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媒報道,華為向美國一家上訴法院表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不能以國家安全問題為由阻止客戶動用聯邦寬帶撥款來購買中國5G電信設備和服務。
華為認為,FCC已超越其職權,侵犯了國家安全決定應該由美國總統做出的權利,并跳過了聯邦決策過程中的必要步驟。
華為和中興被FCC列入“國家安全威脅”清單,美國電信商被禁止使用聯邦資金向這兩家公司購買設備。而FCC此舉措,也使當地電信企業遭到“反噬”——使規模較小的公司難以負擔得起購買設備的成本。
在美國的影響下,華為在其他國家的市場也受到了影響。
關于巴西可能決定不再和華為合作一事上,我國代表人士指出,中國企業在過去30年里,已經建造了超過1000個網絡,均未有網絡安全事件發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拿出確鑿的證據,來證明我國相關企業在安全問題上存在威脅。
而此前限制華為設備的瑞典,也遭到了分析人士的質疑。據中國網評論,早在2000年,華為就進入瑞典市場并開立分公司,業務涉及移動通訊系統。在瑞經營長達20年,華為卻在今年被列為威脅網絡安全的企業,實則是無稽之談。
責任編輯:p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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