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應用需要以海量的個人信息數據作支撐。人工智能如同一把“雙刃劍”,如果應用不當,就可能帶來隱私泄露的倫理風險。
在12月23日召開的全國政協雙周協商座談會上,全國政協委員、重慶醫科大學校長黃愛龍建議,隱私信息采集應區分“戰時”和“平時”,并堅持“最小夠用”原則。他舉例說:“健康碼”采集的信息,疫情過后再使用的話,要有相關規定;“行程碼”顯示的行程信息,建議由逐一列出手機使用者去過的地區,調整為只列出去過的中高風險地區。
與黃愛龍一樣,多位與會同志呼吁,在推進人工智能應用的同時,要注重加強隱私保護。
全國政協委員、上海眾人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談劍鋒發言時提到了一個概念——不可再生性數據。
什么是不可再生性數據?談劍鋒說:“與傳統口令可以隨時更改不同,不可再生性數據是永遠無法更改的,比如人臉、指紋、DNA等生物特征數據,以及個人醫療檔案數據等,這些數據具有唯一性且無法更改?!?/p>
作為一名數據安全領域的工作者,談劍鋒呼吁嚴格管控大數據的使用場景,在大力支持人工智能技術發展的同時,對唯一性、不可再生性的重要數據必須提前設防,在生物識別等技術使用規范上要制定更加嚴格的要求,防范相關各類風險。
談劍鋒還建議設立“數據銀行”,由國家成立專門機構來統一管控、存儲和應用不可再生性大數據,限制企業自行采集收集和壟斷,并運用區塊鏈技術分布式存儲,運用密碼技術嚴格保護數據。
全國政協委員、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姜偉建議:“要盡快將數據產權保護類的法律列入立法計劃”。
姜偉認為,需要根據數據的屬性特點建立數據產權制度,化解“個人數據與企業產權”之間的矛盾,平衡“數據安全與數據利用”之間的關系,對各種類型數據合理確權,解決好數據屬誰所有、如何使用、收益歸誰等問題。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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