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Facebook 推出 Libra 項目以來,Libra 已引起了全球監管部門、金融機構、科技公司和區塊鏈從業者等高度關注,關于 Libra 的討論也是層出不窮。本文將 Libra 與支付寶、央行數字貨幣和傳統金融基礎設施進行了全面對比,并對 Libra 監管層面做了深入解剖,指出 Libra 本身的一些特性為監管帶來了難題和挑戰,同時 Libra 也必將會對中國支付體系及相關清算機構產生重大影響。學界、業界應摒棄成見,為未來數字貨幣“戰爭”做好準備。全文干貨滿滿,見解獨到,CoinDesk 中文版特獲作者授權,刊登以饗讀者。
Facebook 推出加密貨幣 Libra 后,各方極為關注。本文將 Libra 與支付寶、傳統金融基礎設施和央行數字貨幣進行了全面比較,指出 Libra 或跨越了我們曾經引以為傲的支付寶模式,一舉躍進支付新時代。其中,“加密貨幣”是最核心的關鍵詞。加密貨幣的創新價值不僅僅只是加密,保護個人隱私,它還賦予用戶高度的自主性,點對點交易亦可開創自金融模式,全面提升金融普惠的廣度和深度。
在價值內涵上,Libra 主動對接傳統金融基礎設施,錨定一籃子貨幣和債券,但在金融業務模式上,或將模糊直接金融和間接金融的邊界,實現各類金融業務的一體化,其特有的技術特性也提升了國際金融業務的效率,從而對傳統金融基礎設施形成替代和競爭。與央行加密貨幣相比,Libra 的技術設計存在差異,但兩者均采用了加密貨幣技術,技術路線一致。本文還指出了 Libra 面臨的可能監管及其發展的不確定性。
Libra 與支付寶的區別:加密貨幣的創新價值
有人認為 Libra 是一個跨國界的“大”支付寶,無非加了密。實質上,這樣的理解并不準確。作為擁有 27 億用戶的互聯網公司,Facebook 要想拷貝支付寶模式,早就做了。Facebook 的今日之舉,是其看出了加密貨幣是一種新一代的支付工具之后的戰略宣言。如果將支付寶的技術比擬為“4G”,Libra 的技術則更像是“5G”。
1. 用戶自主性:點對點支付與自金融模式。Libra 采用的是全新的價值交換技術——區塊鏈技術,進行點對點支付,而支付寶則是圍繞傳統商業銀行的各類賬戶或者自有的虛擬賬戶,通過一層層中心化系統的轉接清算,來完成支付。支付寶的數據傳輸過程加了密,不代表它就是加密貨幣。加密貨幣的核心要義在于,通過加密技術與經濟激勵相容設計的結合,基于技術中立構建分布式互信體系,實現價值的點對點交換。其最大的特點是用戶的自主性,私鑰本地生成,非常隱秘,從中導出公鑰,再變換出錢包地址,自己給自己開賬戶,不需要中介,公私鑰體系取代了商業銀行的賬戶體系,這在金融史上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變化:
一是用戶可通過數字身份運用安全技術對金融資產進行自主控制,有助于實現純線上的金融服務,改變線上線下兩層皮的狀況,提升用戶體驗;
二是用戶之間點對點之間進行金融資產交易,可以獨立于任何第三方服務機構,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三是用戶對數字身份的保管,直接承擔交易責任,自金融商業模式應運而生,或將對現有的金融服務模式帶來直接沖擊;四是用戶隱私得到了極大的保護,歐洲實施 GDPR 給金融機構帶來了很大的觸動,再結合國內最近頻發的聚合支付風險事件,基于密碼學的隱私保護是未來金融機構投入的重點領域。
