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時召回,戴姆勒在美國遭罰3000萬美元。
日前,據外媒報道,奔馳母公司戴姆勒已與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NHTSA)達成一致,就遲遲不執行召回向后者支付罰款3000萬美元(約合人民幣1.9億元)。
NHTSA上周發布通告顯示,自2018年起,戴姆勒卡車公司在美國至少有7次沒有聽從指令對相關產品進行召回,其中最大規模的一起涉及46.4萬輛產品。
作為和解的一部分,戴姆勒卡車同意開展執行一項高級數據分析項目,從而加強其檢測和調查潛在安全缺陷的能力。
同時,戴姆勒還將繳納1000萬美元的先期罰款、500萬美元的“履行義務金額”(用于戴姆勒提高自身產品安全)、1500萬美元的未執行罰款(用于戴姆勒仍拒絕召回的情形)。
對此,戴姆勒表示,“感謝有機會迅速解決這一問題,并繼續制造安全、高效和可靠的商用車。”戴姆勒還同意每個自然月至少與NHTSA會面一次,作為雙方和解的一部分。
值得一提的是,這并不是戴姆勒第一次同意就美國汽車安全監管機構的調查達成和解。
早在2017年,梅賽德斯-奔馳在美國未能就約140萬輛召回車輛及時通知車主,次年,該公司被處以2000萬美元的罰款。
責任編輯:P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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