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內容提示:
1、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敏芯股份)擬作為有限合伙人與蘇州園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以及蘇州納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產業投資基金“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暫命名)。
2、“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暫命名)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2.99億元,其中,敏芯股份擬以自有資金認繳0.9億元。
3、“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暫命名)擬對外投資標的:將與蘇州納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MEMS產業研究院有限公司”(暫命名)。標的公司將致力于MEMS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及中試平臺的搭建,擬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億元,其中“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暫命名)認繳2.99億元出資額,持股99.7%,蘇州納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認繳100萬元出資額,持股0.3%。
4、對上市公司當年業績的影響: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預計不會對公司2021年度的經營業績構成重大影響;不會導致公司主營業務、經營范圍發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實施。
戰略合作協議簽訂的基本情況
2021年01月18日,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敏芯股份”)與蘇州園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園豐資本”)、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中新創投”)以及蘇州納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納米公司”)經友好協商,簽署了《戰略合作協議書》,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協議對方的基本情況
園豐資本成立于2020年3月,是經蘇州工業園區黨工委、管委會批準成立的基金管理公司,注冊資本5,000萬元,目前基金管理總規模120億,其中100億為政府產業引導基金,20億為天使母基金。園豐資本團隊均來自國內知名機構,擁有較強產業背景和豐富的投資經驗。園豐資本通過項目直投、母基金投資等方式,充分發揮產業引導基金與天使母基金的帶動作用,圍繞園區重點產業方向,推動項目落地發展,助力園區加快建設成為國際一流的高科技產業園區。
中新創投成立于2001年11月,注冊資本17.3億元,是蘇州元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元禾控股”)旗下全資子公司。元禾控股是一家管理近千億元基金規模的投資控股企業,業務覆蓋股權投資、債權融資和投融資服務三大板塊,包括了中國第一支市場化運作的股權投資母基金、江蘇省首家“股權+債權”的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元禾控股自2001年成立起就專注于股權投資領域,旗下匯集多家管理團隊專注于不同的投資階段和領域。截至2020年底,直投平臺及管理的基金投資項目超840個;通過主導管理的VC母基金投資子基金119只,子基金總規模超1200億元,投資企業超2100個;通過上述股權投資平臺已累計培育上市企業133家。
納米公司成立于2010年9月,是由蘇州工業園區管委會設立的專注于納米技術應用產業發展的國有公司,注冊資本14.69億元,致力于為推動納米技術創新與產業化提供優越的基礎設施、公共平臺、產業服務及產業投資,重點開展產業社區建設與服務、產業創新資源引進與合作、產業投資與項目育成、產業集群促進與發展、產業平臺建設與運作以及產業宣傳與品牌塑造六大類業務。
(二)簽訂協議已履行的審議決策程序和審議情況
2021年1月18日,敏芯股份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擬對外投資并簽訂戰略合作協議的議案》。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進行審議。
協議的主要內容
(一)協議主體:
甲方:蘇州園豐資本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中新蘇州工業園區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丙方:蘇州納米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丁方:蘇州敏芯微電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二)甲方受托管理的基金、乙方及丙方擬與丁方結成戰略合作關系,共同投資設立MEMS產業研究院公司,以促進MEMS產業積極發展。現各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投資合作事項達成如下戰略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1.1 戰略合作各方(是指本協議中“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擬與蘇州順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資設立“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暫命名,以下簡稱“MEMS投資中心”),其中,蘇州順融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為MEMS投資中心的普通合伙人并擔任執行事務合伙人,戰略合作各方為有限合伙人。
1.2 MEMS投資中心與丙方在江蘇蘇州工業園區共同投資設立“MEMS產業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標的公司將致力于MEMS新工藝、新產品的研發及中試。
第二條 合作方式
2.1 戰略合作各方分別向MEMS投資中心委派1名委員,共同組成“MEMS投資中心投資決策委員會”(以下簡稱“投委會”),投委會對MEMS投資中心的日常經營活動按照每一名委員一票的方式進行表決,超過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同意方可通過;但下列事項應經全體合伙人委派的委員一致同意方可實施:
①任一合伙人的退伙或入伙,及任一合伙人的財產份額轉讓;
②處置MEMS投資中心所持標的公司股權,或變更標的公司注冊資本;
③變更MEMS投資中心出資額總額;
④修訂或者補充MEMS投資中心的合伙合同(或協議)。
2.2 MEMS投資中心與丙方共同投資設立標的公司,標的公司擬注冊資本為人民幣3億元,其中MEMS投資中心認繳2.99億元出資額,持股99.67%,丙方認繳100萬元出資額,持股0.33%。標的公司存續期內,未經MEMS投資中心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變更標的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增加、減少標的公司的注冊資本或引入新的股東。
第三條 戰略合作方權利與義務
3.1 戰略合作各方承諾就合作項目共同落實的投資資金應不低于人民幣25,000萬元。
3.2 戰略合作各方應積極協調辦理MEMS投資中心及標的公司的設立、項目立項及配套土地、規劃、環保、建設等事項的推進工作,積極落實各自的出資,并指派專人負責上述事項及與其他合作方的聯絡。
3.3 戰略合作各方向MEMS投資中心委派一名委員,投委會委員應積極履行表決權。
3.4 若丁方本次投資事項可申請各類普惠獎勵或優惠政策,甲方應積極協助丁方申請并根據丁方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3.5 丁方應結合其技術積累和業務實踐,為MEMS投資中心及標的公司的經營規劃提供技術意見。
第四條 合作期限
4.1 本戰略合作協議自戰略合作各方簽署之日起生效,自戰略合作各方書面終止之日終止。
4.2 合作期內,若標的公司在任一年度實現當年度盈虧平衡或標的公司成立已屆滿6年(以上條件以孰先為準),則戰略合作方可退出本協議項下投資事項;若戰略合作方擬退出本協議項下投資事項的,其退出方式由戰略合作方另行約定并簽署書面協議。
第五條 其他
5.1 本戰略合作協議中的“MEMS研究院投資中心(有限合伙)”、“MEMS產業研究院有限公司”具體名稱以工商備案為準。
5.2 與本戰略合作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標的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3 本戰略合作協議一式四份,各方各執一份,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署補充協議。
對敏芯股份經營的影響
本協議的簽訂不會導致敏芯股份主營業務、經營范圍發生變化,不會影響公司募投項目的實施。本協議的簽訂及實施將實現以MEMS產業研究院為載體,以MEMS新工藝、新產品及中試平臺的研發為己任,通過不斷整合和優化各類優質資源,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與產業孵化,將與公司產生良好的協同發展效應,符合公司整體的戰略發展規劃。
敏芯股份本次對外投資的資金來源為公司自有資金,不會對公司的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形。
原文標題:敏芯股份參與成立MEMS產業研究院,研發MEMS新工藝和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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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敏芯股份參與成立MEMS產業研究院,研發MEMS新工藝和新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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