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2021年,照明圈假冒侵權,硝煙再起;照明企業(yè)奔波打假,路漫難停。2月18日—19日,雷士照明再次重拳出擊,捍衛(wèi)自身品牌,打擊“冒牌貨”!
據(jù)報道,2月18日,雷士照明(惠州雷士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單日新增4起開庭,原告均為雷士照明,被告分別為安順同飛商貿(mào)有限公司、盤州市雙鳳明福燈飾經(jīng)營部、晴隆縣丹丹燈飾店、徐某,案由均為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4起案件集中于2021年2月20日—23日開庭審理。據(jù)悉,雷士照明曾涉司法案件296起,案由主要為商標權糾紛。
可以看到,此次雷士照明所涉案件的案由均是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那么,什么是“商標權”?“商標權”又稱“商標專用權”,是指商標所有人依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其擁有的注冊商標或者非注冊商標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簡單來講,造成商標權權屬、侵權糾紛的原因主要是非法廠商制造“冒牌貨”。
面對假冒侵權行為,雷士照明果斷將非法廠商告上法庭,再度引發(fā)業(yè)界對于“打假”的高度關注。事實上,在LED照明行業(yè),假冒侵權行為可以說常有發(fā)生,部分非法廠商為產(chǎn)品披上“品牌”外衣,混入市場擾亂秩序,為眾人所痛恨。
日前,上海松江警方破獲一起燈具制假售假案件,搗毀了一批制假售假窩點。據(jù)報道稱,松江警方接到群眾舉報,稱市場上有人售賣假冒名牌燈具。接報后,松江警方順藤摸瓜,搗毀了位于江蘇省連云港的三處燈具制假窩點,抓獲10名嫌疑人,涉案價值100余萬元。
經(jīng)審訊,犯罪嫌疑人交代了其合伙生產(chǎn)“光板”燈具(即無牌燈具),后利用私刻印制的假冒模具印制品牌標志,通過網(wǎng)店、實體店、微商等平臺進行銷售牟利的違法犯罪事實。
事實上,作為照明行業(yè)頭部品牌,雷士照明品牌和市場知名度高,常年成為被“假冒”的首要選擇。對于頭部照企來說,打假更是漫漫長路。但盡管“打假維權之路”艱辛,照企們亦是不容忍、不退卻!
圖片來源:雷士照明官微
雷士照明,2月4日曾針對目前線上及線下市場上出現(xiàn)的他人生產(chǎn)或銷售相關產(chǎn)品涉嫌侵犯“雷士”商標權一事發(fā)布《聲明函》表示:“我公司是雷士照明品牌的真正權利人和所有人,擁有‘雷士’‘NVC雷士照明’等商標。”雷士還鄭重提醒:“為保障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如您需要購買我公司產(chǎn)品,請務必通過我公司的官方商城以及被許可的經(jīng)銷商等渠道進行購買。”
即便照企們?yōu)榇蚣俑冻龃罅繒r間與精力,甚至金錢,可“年年打假,年年有假;年年有假,年年打假”,假冒侵權行為依舊頻頻發(fā)生。
業(yè)界人士表示,究其根本多是因為假冒侵權行為成本低、利潤高。假冒侵權,非法廠商不僅不用承擔高額的產(chǎn)品研發(fā)費用,還可以“躺贏”知名品牌的市場影響力,省去了品牌推廣費用。此外,更有部分廠商直接犧牲產(chǎn)品質量來拉低產(chǎn)品成本,以賺取更高的利潤。
不僅“制假”,“售假”同樣不可容忍!俗話說,一個巴掌拍不響。若非法廠家制作的冒牌貨沒有人愿意買單,自然就沒有市場,冒牌貨也無立錐之地。但問題在于,部分商家為了追逐更大的利潤空間,不惜承擔高風險選擇“售假”。如此一來,“制假”更是一發(fā)不可收拾。
當“售假”行為要完整進行時,消費者擔任著必不可少的重要角色。為此,警方提示,消費者在購買產(chǎn)品時,要擦亮雙眼、明辨真?zhèn)危J準官方授權店,從正規(guī)渠道購買,如發(fā)現(xiàn)假冒偽劣商品,也要及時向工商和公安部門舉報。
不管是企業(yè)、商家還是消費者,打假維權都刻不容緩。企業(yè)勇于打假、商家拒絕售假、消費者絕不買假,真正做到“不做假貨、不賣假貨、不買假貨”,如此方能營造一個健康良好的照明市場環(huán)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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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為這事!雷士照明將他們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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