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不久,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科技委員會會議強調,2020年要加大金融科技監管力度,出臺個人金融信息保護、區塊鏈等金融科技系列監管規則。在國家的支持下,各省份地區積極響應號召,紛紛布局區塊鏈相關產業,希望通過高新技術與利好政策推動本地區經濟與金融行業的發展。隨著全國各地對于區塊鏈發展熱情的提升,潛在的風險也會隨之形成并集聚,不過,這也是新事物、新技術發展的必然規律,但這更是我們不得不面對的問題。
去年10月,中央政治局第十八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把區塊鏈作為核心技術創新重要突破口,加快推動區塊鏈技術和產業創新發展,將區塊鏈技術提升至國家戰略層面。然而,社會公眾對于新事物的認知缺乏,以及新事物可能帶來的收益引發的投機行為,成為了發展區塊鏈最大的風險來源。針對區塊鏈技術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2019年年末,多地曾聯合開展過整治行動,北京地區更是直接聲明“露頭就打”,這些都是源于所謂的虛擬貨幣以及其他區塊鏈概念騙局。不法分子打著區塊鏈的旗號制造出五花八門的騙局,終究都是利用了社會公眾的知識欠缺與逐利心理,從而賺取不法收益,擾亂社會秩序。
就監管而言,隨著區塊鏈向各個行業滲透,做到全面監管并不現實,也不劃算,因此可以僅針對其中幾點來進行設計,保證主抓重要風險的同時不抑制創新熱情。首先,監管應集中于當前的主要風險,即虛擬貨幣領域,對打著區塊鏈名義非法集資的團伙進行嚴厲打擊,要讓社會明白,區塊鏈技術的進步不是建立在炒幣熱情之上的;其次,嚴格審查區塊鏈項目,對真正有益的項目給予支持,而對于那種蹭熱度的項目要進行懲罰。
央行應盡快將監管指導意見固化為法律,同時,在監管中引入新的技術,做到以“新”制“新”。最后筆者想強調,區塊鏈的風險防范與監管只是轉型時期監管方法的一個典型,面對新技術、新模式應該如何監管,應是在長久發展道路上不斷思考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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