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新網報道,今天,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相關法律法規明確了北京市 “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基本原則。北京市交通委會同市網信辦等部門和朝陽區政府、海淀區政府于近日共同約談多家在京運營的共享電動自行車企業,提出限期整改要求。逾期未能整改到位的企業及其運營平臺,或將面臨行政罰款、扣留車輛、下架 APP 等多重處罰。
此次被約談的共享電單車涉及考拉出行、筋斗云出行、小遛共享、芒果電單車、蜜步出行、騎士出行等品牌。違反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的要求違規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且存在未按要求進行電動車登記、未能準確披露服務信息、未建立用戶押金預付金專用賬戶、未按有關主管部門要求提供信息等多項問題,涉嫌嚴重擾亂互聯網租賃自行車市場秩序。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等相關法律對電子商務經營者和經營平臺的責任義務有明確的規定,交通運輸部等十部委《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及《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也明確了北京市 “不發展電動自行車租賃”的基本原則。此前,北京市交通委已針對多家企業的違規行為實施了行政處罰。
由于一些企業在工商系統中預留的聯系方式失效,執法人員曾前往失聯企業的注冊地址實施上門約談,但多家企業的留存的地址已無人辦公,包括北京蜜蜂出行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騎士出行科技有限公司、青鳥快租(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往往存在保養維護不及時、配套設施建設不到位、運行安全風險高、電池污染嚴重等多重隱患,租賃電動自行車的騎行人不固定且多未接受過專業的交通安全教育和技能訓練,容易發生交通事故,加之電動車自重大、速度快,一旦發生事故就會帶來較大的傷害和損失。
北京市交通委還指出,在京運營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的企業要嚴格遵守《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嚴禁違規投放、運營租賃電動自行車。執法部門將持續加強執法監管,堅決取締非法運營行為。同時呼吁廣大市民,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和資金安全,切記不要使用任何品牌的共享電動車。
IT之家了解到,目前已有多家共享電單車企業退出北京市場。
責任編輯: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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