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動駕駛普及之后,駕駛員的角色將進入歷史塵埃,所有人都會轉變為乘客的角色,每輛汽車都會規規矩矩地在道路行駛,每輛汽車都會保持在安全距離內,車聯網技術讓車輛、交通、行人這些角色融為一個數據整體,從而進行最優道路規劃,插空、別車等行為也將不復存在,乘客在車輛內,可以進行讀書、聽音樂、聊天、看電影、網絡購物等娛樂行為,道路交通環境將得到極大地改善。
看似很完善的交通環境,將要由很多的數據進行支撐,自動駕駛下的交通環境將是大數據用到極致的完美體驗。大數據一直是很多行業關注的焦點,汽車行業也不例外,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對數據的要求越來越強,汽車行業將不僅僅是數據的消費者,也將是數據的主要生產者,每一輛自動駕駛汽車能夠每秒產生近100GB的數據,用來支撐自動駕駛車輛做好采集、規劃、決策這3個步驟。
自動駕駛汽車的發展離不開傳感器的支持,為了能夠更好地采集道路信息,對自動駕駛車輛周邊環境進行判斷,并根據搜集到的數據進行整理并規劃出最優的解決方案,就需要在車輛上加裝包括車載攝像頭、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等傳感器來判別道路信息,為了能夠讓自動駕駛車輛準確地按照既定道路行駛,就需要能夠精確判斷車輛的位置和目的地,這就需要GPS及高精度地圖的配合。在車聯網技術發展后,路邊商鋪的信息、乘客需求信息也將被自動駕駛車輛反饋給云端或后臺,讓自動駕駛車輛能夠根據乘客的要求,進行最優的道路規劃和語音建議,自動駕駛汽車越來越聰明將讓乘客變得越來越便利,這就需要更多的數據進行支持,且這些數據被反饋到云端或后臺后,對于汽車制造商、移動運營商、保險公司、飯店、酒店和其他難以計數的希望能夠給自動駕駛車輛上的乘客進行服務或進行產品提供者來說,將是非常有價值的。
對比現在,每年有超過10億的用戶通過谷歌搜索搜索1.2萬億次,谷歌憑借他們上網習慣,建立了價值4000億美元的業務,國內的百度也是如此,從而締造了強大的商業帝國。想象一下,未來自動駕駛汽車在給乘客服務過程中產生的行為數據,又會產生多大的價值,又將會有多大的變現潛力,將會有多少企業會希望在這場數據爆發期中獲取最有利的數據信息。
自動駕駛數據的爆發將帶給消費者極致的服務體驗,無需考慮如何選擇最優行駛路徑,也可以在自動駕駛汽車上有需求時選擇最優的服務方,很多的需求都將在自動駕駛車輛上得到滿足。但數據的爆發、服務的完善、體驗感的提升都回避不了一個問題,那就是隱私的保護,近年來,社交媒體、互聯網被非法入侵的示例數不勝數,在自動駕駛技術普及后,更多的數據將被使用,屆時,每個人在數據下將會“裸體”,每個人都無法在數據下進行隱藏。
使用自動駕駛汽車最基礎的數據將是定位,屆時,你的住址信息、你的目的地信息、你的出行信息將都被自動駕駛汽車記錄并被使用。你在自動駕駛汽車上,進行音樂、電影、購物等娛樂行為,也將被自動駕駛汽車記錄,并給你提供定制化的廣告服務(相關文章:聊聊自動駕駛汽車會淪為下一個廣告終端嗎?)。為了更好的服務體驗,車載語音助手將會得到廣泛的應用,你在自動駕駛汽車上的聊天,也或將被記錄,從而在必要的時候,給你提供需求的內容。走在路上的行人,不斷被自動駕駛汽車上的傳感器捕獲信息,捕獲的圖像也將被傳到云端或后臺。
自動駕駛汽車將會加劇人們對于隱私安全的擔憂,自動駕駛汽車將成為名副其實的數據生產工場,如何將如此龐大的數據進行管理,將會是運營者最需要考慮的問題,如何對這些數據進行有效地監管,將是監管者需要考慮的問題。首先,每天產生的巨大的數據量,將需要很多的服務器進行儲存,也需要對有效數據進行處理,且在數據的搜集過程中,還需要進行有效的數據處理,能夠讓數據得到有效的保護,防止數據信息泄露,從而被其他別有用心的人使用。
