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近年來多有發生,其中不少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充電引發過火災。為了減少事故的影響,2月26日上海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從2021年5月1日起,上海立法禁止電動自行車在樓道充電等行為。
本次通過的《上海市非機動車安全管理條例》,還規定了對用于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電動自行車,上海市公安機關應核發專用號牌。條例施行前已經登記上牌的用于快遞、外賣的電動自行車,其所有人應當在六個月內向公安機關申請換領專用號牌。
《條例》還規定,使用電動自行車從事快遞、外賣等網約配送活動的快遞企業、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和其他相關企業,要督促駕駛人上道路行駛時佩戴安全頭盔;合理確定配送時間、路線等標準和要求;同時要將車輛、駕駛人信息和違法車輛配送時間、路線等與交通安全管理相關的信息接入公安機關非機動車道路交通管理信息系統。
在停放和充電方面,不得違反用電安全要求私拉電線和插座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禁止電動自行車在建筑物首層門廳、共用走道、樓梯間、樓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及其兩側影響通行的區域、人員密集場所的室內區域停放、充電。
同時要求上海市和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大對已建成的住宅小區非機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建設的投入,推動已建成的住宅小區新建、改建、擴建敞開式地面車棚等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
責編AJ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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