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人工智能能夠自己分析文學藝術的風格,那么,這種創造性探索才能被稱為創作。事實上,目前人工智能的智能模式遠不如人類,本質上仍是人類的工具,是一種技術手段
●未完成主體性的人工智能所生成的所謂“經驗”,無法達成剎那的“浪漫”。它的產品是不會超越詩人的作品的。人工智能的算法還只是模仿,而這種模仿仍然依附于人類的主體性創造
●人工智能不是詩人和藝術家,但在它的協助下,詩人和藝術家的潛能將被極大激發,這是一道令人向往的風景
1月15日,光明日報《文藝評論周刊·文學》就人工智能與文學藝術的關系這個話題,刊發一組文章,即《主體還是工具——人工智能與文學藝術》《人工智能寫的詩,算不算“作品”——關于人工智能的“創作資格”問題》《人工智能寫作是一面鏡子——由機器人小封詩集〈萬物都相愛〉說開去》。三位作者從各自的角度,闡述了人工智能對于文學創作的潛在影響,并對未來的更多可能性進行預測和評估,讀來讓人受益匪淺,有話想說。
的確,人工智能已開始介入到詩歌、散文等文藝創作之中,甚至生成的某些產品具有特定的風格,有“類人”的趨勢。隨著智能媒介技術的快速發展及5G時代來臨,人工智能業已滲透到人類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深刻地改變當下世界的同時,也為文學藝術創作帶來了新的命題。它的應用正改變著審美客體,解構著審美主體,其間也伴生出諸多審美問題。
人工智能之于文學藝術,只是一種技術手段
技術與藝術的關系是一個古老命題。技術的進步,可以為審美實踐提供更多的元素。人工智能雖然有可能改變文學藝術的生產方式,甚至改變藝術作品的范式,但它所生成的只是產品,并非真正的藝術作品。在藝術起源的早期,技術與藝術并沒有什么區別,古希臘人把凡是可以通過知識學會的工作都視為藝術,對藝術和技藝、技巧不進行區分。但是,藝術與技術是不同的。藝術創作具有更強的非預期性和無規定性,屬于“無目的的合目的性”。人類純邏輯的能力可以編碼,但一些超越邏輯的能力,如直覺反應、靈感不可編碼,數據不能等同于知識,算法不能簡單地與創作畫等號。
弱人工智能在語言、感性和創造力層面,存在著顯著困難。對于這些人類所獨有的文學藝術創作層面的典型特質,弱人工智能目前只能做到一定程度的模擬。在語言層面,人類日常使用的語言是人類自然語言,由人類社會發展演變而來。概括來說,自然語言是人類社會約定俗成的,區別于如程序設計的語言,也就是人工語言。多數的人工智能應用程序使用“自然語言處理”(NLP),關涉的是計算機對呈現給它的語言的“理解”,而不是計算機自己創造語言。因此,對“自然語言處理”而言,創造比接收更困難,包括主題內容和語法形式。在語法上,人工智能生成的詩歌通常很不恰當,甚至有時是不正確的。人工智能的詩歌產品,雖然形式上有先鋒派的痕跡、后現代的味道,或許能給予讀者一種“震驚”的短暫體驗,但由于沒有歷史深度和時間刻度,顯然屬于一次性過的“仿后現代”。詩歌不能缺失歷史的靈魂,如亞里士多德所言,“歷史沒有詩歌是了無生氣的,而詩歌沒有歷史則是乏味的”。
基于情緒和情感依賴于人類大腦中散布的神經調節這一事實,“感性”也是人工智能難以企及的能力。雖然日本軟銀公司開發出“云端情感引擎”機器人“派博”(Pepper),試圖模擬神經調節,但效果并不理想。無論是理論層面,還是應用層面,大部分研究仍很淺表。而感性是藝術創作過程中最不可或缺的品格。
在創造力層面,文學藝術創作如“羚羊掛角,無跡可尋”,這一主體性的特質也是弱人工智能所不具備的。至于強人工智能何時擁有主體性的創造力,未來并不可期。英國認知科學家瑪格麗特·博登將創造力分為組合型、探索型、變革型。她認為只有探索型才有可能適合強人工智能。然而,即使是探索型人工智能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人類的判斷,因為只有人類才能識別并清楚地說明風格化的法則。倘若人工智能能夠自己分析文學藝術的風格,那么,這種創造性探索才能被稱為創作。事實上,目前人工智能的智能模式遠不如人類,本質上仍是人類的工具,是一種技術手段。
