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發燒友網綜合報道 在剛剛召開的全國兩會上,汽車業界代表們提出了多個建議和提案。而從代表以及委員們提出的建議和提案中,可以發現今年業界的關注重點,主要是在新能源汽車以及汽車芯片、自動駕駛等話題上。
去年,汽車行業可以說是經歷了大變革,包括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爆發、傳統車企開始All in電動汽車、汽車芯片供應短缺導致各大車企頻頻停產等等。伴隨著去年汽車行業的變革,我們來看看今年兩會上汽車業界人大代表們都提出了哪些建議。
電動汽車補能
吉利控股集團前董事長李書福(3月5日退出董事職位)在今年兩會上提出,建議加大電動汽車換電體系建設,以及推廣應用甲醇汽車、助力交通領域碳中和。充電和換電是目前電動汽車的主要補能方式,李書福認為,車電分離的換電模式,與傳統的充電樁補電模式相比,具備高效補能和降成本兩大優勢。然而,換電模式在車電分離的整個生命周期環節和生態建設中,尚有一些配套政策措施亟待突破。
針對換電模式,李書福建議:第一、加快明確換電站建設、高低變壓箱、土地及建設審批的相關規定,將其納入國家市場管理規范體系內。第二、進一步完善換電車型相關政策法規,對換電車型公告法規進行優化,建立換電車型專屬的公告認證體系,形成車電分離下的車與電池的分開認證。同時,進一步完善國家關于新能源車的溯源系統,針對車電分離模式做適應性(如車電分離保險)的優化;第三、加速推動換電模式標準化、通用化。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而在新能源汽車補能方面,小米集團董事長兼CEO雷軍從另一個方向去提出建議。雷軍表示,當前我國公共充電樁中快充占比僅為四成,且快充功率普遍較低,導致充電速度慢、排隊時間長、周轉效率低等問題依然突出,難以適應當前新能源汽車行業的快速發展。
所以雷軍主張推進大功率快充地加速布局,他提出三點建議:強化政策引領,統籌推進大功率快充網絡規劃布局;組建國家級創新合作平臺,加強核心技術聯合攻關;加強建設服務保障,推動大功率充電基礎設施普及。
其實換電和快充兩條路線,目前依然存在不少爭議。但目前來看,換電模式要發展起來,比較困難,主要是換電標準難以落實,換電站建設投入較大。因此還需要政府引導行業共同協調推出統一標準,或是換電站資源通用等等,才能逐漸解決電動汽車補能慢的問題。
汽車芯片
針對去年汽車行業另一個受廣泛關注的缺芯問題,也有不少相關建議被提出。目前車規級芯片主要由國外IDM芯片巨頭壟斷,由于本身市場規模相對消費級芯片較少,且車規要求較高,因此以往很少國內芯片廠商愿意去做車規產品。
而目前全球汽車芯片供應不足的情況下,需要更多的國產力量加入。對此長城汽車總裁王鳳英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短期優先解決“缺芯”問題,由國家相關監管部門出手,系統布局,恢復秩序,防止一哄而上加劇亂象,面對擴產、投產的芯片制造企業,建立行政審批綠色通道,能夠使企業迅速投產以解汽車行業燃眉之急;二是中期完善產業布局,實現自主可控;第三,構建產業人才的引進與培養機制,實現長期可持續發展。
王鳳英還建議可通過稅收優惠提高國產化芯片利用率:對車規級芯片應用端企業,推行“國產化芯片”應用相關優惠政策,依據應用的“國產化芯片”的國產化比例進行適當稅收或其他方式優惠,加快相關應用方案落地,幫助自主車規級芯片提升產品競爭力,使制造企業順利生長。
與此同時,廣汽集團董事長曾慶洪認為,當前國內汽車芯片自給率不足10%,國產化率僅為5%,供應高度依賴國外,還存在許多問題:芯片供應短缺和需求激增的矛盾突出,價格暴漲及市場亂象加劇企業生存壓力;產業鏈發展嚴重滯后,缺乏規劃牽引;卡脖子關鍵問題依舊突出,研發技術薄弱、關鍵制造生產線缺失、封測能力有限;國產化生態不夠完善,芯片領域人才嚴重缺乏。
他建議,從短期看,協調穩定市場、確保芯片供應;從長期看,深化產業布局、推動產業發展。梳理關鍵領域芯片供需情況,引導國外汽車芯片企業來華投資,建立芯片及重要原材料應急儲備機制;穩定市場,加強執法監督力度,調控原材料價格無序上漲,緩解企業壓力;強化政策引導、加快汽車芯片整體產業鏈布局;強化節點攻關,有序突破研發、制造、封裝等卡脖子關鍵領域;強化應用牽引,加大支持力度和人才引進力度,加快推動芯片國產化發展步伐。
上汽集團董事長陳虹也提到,從“產業鏈補鏈強鏈”角度,建議加強政策保障促進國產大算力芯片發展。陳虹表示,隨著智能網聯汽車的發展,車用芯片尤其是大算力芯片的需求將持續快速增長。因此,他建議通過政策引導,多方協同,建立車規級芯片統一的技術規范和標準,并成立第三方檢測認證平臺;建議國家牽頭設立專項資金,鼓勵芯片企業、汽車企業共同參與,加快形成國產大算力芯片的研發、制造和應用能力。
自動駕駛
目前針對高階自動駕駛,我國仍未有完整的法規支持,目前無人駕駛汽車商用運營只存在于部分試點區域。百度CEO李彥宏認為,我國自動駕駛已進入落地關鍵期,技術已并跑乃至領跑全球,但我國高等級自動駕駛汽車發展仍面臨諸多問題,需要進一步突破與技術、產業發展不相適應的政策瓶頸,激發自動駕駛領域創新能力。
因此,他針對自動駕駛的發展,提出了三點建議:一是引導并支持地方政府出臺政策,明確支持無安全員的無人車上路,打造全無人自動駕駛汽車的載人運營政策先行區。
二是加快《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修訂和發布實施,從國家層面為加快自動駕駛汽車規模化商用、無人化奠定法律基礎。
三是適度超前建設智能交通基礎設施,發揮5G的遠程控制優勢,通過車路協同促進交通效率和安全性的大幅提升,帶動汽車產業向智能化和網聯化的轉型升級,讓真正無人的智能網聯汽車盡早行駛在中國道路上。
長安汽車董事長朱華榮也認為,目前法律條款在智能汽車責任認定、自動駕駛責任主體認定、自動駕駛倫理等方面內容有所缺失,應完善智能網聯汽車的法律法規體系。
為了推動自動駕駛加速落地,陳虹建議在《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確自動駕駛合法地位,制定人類駕駛員與自動駕駛系統(車企、零部件供應商等)的責任劃分標準規則與處置機制;建議在《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辦法》中,建立自動駕駛系統的評級認證體系和準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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