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人工智能發展迅速,以此衍生出來的各類應用不勝枚舉。其中,人臉識別憑借“刷臉”之便利,使得刷臉入住、刷臉簽到、刷臉購物等新興“刷臉”應用漸成風尚,可以說人臉識別技術正在快速向社會的各個行業推進應用。
然而,人臉識別技術在為人們生活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前不久,因不愿意使用人臉識別,浙江理工大學特聘副教授郭兵將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告上了法庭。該案被業界稱為“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也讓人臉識別技術再次引發社會關注。
人臉識別技術憑借其廣闊應用前景被產業各方一致看好,在該領域更是涌現出了一大批明星企業,推動著人臉識別應用遍地開花,為人們生活方式帶來了更為多樣的選擇。從這點來看,人臉識別技術在一定程度上是值得肯定的。
但是,一味地追求便利而疏忽了安全和隱私,甚至強行推廣,這就未免過猶不及了。
之所以出現上述“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從本質來看是因為人臉識別技術背后的安全隱患。畢竟,人臉識別是基于人的臉部特征信息進行身份識別的一種生物識別技術,一旦因技術精度等性能標準缺乏導致身份被仿冒,或者因人臉信息收集、存儲等使用規范欠缺導致信息泄露,都將引起難以想象的后果。
盡管一些人臉識別企業反復強調其技術的安全性,部分企業更是放出“損失全賠”的豪言壯語,但仍然無法解除公眾對安全問題的擔憂。此前,陌陌旗下“變臉”軟件ZAO就曾因為用戶隱私協議不規范、存在數據泄露風險等網絡安全問題被工信部約談,輕松“換臉”是否會導致“刷臉”支付、“刷臉”認證等方面的安全問題滋生?至少在目前還未有確切的答案。
2018年5月1日開始實施的《信息安全技術個人信息安全規范》規定,個人面部識別特征屬于個人敏感信息,傳輸和存儲個人敏感信息時,應采用加密等安全措施,存儲個人生物識別信息時,應采用技術措施處理后再進行存儲。
安全規范如此,并不意味著所有企業都會安分守己、奉公守法??傆幸恍┩稒C分子利用規則打擦邊球,將用戶人臉信息泄露并變現,甚至危害社會安全。從“中國人臉識別第一案”來看,這也是一種強制收集用戶信息的行為,用戶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濫用,將極易危害包括郭兵在內的公眾人身和財產安全。
當然,人臉識別領域的多數從業者運用此項技術時初衷都是向好的。前不久,在全國信標委生物特征識別分技術委員會換屆大會上,27家機構共同組成的人臉識別技術國家標準工作組(以下簡稱工作組)正式成立,這意味著人臉識別國家標準制定工作全面啟動。并且工作組將緊密結合人臉識別領域產業發展需求,推進人臉識別技術、產品的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具體標準計劃,全面開展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
目前來看,包括人臉識別技術在內的人工智能發展已是大勢所趨,而技術本身是一把“雙刃劍”,運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濫用,則會導致一系列安全在內的問題。當前形勢下,相關政府部門應當加強監管,相關企業也應加強自律,以身作則,守住安全底線,不要讓公眾因產業亂象而無辜買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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