或者《注冊計量師注冊證》。
2016年6月8日開始,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這是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決定。質檢總局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修訂注冊計量師制度,加快將計量檢定員資格并入注冊計量師制度,這將需要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從事壓力表檢定工作的人員,不再需要取得《計量檢定員證》。
壓力表檢定資格要求依據的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如下:
01《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8修正)
第二十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
02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2018修正)
第二十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依法設置的計量檢定機構,為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其職責是:負責研究建立計量基準、社會公用計量標準,進行量值傳遞,執行強制檢定和法律規定的其他檢定、測試任務,起草技術規范,為實施計量監督提供技術保證,并承辦有關計量監督工作。
第二十六條 國家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的計量檢定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
03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監督管理辦法》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2001〕第15號
計量檢定機構需經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或省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考核合格并頒發計量授權證書,并在證書授權范圍內開展授權項目的計量檢定工作。未依法取得計量授權證書、計量授權證書過期均不得開展相應的計量檢定工作。
04 《計量檢定人員管理辦法》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7〕第105號
第四條 計量檢定人員從事計量檢定活動,必須具備相應的條件,并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核準,取得計量檢定員資格。
第七條 申請計量檢定員資格的,應當按照規定向其主管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提出申請。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即時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決定;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5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第八條 受理申請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日內完成審查,并作出是否核準的決定。作出核準決定的,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計量檢定員證》;作出不予核準決定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第十條 《計量檢定員證》有效期為5年。
第十三條 具備相應條件,并按規定要求取得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注冊計量師注冊證》的,可以從事計量檢定活動。
05 《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 國發〔2016〕35號
附件: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目錄(共計47項)
一、取消的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共計9項,其中準入類8項,水平評價類1項)
06 《關于做好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后續工作的通知》(質檢辦量函〔2016〕1183號)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一批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事項的決定》(國發〔2016〕35號)的要求,切實做好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的后續管理和銜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視,確保改革落實到位
“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是國務院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決定。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務必高度重視,提高認識,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切實做好宣傳、解釋和后續監管等工作,確保取消計量檢定員資格許可,確保與注冊計量師合并實施工作順利進行。質檢總局將與有關部門共同研究修訂注冊計量師制度,加快將計量檢定員資格并入注冊計量師制度,這將需要一個過渡期。在過渡期期間,各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原有計量檢定員檔案、注冊計量師資格以及項目注冊管理,為合并實施工作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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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特種設備用壓力表的檢定要求 ? ?
特種設備相關標準沒有對使用的壓力表提出特殊要求,僅要求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相關規定以及國家相關標準規范。所以,特種設備用壓力表的分級管理、檢定周期以及強檢范圍應執行本文關于壓力表分級管理要求、壓力表的檢定、強制檢定壓力表的范圍等的規定。
01?固定式壓力容器上安裝的壓力表的檢定要求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21-2016??
9.2.1.2 壓力表檢定:壓力表的檢定和維護應當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表安裝前應當進行檢定,在刻度盤上應當劃出指示工作壓力的紅線,注明下次檢定日期。壓力表檢定后應當加鉛封。
02 移動式壓力容器上安裝的壓力表的檢定要求
《移動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R0005-2011?
9.1 安全附件基本要求的第⑺條“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按照《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該標準已于2016.10.1日被《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21-2016替代)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p>
03?工業管道用壓力表的檢定要求
①《壓力管道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工業管道》TSG D0001-2009
第一百五十一條 管道用壓力表、溫度計以及其他儀器儀表的精度等級、量程、安裝位置等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及其相應標準的要求。
②《壓力管道定期檢驗規則》TSG D7005-2018
2.4.2.10 安全附件與儀表檢驗 ⑷ 壓力表是否在檢定有效期內(適用于有檢定要求的壓力表)。
04 鍋爐用壓力表的檢定要求
《鍋爐安全技術規程》TSG 11-2020
5.2.3 壓力表校驗:壓力表應當定期進行校驗,刻度盤上應當劃出指示工作壓力的紅線,并且注明下次檢驗日期。壓力表校驗后應當加鉛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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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壓力表在使用中的注意事項 ? ?
