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規的創新力度,決定了自動駕駛技術與產業的發展高度。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自動駕駛發展應用,紛紛制定L4級自動駕駛落地應用法律法規,意圖搶占新一輪汽車產業變革制高點。美國自動駕駛行業協會近日代表行業發聲,發布自動駕駛政策框架,旨在從政策法規層面破除自動駕駛行業發展障礙,以實現美國自動駕駛技術全面部署。
我國在自動駕駛領域已深耕多年,汽車工業、信息技術等產業基礎良好,但面向完全自動駕駛商業應用的法律滯后性仍非常明顯。建議加速我國自動駕駛立法,自動駕駛準入試點考慮全無人自動駕駛形態,以保障戰略新興產業技術水平持續與世界保持一致,保持人工智能核心產業國際領先。
國際主要國家加快自動駕駛立法,
打造“制度高地”,搶占行業發展先機
國際上近期自動駕駛立法動作不斷。歐洲以德國為代表,在2017年出臺《自動駕駛倫理指南》、修訂《道路交通法》后,2021年德國通過《自動駕駛法》,首次對L4級別的自動駕駛汽車進行規制,明確規定具有自動駕駛功能的機動車可以在指定的運行區域獨立執行駕駛任務,且“無需駕駛員駕駛車輛”。亞洲方面,日本于2019年5月通過新的《道路交通法》,允許L3級自動駕駛車輛上路,2022年日本公布《道路交通法》修正案并預定于2023年4月1日施行,該法案列入了在特定條件下實現完全自動化駕駛的“Level 4”運行許可制度;我國深圳、上海也先后出臺《深圳經濟特區智能網聯汽車管理條例》《上海市浦東新區促進無駕駛人智能網聯汽車創新應用規定》等法律法規,允許完全無人自動駕駛地方先行先試。北美以美國為代表,2016-2021年間秉承安全優先、技術中立、支持創新的基本理念,先后出臺自動駕駛1.0-5.0用以指導本國自動駕駛發展,同時美國眾議院、參議院先后通過《SELF-DRIVE Act》《AV start act》,提出了自動駕駛汽車的安全標準、網絡安全要求和豁免條款,雖尚未形成聯邦層面法律,但為行業發展提供指導。綜上,國際上主要國家均已通過頂層立法明確允許了L4級別全無人自動駕駛開放道路運行。
美國自動駕駛政策框架立足行業訴求,
將推動聯邦層面自動駕駛法律制修訂
近日針對美國自動駕駛行業發展面臨的公共政策挑戰,美國自動駕駛行業協會(Autonomous Vehicle Industry Association,AVIA)發布了面向自動駕駛技術部署及商業化的聯邦政策法規框架,針對聯邦自動駕駛立法建言獻策,以推動實現美國安全自主的自動駕駛技術全面部署。
我國有良好產業基礎,需通過頂層立法
制修訂加快完全自動駕駛進程
自動駕駛關聯信息通信、互聯網、人工智能、汽車等眾多領域協同創新,我國關鍵技術如AI算法、整車制造、車路協同、云計算等技術已處于全球一流甚至領先水平,產業基礎良好,但受制于《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上位法,無人商業化應用進程緩慢,完全自動駕駛真正商業價值未得到最大程度發揮。
針對此問題,近日兩會期間兩會代表連玉明、王先進、馮興亞等均提出加快自動駕駛立法、國家層面自動駕駛政策法規制修訂(預留車內無安全員的技術應用空間)、促進自動駕駛商業化落地等提案,旨在以法律法規制修訂、政策創新為抓手推動完全自動駕駛規模化商業應用。百度從2013年開始布局自動駕駛領域,在國家及地方各級政府支持指導下,百度Apollo L4級自動駕駛運營測試里程累計已超5000萬公里,如今百度Apollo正在全面推進全無人自動駕駛規模化應用,已在北京、重慶、武漢多個城市實現全無人自動駕駛商業化運營和測試,并作為唯一的“中國力量”,連續多年在Guidehouse Insights自動駕駛技術評估報告中位居全球自動駕駛的“領導者”之列。
結合國際自動駕駛發展趨勢以及百度多年技術實踐,建議加速我國自動駕駛創新立法,2025年完成道交法修訂,自動駕駛準入試點考慮全無人自動駕駛形態,以保障戰略新興產業技術水平持續與世界保持一致。
本文作者:百度自動駕駛安全與政策負責人 吳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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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美國自動駕駛政策框架發布,自動駕駛立法國際呼聲高漲
文章出處:【微信號:baiduidg,微信公眾號:Apollo智能駕駛】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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