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駕駛有望在深圳合法上路!
3月23日,市人大常委會監察司法工委組織起草了《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征求意見稿)》,并發布在“深圳人大網”、“深圳政府在線”、“深圳新聞網”等多個新聞渠道,廣泛征求社會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雷鋒網了解到,早在兩個月前,深圳市人大常委會就成立了專項調研小組,計劃從智能網聯汽車的測試登記、事故認定、法律責任、網絡安全、基礎設施等方面建立起一系列制度,為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提供法律依據。而今日相關調研細則終于得以公布。
下面雷鋒網從意見稿中提取一些要點供大家參考:
關于【異地測試認可】:
智能網聯汽車已經或者正在其他省、市進行道路測試,道路測試主體申請在特區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活動的,可持原申請材料、異地道路測試通知書及證明車輛配置相同的相關材料以及在特區道路測試方案,向市相關主管部門申領道路測試通知書,如有附加項目測試的,應取得授權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附加項目檢驗報告。
關于【配備駕駛人】
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或者示范應用,應當按規定配備駕駛人。但高度自動駕駛和完全自動駕駛的智能網聯汽車開展道路測試或者示范應用,經市相關主管部門安全評估、審核批準,在采取了相應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可以不配備駕駛人。
關于【事故及違章認定】
1、配備駕駛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發生交通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對駕駛人進行處罰;
2、發生交通事故且智能網聯汽車一方負有責任的,該車輛的駕駛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3、因智能網聯汽車質量缺陷造成交通事故的,駕駛人依法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后,可以向智能網聯汽車的生產者、銷售者追償。
關于【網絡安全和數據保護】
1、網絡安全: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應當按照市互聯網信息部門的要求取得網絡安全檢測認證,依法建立網絡安全評估及管理機制,防止網絡數據泄露和被竊取、篡改,維護網絡數據的完整性、安全性、保密性和可用性。
2、數據保護: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應當依照國家相關規定,采取措施防止用戶個人信息的泄露、丟失、損毀,并制定數據安全及隱私保護方案。在發生或者可能發生國家安全數據及用戶個人信息泄露、損毀、丟失的情況時,智能網聯汽車相關企業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按照規定及時告知用戶并向市互聯網信息部門報告。
3、禁止非法采集數據:禁止非法收集、處理、利用個人隱私、信息,禁止非法采集涉及國家安全的數據。
關于【商業收費】
使用智能網聯汽車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可以收取相關費用。具體收費辦法由市交通運輸部門另行制定。
關于【出行服務】
鼓勵智能網聯汽車提供定制出行、社區出行、夜間出行、應急保障等多樣化服務。
據悉,該管理條例一旦確定,無人駕駛汽車有望合法地行駛在深圳的道路上。
天眼查數據顯示,目前我國自動駕駛相關企業已超過4000家,其中約兩成分布在深圳。在此前的立法調研會上相關負責人曾表示,我國目前的自動駕駛產業發展迅速,但滯后的法律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相關產業的商業化落地,而其中最關鍵的就是自動駕駛汽車的上路問題。
此外,行業人士一直對自動駕駛立法有需求。
例如,今年1月15日,美國擬通過新規定,新規定使僅載貨而不載人的自動駕駛車輛不受某些碰撞標準的限制。經過幾個月審議后發布的新規定,還將給自動駕駛乘用車制造商更大的自由,讓它們可以設計沒有方向盤等標準控制設備的車輛。
對此,雷鋒網與相關專業人士進行了一次對話。
AutoX創始人肖健雄表示,目前中國還未立法統一監管,導致各個城市都需不同的許可牌照,相應的也就增加了相關公司的作業流程,延緩了技術落地的商業化進程。
事實上,各個城市的車、路大體都是一樣的,每個城市監管考試的方式也基本一樣,并沒有本質區別。
關于國內無人駕駛的相關監管,肖健雄曾表示,未來中國一定會加速研究無人駕駛汽車在路面行駛的立法工作。
從安全層面出發,眼下國內每天平均有大約幾百人死于車禍。如果是無人駕駛,因車禍而死亡的人數將會大大降低。這些生命,我們是通過無人駕駛技術,是可以挽救的。
從國際層面來說,國家經濟正在不斷發展,中美在科技上的競爭日益加劇。如果美國在兩三年后無人駕駛汽車海量上路,而中國還不許可,這對中國的相關產業非常不利。
從大眾層面來說,中國民眾普遍支持國家科技發展,并且對高科技接受程度也很高。即便有人不接受無人駕駛,認為其存在安全隱患,但無人駕駛是歷史發展趨勢,沒有人可以阻擋。我們很高興看到最近深圳特區在無人駕駛立法上取得很多進展,期待今年有更多的好消息出來。
原文標題:領先全國!深圳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細則公布,無人駕駛有望在深合法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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