在自金融模式下,客戶對自己的資金、資產甚至是交易行為有著極大的掌控力,不再被捆綁于銀行以及第三方支付機構,個人能動性大幅加強,這是一個全新的賽道,長期來看或將對支付寶、微信支付等第三方支付機構,Swift、Visa、銀聯、網聯等轉接清算機構,銀行電子渠道,大數據征信機構等帶來較大沖擊,這也是為何 Libra 白皮書出來之后眾多機構關注的原因之一。
2. 金融普惠性:成本潛力與自由開放。目前的支付體系為了滿足多主權貨幣以及區域性監管的要求,建設多層次賬戶系統以及相應的信息傳輸專用通道,成本耗費巨大,尤其是跨國支付,比如 Swift,專網建設,運營成本較高,這種以區域為邊界的系統割裂局面導致金融服務費用和門檻高企,金融發展嚴重不平衡,損害金融普惠。
誠如 Libra 白皮書所言:“當被問及為什么仍然徘徊在現行金融體系的邊緣時,那些仍‘未開立銀行帳戶’的人往往指出:沒有足夠的資金,各種不菲且難以預測的費用,銀行距離太遠,以及缺乏必要的手續材料。”相較而言,加密貨幣省去了“鋪路架橋”的費用,不受傳統賬戶體系和封閉網絡限制,直接復用現有的互聯網基礎設施,任何能連接互聯網的人皆可參與其中,萬物互聯,開放自由,賦予任何參與方技術上的對等性。Libra 白皮書著重強調了區塊鏈技術的普惠金融意義,“希望創造更完善、更實惠的開放式金融服務,人們不論身份、地位、不論職業、不論貧富,均可享受這種服務”。
目前基于中本聰共識的支付效率沒有那么高,為此,Libra 對性能與開放性做了平衡處理。它沒有采用原教旨主義的工作量證明機制(PoW),而是采用改良版的拜占庭容錯共識機制(LibraBFT-Hotstuff)。與 PoW 共識機制相比,BFT 具有效率高、吞吐量大等優勢,且不使用工作量證明的耗電模式,節能環保。
但 BFT 容錯性只有三分之一,要求的節點數量也不能太多,通常是幾十個,同時節點需要選舉或者許可,不像 PoW 節點那樣可以自由加入,因此可擴展性和開放性有所降低。Libra 采用許可鏈,實體通過權限授予方式,運行驗證者節點。Facebook 邀請第三方機構作為“記賬節點”,需繳納至少 1000 萬美金,普通用戶使用終端輕錢包不參與共識沒有抵押責任。Libra 白皮書提出,未來可能成為非許可型網絡,屆時的共識機制或將隨之發生變化。
3. 用戶隱私保護。在支付寶等傳統中心化模式下,處于中心節點的數據控制者對于數據具有強大的控制力,而普通個人卻無法完全控制自己的數據,中心節點容易濫用用戶數據,不僅如此,個人數據大規模集中,極易成為被攻擊的目標,一旦爆發風險,對個人和平臺的危害巨大。Facebook 就曾經發生過 5000 萬用戶數據泄露事件。而區塊鏈技術創造了一種全新的不依賴中心、多方共享環境下、基于密碼學、用戶自主可控的隱私保護新模式:數據不集中存儲于第三方機構,用戶自主可控地對個人數據匿名化,無需讓渡數據權利。數據可向哪些人透明?透明到什么程度?可否被追蹤?這些都可以由用戶自主掌控。Libra 采用區塊鏈技術方案,增強了數據隱私保護,在一定程度上可降低公眾對 Facebook 數據隱私保護的批評和質疑。
Libra 與傳統金融基礎設施:競爭,還是合作?
Libra 白皮書劍指金融基礎設施,開篇明義:“Libra 的使命是建立一套簡單的、無國界的貨幣和為數十億人服務的金融基礎設施”。那么,Libra 是對現有金融基礎設施的替代,還是補充?是競爭,還是合作?