與傳統的數據類似,自動駕駛數據安全的特性也主要表現為機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如果自動駕駛車輛產生的數據被竊取或篡改,將會造成更為巨大的財產甚至生命損失,相對于其他傳統數據的破壞危險性更大。目前自動駕駛汽車的數據安全技術仍舊是以傳統數據安全技術為主,如數據安全隔離、安全認證、安全授權、數據脫敏、安全存儲、安全傳輸、數據審計、數據備份、數據恢復、安全擦除等。在自動駕駛普及后,相關的安全防護也需要根據自動駕駛的實際進程進行改進和完善,比如自動駕駛車輛的車內數據安全要求車輛認證加密或密鑰的管理具備輕量、易集成和延遲低等特點。車路協同自動駕駛的V2X安全傳輸要求海量證書管理能力滿足廣播、小批量書傳輸的安全要求。同時,也需要根據數據重要安全程度和泄露面臨的風險不同,對不同的數據進行梯階化處理,進行不同的數據安全防護和相應的完善和調整。
2017年9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HR3388號《自動駕駛法案》,其全稱為(《車輛發展中確保生命安全的未來開發和研究法》),該法案從自動駕駛汽車的管理、安全標準的制定、系統網絡安全的構建、檢測和評估、隱私保護等方面為監管確立了基本框架,并規定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及各州的行政部門僅可執行與《自動駕駛法案》中所規定尺度一致或更為嚴格的標準,同時美國高速公路安全管理局可通過修訂現行法規和豁免的方式統一監管自動駕駛汽車的設計、制造等生產環節。除此之外,美國兩位議員提交的《汽車安全與隱私法案》還提出了“駕駛數據”這一概念,其主要包括收集的與車輛狀態(包括位置、速度、用戶信息)相關的電子信息。
歐盟委員會于2016年11月30日發布了歐盟網聯汽車戰略(“歐盟戰略”),表明了個人數據和隱私保護對于自動駕駛汽車能否成功落地應用起著決定性作用。歐盟認為必須使用戶對他們的個人數據未被當作商品感到放心,且消費者對于如何及以何種目的使用他們的數據保有有效的控制權力。2017年1月13日,歐盟網絡和信息安全機構(ENISA)發布了《智能汽車網絡安全與適應力》的研究報告(“ENISA指南”),提出了應對網絡威脅,保障智能汽車安全的最佳實踐和建議。
德國聯邦議院于2017年5月12日修訂了德國《道路交通法》,通過了德國首部針對智能汽車的法律規范,澄清了包括基本概念、許可條件、責任歸屬等重要問題,在一定程度上為智能汽車在德國的發展清除了法律上的障礙。
2018年,ISO/TC22組織圍繞ISO/SAE21434(道路車輛-信息安全工程)在美國、波蘭、以色列等地召開聯合工作組會議,明確了該標準的結構框架、適用范圍、特定對象和主要內容等,并指出該標準適用于道路車輛的電子電氣系統以及各系統間的接口交互與通信,規范了企業對車輛信息安全的管理,提出了道路車輛在安全生命周期內的電子電氣系統、系統間接口交互、系統間通信的信息安全技術要求,總結了安全風險與威脅評估方法、信息安全系統測試評價方法、信息安全流程開發管控要求等內容。
自動駕駛技術的發展離不開數據的產生和使用,完善自動駕駛汽車普及時隱私保護的法律法規建設,在做好數據搜集的前提下,完善數據保護機制,讓自動駕駛技術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數據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讓隱私保護放在數據搜集環節最前端,才能讓自動駕駛技術的普及給人們帶來良好的體驗,讓更多人享受到技術帶來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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