在完成自身主體性之前,人工智能很難剝奪人類的創作權
真理即創造原則,是18世紀早期哲學家維柯所強調的。只有人類大腦才能真正認識自己的創造物。美國歷史哲學家海登·懷特也深信,人類的創造力即自我詮釋,是一種前邏輯的思維能力。人類在自我認知系統與自然世界的交互之中,理解了自我和世界的關系。當反思自我時,人既是主體也是客體,大腦可以觀察自身,二元對立就消失了。自反性乃是人類最主要的主體性。這種特定的自我,可以讓無意義的元素涌現出意義,這也是藝術創作產生的本源之一。目前人工智能并不能實現自反性。斯坦福大學研究人員訓練機器人乘坐電梯,機器人會在門前停下。它把電梯玻璃門里的影子當成另一個機器人,并不能識別一個被放大的自己的影子。
文藝創作是超驗、反思和自洽的,既包括規劃構思過程,又包含結構、節奏活動。它以觀念的構思形成藝術的表象,并以此作為生產的前提,從而使創作活動依據人的自覺目的進行。作品包含了主體對文化的整合和想象的跳躍,有物質層面的,有行為層面的,更有精神層面的,既具有技術屬性,更具備創造屬性。人工智能的詩歌產品,目前只具有創造屬性中的轉換創新,本質上還是通過“人—機”協助、協同的方式完成的。
對于人工智能而言,算法是大腦,算力是肌體,大數據是其成長的養分。基于深度學習的機制的人工智能,并不理解自己所生成產品的意義。它所做的只是在算法的驅動下,將一種形式投射到另外一種形式上。而真正意義上的“創作”,是比“算法”復雜得多的精神活動。
人工智能并不面向文學藝術,深度學習機制絲毫不關心讀者是否會欣賞其產品。所謂的人工智能詩歌,是一種淺表的類型化文本,不能讓讀者實現永恒崇高的神圣性審美體驗,只能滿足讀者的好奇心。
人工智能在文學藝術創作中可以成為詩人或者作家的助手,但不可能替代詩人或者作家。文學藝術創作過程中的非創造性重復工作,可以由人工智能承擔,但是創作主體的心靈世界,詩人和藝術家的感性思維能力,藝術創作主體的靈感頓悟能力,是人工智能不可獲得的。在完成自身的主體性之前,人工智能很難剝奪人類的創作權。未完成主體性的人工智能所生成的所謂“經驗”,無法達成剎那的“浪漫”。它的產品是不會超越詩人的作品的。人工智能的算法還只是模仿,而這種模仿仍然依附于人類的主體性創造。
在人工智能協助下,人類將激發出更多的藝術潛能
我們也應看到,在反人類中心主義的框架中,在后現代的視域下,人工智能的進化是否可以承載些許“詩性”,還不能妄下定論。人類的身體、大腦等與生俱來的結構,決定了人類對人工智能的認知局限。人腦的局限性使人類無法理解一些終極真理,人類可知曉的事物范圍存在邊界和上限,所以我們應避免把人工智能狹隘化。
德國思想家本雅明對技術持樂觀態度,他不只懷念機械復制時代之前的“靈韻”,也為技術變革所帶來的藝術新形式歡呼。他所定義的機械復制文明時代已發展到人工智能時代,人工智能不再是簡單的機械復制,而審美客體并未因之面目全非。在后現代主義看來,原創性不是判斷藝術作品的最高標準,藝術哲學的美的概念性過于沉重,固執的理性觀念主宰著審美,藝術必須打破這種界定。藝術與非藝術、反藝術之間的區分是可疑的,藝術本應多元、異質。
文學藝術屬于一種“家族相似”,是相似性之網,它的概念應該開放和敞開。隨著人工智能的發展,文學藝術可能會更加多元。而多元性拒絕虛假的慰藉,它的目的是使藝術通向真理。
在人工智能的推動下,人類的生活方式、生產方式將發生前所未有的變化。藝術與人工智能在更廣范圍、更深層次的融合,將激發人類無限創造的潛能,新的藝術范式將產生,藝術創作也將前所未有地變得更加日常。人工智能不是詩人和藝術家,但在它的協助下,詩人和藝術家的潛能將被極大激發,這是一道令人向往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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