1. 價值內涵上的合作:類穩定代幣。目前看,以比特幣為代表的虛擬貨幣仍無法有效履行計價單位、交易媒介和價值儲藏三大貨幣基本職能(當然,許多虛擬貨幣擁蹙者、自由主義者和無政府主義者在主觀上依然堅持虛擬貨幣可以顛覆法幣,但客觀上虛擬貨幣確實難以成為社會公眾廣泛接受的貨幣),根本原因在于價值不穩定。針對這一問題,價值“錨定”法定貨幣的數字穩定代幣成為潮流。
一種方式是虛擬貨幣的主動對接。2018年9月,紐約州金融服務局(NYDFS)批準了兩種受政府監管并錨定美元的數字穩定代幣:Gemini Dollar(GUSD)和 Paxos Standard Token(PAX)。監管的介入使穩定代幣對法幣的價值錨定得到增信。另一種方式是傳統金融機構發行數字結算幣。2019 年 2 月,美國摩根大通推出使用區塊鏈技術進行即時支付的數字貨幣 JPM Coin,JPM Coin 與銀行存款 1:1 兌付。
在價值內涵上,Libra 主動與現有銀行體系掛鉤,采用了類穩定代幣的模式,盯住一籃子貨幣和低風險資產。Libra 白皮書提出,創造新的 Libra 幣,必須使用法定貨幣按 1:1 比例購買 Libra,并將該法定貨幣轉入儲備。儲備將投資于低風險資產,獲得投資收益。收益將首先用于支付協會的運營開支,包括:為生態系統的成長與發展投資,資助非政府組織,以及為工程研究提供資金等等。支付這些費用后,剩余的一部分收益將用于向 Libra 的早期投資者支付初始投資的分紅。
從這角度看,Libra 與現有金融體系是合作關系,其價值基礎來源于在現有金融體系的投資收益。倒過來看,Libra 亦可看作是現有金融體系的延伸安排。某種意義上,銀行存款其實是央行貨幣的“穩定代幣”。首先,銀行存款雖具有支付功能,但沒有計價功能。它們以央行貨幣計價,最終以央行貨幣償付,事實上它們是央行貨幣的一種延伸性支付安排,是央行貨幣的“代幣”。其次,通過存款準備金、存款保險、最后貸款人、隱性擔保等制度安排,銀行存款與央行貨幣維持平價錨定。
所以,數字穩定代幣在價值錨定銀行存款的同時,也錨定了央行貨幣。或許可以這么說,數字穩定代幣是央行貨幣的“穩定代幣”的“穩定代幣”。從貨幣層次看,央行貨幣是 M0 層次,銀行存款等傳統信用貨幣在 M1 和 M2 層次,而 Libra 等數字穩定代幣則是在更高的貨幣層次。如果 Libra 掛鉤美元,它就是美元貨幣體系的延伸安排。從白皮書看,Libra 掛鉤的盡管是一籃子貨幣,但這一籃子貨幣當中,美元很可能唱主角。
2. 金融模式上的競爭:自金融模式。Libra 采用區塊鏈技術架構和智能合約平臺,意味著它可以“嫁接”目前所有的金融業務模式,包括存貸匯、證券通證發行 STO、數字資產發行、中心化/去中心化資產交易等,從而與傳統金融模式形成競爭。
一是貨幣替代。Libra 作為一種全新跨主權穩定代幣,可被視為新一代 SWIFT,在支付功能上,或將對現有的支付體系形成替代,因此有人擔憂 Facebook 和美聯儲合作,將 Libra 與美元掛鉤,借助 Facebook 高達 27 億的用戶和全球生態體系,可摧毀或取代各國的支付體系。
二是不同的金融生態。傳統上,直接金融市場和間接金融市場“涇渭分明”,分割程度較高,而 Libra 集各種金融模式為一體,既做存、貸、匯,同時又自帶交易場所,并橫跨國界,或將創造完全不同于傳統的金融生態。三是激活邊緣資產。通過數字化,各類之前不可或難以流轉的邊緣資產(比如知識產權、收益權等)都能在 Libra 的生態網絡上流轉起來,同時用戶在生產數據的同時,也在創造自己的數字資產,為創新性數字金融服務提供新型底層資產。
Libra 與央行數字貨幣:公權與私權的對立統一
Libra 與當前的央行數字貨幣研發代表了兩種模式:私人部門創新和公共部門創新。兩者各有優劣:公共部門有資源和信用上的優勢,但創新動力和能力不足,而私人部門的創新動力和能力較強,公共精神卻略顯不足。最好的方式或許是公私合營,政府信用加市場創新,但很可能優勢沒有互補,劣勢反而疊加。所以如何做到公權與私權的激勵相容是最大的挑戰。
