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視曝光竊聽黑色產業鏈,生產相關設備的廠家將這些設備被生產者偽裝成充電寶,可以在使用者不知情的情況下,被人遠程定位、軌跡查詢、遠程錄音等,涉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
其實在今年8月,央視網曾報道,北京一家安防公司就因為商業機密被竊聽,企業競標失敗,蒙受了重大損失,而竊聽器竟然是我們常見的GPS定位器。
在北京一家安防公司,記者見到了這樣一個小黑盒。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企業討論營銷方案的會議是高度保密的,但沒人想到,座椅下卻藏著這個小黑盒。由于商業機密泄露,企業競標失敗,從而蒙受了上千萬元的損失。這種小黑盒子,叫做GPS定位器,它廣泛用于汽車防盜和企業運營車輛管理。
記者按使用說明書在手機上安裝好APP,打開APP,果然在上面就能實時觀察車輛的行駛軌跡。接下來要嘗試的是遠程監聽。兩位記者約定,一位和定位器一起留在車內,另一位記者回到辦公室準備聽音。結果證實,不管被竊聽者的聲音是大還是小,監聽到的聲音就像跟對方打電話那么清楚。
此外,在APP的界面中,還有一個“遠程錄音”的按鈕,啟動后,這段對話就被存到了手機里。
也就是說,只要在被竊聽者身邊放置這樣一個GPS定位器,就相當于放了一個保持通話的手機。一切聲音會被傳到竊聽者的手機上,甚至被錄音,被而竊聽者對發生的這一切卻渾然不知。
GPS定位器廣泛用于私家車的防盜和企業進行車輛管理。但是,當GPS定位器被設計成小巧易于隱蔽、能遠程聽音的時候,就讓產品變了味。而且一些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也正是利用監管盲區,在一些電子產品銷售推廣廣告中進行或多或少的明示暗示其隱藏功能。
目前,GPS定位器這類產品尚未列入國家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但在此基礎上增加麥克風收音等功能卻沒有相關管理規定,形成監管的盲區。而生產廠家和銷售商家也正是利用這種監管盲區,在這類產品銷售推廣廣告中,進行或多或少的明示暗示其隱藏功能。
對于上述行為,有專家直言,保護個人信息,應從生產源頭開始堵截,2015年起實施的《禁止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和“偽基站”設備的規定》明確禁止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非法生產、銷售、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
我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五十七條也明確規定,以竊聽手段獲取的材料不但不能作為定案依據,行為人很可能還要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對此,專家指出,隨著科技的發展,法律應該同步跟進,對利用新技術手段實施的各類違法行為進行規范。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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