壓力表的選型主要參照使用環境、測量介質、精度、量程,同時要符合國家、行業現行相關標準規范的要求。
01/
壓力表種類的選用
① 在大氣腐蝕性較強、粉塵較多和易噴淋液體等環境相對惡劣的場合,應根據環境條件,選擇合適的外殼材料及防護等級。
② 對一般介質的測量:
壓力在-40Kpa~+40Kpa時,宜選用膜盒壓力表。
壓力在+40Kpa以上時,一般選用彈簧管壓力表或波紋管壓力計。
壓力在-100Kpa~2400Kpa時,應選用壓力真空表。
壓力在-100Kpa~0Kpa時,宜選用彈簧管真空表。
③ 稀硝酸、醋酸及其它一般腐蝕性介質,應選用不銹鋼壓力表或不銹鋼膜片壓力表。
④ 稀鹽酸、鹽酸氣、重油類及其類似的具有強腐蝕性、含固體顆粒、粘稠液等介質,應選用膜片壓力表或隔膜壓力表。其膜片及隔膜的材質,必須根據測量介質的特性選擇。
⑤ 結晶、結疤及高粘度等介質,應選用法蘭式隔膜壓力表。
⑥ 在機械振動較強的場合,應選用耐震壓力表。
⑦ 在易燃、易爆的場合,如需電接點訊號時,應選用滿足安裝區域防爆等級要求的防爆電接點壓力表。
⑧ 對于測量高、中壓力或腐蝕性較強的介質的壓力表,宜選擇殼體具有超壓釋放設施的壓力表。
⑨測量氧、氫、乙炔等特殊介質的壓力表
特殊測量介質應選用專用壓力表,并應在標度盤上標示出被測介質的名稱和被測介質的顏色警示標記。氧氣壓力表還必須在標度盤上標以紅色“禁油”字樣或標有規范的禁油標志,嚴格禁油。
專用壓力表的顏色標記如下:
·氧氣壓力表——天藍色;
·氫氣壓力表——深綠色;
·乙炔壓力表——白色;
·燃料氣壓力表——紅色;
·氯氣壓力表——褐色;
·氨氣壓力表——黃色。
⑩ 特殊壓力表的材質要求
測量乙炔介質的壓力表及墊片應禁止采用含銅量超過70%的銅合金以及銀、汞、鋅、鎘及其合金材料制造的零部件,因為乙炔長期與銅、銀等接觸會生成爆炸性化合物乙炔銅或乙炔銀。(干燥的乙炔銅只要輕輕的摩擦,就能引起爆炸。)
純氯氣沒有腐蝕性,但如果氯氣中含有水份,那么氯和水起化學反應,會合成HCl和氯離子,所以不能用一般壓力表來測量氯氣壓力。測量含水的氯氣,要用氯氣專用壓力表。氯氣專用壓力表一般分為兩種:一種是隔膜壓力表,儀表的隔膜體材質為316L+PTFE,隔離膜片為Ta+PTFE,即接觸介質的容腔為PTFE;另一種是為直接式的,壓力表接頭及彈簧管材質為哈氏C的,但成本太高,一般不采用。
氨用壓力表為專用型儀表,與銅及銅合金接觸會產生爆炸。壓力表接頭、彈簧管、波紋管、測量部件不能用銅材料制造。
耐硫壓力表,采用具有抗硫性能的特種不銹鋼材料制成的壓力表。適用于含硫化氫介質的壓力測量。
02/
準確度等級的選擇
① 一般測量用壓力表、膜盒壓力表和膜片壓力表,應選用1.6級或2.5級。
② 精密測量用壓力表,應選用0.4級、0.25級或0.16級。
03/
外型尺寸的選擇
一般情況,日常使用的壓力表表盤直徑為60mm、100mm、150mm,精密壓力表的表盤直徑都是150mm及以上。
①在管道和設備上安裝的壓力表,表盤直徑宜為φ100mm。
②安裝在照度較低、位置較高或示值不易觀察場合的壓力表,表盤直徑宜選用φ150mm或φ200mm。
③在儀表氣動管路及其輔助設備上安裝的壓力表,表盤直徑宜為φ60mm。
04/
測量范圍的選擇
① 測量穩定的壓力時,正常操作壓力值應在儀表測量范圍上限值的1/3~2/3:
② 測量脈動壓力(如:泵、壓縮機和風機等出口處壓力)時,正常操作壓力值應在儀表測量范圍上限值的1/3~1/2:
③ 測量高、中壓力(大于4MPa)時,正常操作壓力值不應超過儀表測量范圍上限值的1/2。
05/
特種設備安裝壓力表的管理要求
①應在刻度盤上劃出指示工作壓力的紅線,注明下次檢定日期。
②壓力表檢定后應加鉛封。
③壓力表與壓力容器之間應裝設三通旋塞或針型閥(三通旋塞或針型閥上應當有開啟標記和鎖緊裝置),并且不得連接其他用途的任何配件或者接管。
08 違法使用壓力表的處理 ? ?
壓力表屬于計量器具,強檢壓力表、非強檢壓力表未按期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都屬于違法行為。涉及到的法律法規如下:
01?《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2015修正)
第十二條?使用計量器具違反計量法律、法規的,按以下規定處罰:
(二)屬于強制檢定的工作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超過檢定周期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三)屬于非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有權對社會開展檢定工作的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二百元以下罰款;經檢定不合格而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02?《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2018修正)
第二十五條 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或者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停止使用,可以并處罰款。
03?《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2018修正)
第四十三條?屬于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按照規定申請檢定和屬于非強制檢定范圍的計量器具未自行定期檢定或者送其他計量檢定機構定期檢定的,以及經檢定不合格繼續使用的,責令其停止使用,可并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
關于壓力表的檢定,要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定期進行檢定和校驗,制定好相關的管理制度,消除模糊認知,這樣才更有助于檢定技術與管理工作更加規范和嚴謹。 ? 編輯:黃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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