此次 Libra 發行也觸動了各國央行的神經。有人將其看作是 SDR 和 SWIFT 的合體,對主權貨幣形成了挑戰。甚者有人認為,Libra 將可能成為超主權信用貨幣。實際上,這種可能性不高。Libra 雖然看起來和 SDR 一樣,錨定一籃子貨幣,但錨定一籃子貨幣并不一定能成為 SDR。SDR 的本質其實是一種貨幣兌換權利:會員國在發生國際收支逆差時,有權用它向基金組織指定的其他會員國自由換取外匯。而 Libra 并沒有這種機制保障,它可能會在支付功能上對國際貨幣形成替代,但在價值儲藏上并不一定能成為國際儲備貨幣。
某種意義上,Libra 的發行凸顯了這么一個事實:央行數字貨幣的研發繞不開央行加密貨幣(CBCC)。如前所述,Facebook 沒有簡單模仿支付寶,而是推出了 Libra,說明了其對加密貨幣潛力和趨勢的高度認可。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異軍突起,我國的帳戶體系走在世界前列,但實際上,從全球來看,無論是學術界,還是業界,無論是私人部門的創新,還是公共部門開展的法定數字貨幣試驗,真正代表未來技術發展方向的數字貨幣很可能是基于加密貨幣技術的數字貨幣。央行加密貨幣(CBCC)可以讓客戶真正自主管理自己的貨幣、資金和資產,而不是托付給第三方,真正賦予客戶自主掌控的能力,目前看,應是最熱的前沿焦點。
從公開資料看,我國央行的研究起點就是 CBCC。姚前(2016)曾強調:“我們需充分吸收借鑒國際上先進成熟的知識和經驗,深入剖析數字貨幣的核心技術。一方面,從理論入手,梳理國內外學術界對密碼貨幣的研究成果,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理論基礎;另一方面,從現實入手,對運營中的各類典型電子與數字貨幣系統進行深入分析,博采眾長,構建中國法定數字貨幣的基礎原型。”
姚前提出的 CBCC,其核心要素可概括為“一幣、兩庫、三中心” 。在技術上,它利用分布式賬本不可篡改、不可偽造特性,構建了一個 CBCC 確權賬本,對外通過互聯網提供查詢服務。這種設計一方面將核心的發行登記賬本對外界進行隔離和保護,同時利用分布式賬本優勢,提高確權查詢數據和系統的安全性和可信度;另一方面,由于分布式賬本僅用于對外提供查詢訪問,交易處理仍由發行登記系統來完成,有效規避現有分布式賬本在交易處理上的性能瓶頸 。同時,它還采用了“總/分雙層賬本結構”,既減輕了中央銀行壓力,又保障中央銀行的全局掌控能力 。
與其相比,Libra 在技術平臺、發行方、可追溯性、匿名性、與銀行賬戶耦合程度、是否支持資產發行等方面存在差異,相同點在于:一是均采用了加密貨幣技術,技術路線一致;二是均進行了分層,Libra 白皮書提出,客戶不直接接觸儲備,協會授權經紀商開展 Libra 買賣,不過具體賬本如何設計,尚需更詳細的材料剖析。
Libra 與政府監管:私人部門的公共治理
在數字資產的世界里,數字法幣的缺失是問題的根本,數字穩定代幣的出現正是這一癥結的體現。為維持“數字穩定代幣、銀行存款、央行貨幣”整個貨幣鏈條的價值平價錨定及其可信,中央銀行或相關監管部門必須承擔相應的監管任務、壓力和成本。對于 Libra 而言,首要的監管焦點在于儲備資產如何托管?如何保障 Libra 持有者的權益。其次,Libra 具有多重屬性,它通過 STO 的方式向每一家加入該協會的機構籌集總計 10 億美元的初始資金,對于這一行為,不同司法管轄區有不同判定,比如,美國 SEC 傾向認為是證券發行。Libra 白皮書也強調,需要與政府監管機構合作,爭取批準創建和發行這種貨幣。同時 Libra 作為支付工具,用于交易流轉,需要獲得各司法管轄區的支付牌照,接受客戶識別(KYC),反洗錢(AML)監管等。
Libra 本身的一些特性將帶來監管上的難題和挑戰:一是模糊了“離岸”與“在岸”的邊界,對跨境資本流動管理框架形成沖擊;二是小額、分散、高頻的特點,提高了資金監測的難度;三是匿名性、去中介化、弱實名等特征,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引入 STO 資產發行的方式,對傳統企業與高成長科創企業都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也對監管提出了新的挑戰;五是超主權生態體系帶來的數據開放與價值的高流動性,對現行的法律框架也帶來了很大的沖擊。近期,法國央行行長表示,該國正在設立一個 G7 特別工作組,研究中央銀行如何確保像 Libra 這樣的加密貨幣受到各種法規的監管。
Libra 發展的四個不確定
1. 流通范圍能否出生態圈。Libra 的區塊鏈是 Facebook 主導的聯盟鏈,成員雖然囊括了 Paypal、Visa、萬事達、Coinbase 等知名公司,并接入現有金融基礎設施和基礎制度,但本質上仍然是商圈幣,流通范圍是否能超越生態圈,有待觀察。
2. 能否充分發揮出 27 億用戶的潛力。Libra 的白皮書提出,Facebook 創立受監管的子公司 Calibra,以確保社交數據與金融數據相互隔離,同時代表其構建 Libra 網絡系統并提供服務。一旦 Libra 網絡發布,Facebook 及其關聯機構將與其他創始人享有相同的權利并承擔相同的義務和責任。也就是說,Libra 與 Facebook 是兩個不同網絡,運營實體也不一樣。Facebook 的 27 億用戶是否能直接移植到 Libra 網絡,涉及用戶隱私保護與商業應用之間的平衡,需要做到社交數據與金融數據的合理有效分隔和良性互動,如何實現有待觀察。
3. 如何解決客戶“擠兌”問題。與 1:1 兌付的摩根幣(同數量的銀行存款是摩根幣的備付金,得到存款保險制度保護)不一樣,Libra 發行后籌集的儲備資產將投資于一籃子貨幣和債券,它在很大程度可視為既可交易,又可用于支付的貨幣基金份額。尤為關鍵的是,Libra 白皮書僅規定了儲備資產投資收益的分配:歸初始會員所有,普通持有者不能享受這一收益,但沒有規定如果儲備資產投資虧損了,由誰來填補和兜底,普通持有者的權益如何保障?甚至白皮書沒有明確規定客戶贖回資金的具體程序和相應價格,應對極端情況下用戶“擠兌”的機制和措施也不明確。
4. 各國的監管態度。Libra 的支付牌照、STO 發行、KYC、AML/CTF、數據隱私保護、貨幣兌換、資金跨境流動均需受到各國監管部門的規制,監管上的不確定性將極大影響著它的未來發展。另外,Libra 的跨國流通和交易使單一國家的監管不容易生效,尚需多國響應,協同監管。
結語與啟示
有一種推測是美元戰略正在從以紐約為全球金融中心的單核模式向以紐約與硅谷為核心的線上線下全覆蓋雙核模式切換。毋庸置疑,Libra 將會對中國支付體系及相關清算機構產生重大影響。如果國內市場對其開放,那么將帶來直接沖擊;即便擋在墻外,Libra 也會在國際市場與“走出去”的國內機構展開競爭。無論如何,Libra 的出現,揭示了加密貨幣技術強大的爆發力,數十億量級用戶和加密貨幣技術的結合,不僅會影響全球支付體系與資金流動,同時還可能重構整個金融生態,創建全新的數字金融模式,值得我們高度關注。尤其是,加密貨幣儼然成為了一種不可阻擋的技術趨勢,無論是支付寶、騰訊支付等私人部門,還是研發法定數字貨幣的公共部門,抑或是相關監管部門,都應嚴肅正視這一事實。
經濟是軀體,金融是血脈。數字經濟的發展離不開數字金融與數字技術的探索進步。在我國,虛擬貨幣的名聲似乎不佳。但加密貨幣不見得一定就是虛擬貨幣,所以一定要把這兩者區分開來,要把臟水潑掉,把嬰兒抱起。相比支付寶和微信支付,加密貨幣的技術門檻顯然要高出一籌。我們不應“抱殘守缺”,止步于支付寶模式,更不應“畫地為牢”,僅局限于數字 M0 的探索,禁止商業機構的加密貨幣試驗。與數字 M0 相比,M1、M2.。.Mn 等高層次貨幣的數字化更具有想象空間,更有意思。
為創新考慮,也為未來考慮,學界業界應摒棄成見,深入研究加密貨幣,并在征得監管部門理解和支持的基礎上,開展沙箱實驗。這樣一個眾所矚目的陣地,我們不應不做準備,輕言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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