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電電壓
一般手機電池電壓寫的是3.7V,但一般充電器的電壓寫的是5V,但不會影響使用的,因為手機內部有充電管理芯片負責降壓恒流充電。
5號的圓柱形鋰電池,即14500的電池。是通過鋰電池調壓器的技術,將電池的電壓調至可適合小電器使用的3.0V電壓。
對于新買的鋰離子電池的“激活”問題,眾多的說法是:充電時間一定要超過12小時,反復做三次,以便激活電池。這種“前三次充電要充12小時以上”的說法,明顯是從鎳電池(如鎳鎘和鎳氫)延續下來的說法。
所以這種說法,可以說一開始就是誤傳。鋰電池和鎳電池的充放電特性有非常大的區別,而且可以非常明確的告訴大家,所有嚴肅的正式技術資料都強調過充和過放電會對鋰電池、特別是液體鋰離子電池造成巨大的傷害。因而充電最好按照標準時間和標準方法充電,特別是不要進行超過12個小時的超長充電。
電池同樣需要激活。但是這個過程是由生產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鋰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離子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后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分浸潤電解液充分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分容,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
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需要電池處于開口狀態,激活以后再封口。
有些產品的說明書上寫著,建議用戶前三次使用,要對手機進行完全的充放電。
其實事實是這樣的,在電池出廠,然后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此時容量低于正常值,使用時間亦隨之縮短。
但鋰電池很容易激活,只要經過3—5次正常的充放電循環就可激活電池,恢復正常容量。由于鋰電池本身的特性,決定了它幾乎沒有記憶效應。因此用戶新鋰電池在激活過程中,是不需要特別的方法和設備的。
二·長充深充
長充可能導致過充。鋰電池或充電器在電池充滿后都會自動停充,并不存在鎳電充電器所謂的持續10幾小時的“涓流”充電。也就是說,如果你的鋰電池在充滿后,放在充電器上也是白充。
而我們誰都無法保證電池的充放電保護電路的特性永不變化和質量的萬無一失,所以你的電池將長期處在危險的邊緣徘徊。這也是我們反對長充電的另一個理由。
在對某些機器上,充電超過一定的時間后,如果不去取下充電器,這時系統不僅不停止充電,還將開始放電-充電循環。也許這種做法的廠商自有其目的,但顯然對電池的壽命而言是不利的。
同時,長充電需要很長的時間,往往需要在夜間進行,而以我國電網的情況看,許多地方夜間的電壓都比較高,而且波動較大。前面已經說過,鋰電池是很嬌貴的,它比鎳電在充放電方面耐波動的能力差得多,于是這又帶來附加的危險。
事實上,淺放淺充對于鋰電更有益處,只有在產品的電源模塊為鋰電做校準時,才有深放深充的必要。所以,使用鋰電供電的產品不必拘泥于過程,一切以方便為先,隨時充電。
三·過充過放
鋰離子電池的額定電壓,因為材料的變化,一般為3.7V,磷酸鐵鋰(以下稱磷鐵)正極的則為3.2V。充滿電時的終止充電電壓國際標準是4.2V,磷鐵3.6V。鋰離子電池的終止放電電壓為2.75V~3.0V(國內電池廠給出工作電壓范圍或給出終止放電電壓,各參數略有不同,一般為3.0~2.75V,磷鐵為2.5V。)。
低于2.5V(磷鐵2.0V)繼續放電稱為過放(國際標準為最低3.2v,磷鐵2.8v),低電壓的過放或自放電反應會導致鋰離子活性物質分解破壞,并不一定可以還原。
而鋰離子電池任何形式的過充都會導致電池性能受到嚴重破壞,甚至爆炸。
鋰離子電池在充電過程必需避免對電池產生過充。
四·充電說明
鋰電動車充電說明
1.放置補電:
電池組在出廠前均有部分電量剩余,在電動車出售后亦可以進行短距離的騎行。第一次騎行完畢后,須對電池進行首次充電,建議首次充電應進行稍長時間(8-12小時)。
電池組在使用過后應及時充電不可虧電儲存,如果電池放置超過兩個月時間未被使用,電池組需要進行一次完全的充電。如置放超過5個月電池組需要進行一次充放電循環。規律使用電池,正常使用、長時間放置時對電池組規律地充電,可以保證電池組最佳實用效果,并延長使用壽命
2.正常充電:
首先連接充電器與被充電電池組,之后再將充電器電源插頭連接到220V交流電源。(此連接順序會避免插拔充電插頭時電火花的產生。)當電源接通后充電器顯示紅色指示燈說明電池組正在正常充電,常規進行6-8小時充電即可。
3.充電器注意事項:
為了確保電池組的充電安全和保證電池組的使用壽命,此款電池組只可使用配套的36V鋰電專用充電器。如果充電器丟失或者損壞請找相應經銷商購買。不得使用鉛酸充電器或其他形式的充電器進行充電。
五·鋰電池維護
- 由于鋰電池屬于無記憶性電池,客戶使用中建議在每次或者每天騎行后即可對電池組進行規律性的充電或者補電,這樣會大幅度提高電池組的使用壽命。建議不要每次都騎行至電池組不可放出電量后再進行充電,不建議放電超過于電池組容量的90% 。當在電動車在靜止狀態下,電動車上的欠壓指示燈亮起時,需及時充電。
- 當電動車啟動時、走上陡坡路、土石路或者強烈頂風狀態下,建議客戶在騎行時同時使用腳踏助力,使得電池及電機擁有最長壽命。
- 電池組容量是在常溫25℃時進行測量的,因此在冬季,電池容量的發揮、以及行駛里程略有降低是被視為正常的。建議在冬季,在環境溫度較高的地方對電池組進行充電,確保能夠電池組充飽。
- 電動車在不騎行或者停放的情況下,建議客戶拔下電池組與電動車的鏈接插頭,或者關閉電源鎖。因為電機和控制器在空載狀態下會有耗電,請避免電量浪費。
六·鋰電池使用注意
- 在雨雪天氣騎行時,電池組與電動自行車之間放電插口部分不應該接觸到水。不用的時候,關掉電池電源開關,以免造成短路后果。且盡量避免在惡劣環境下使用電動車。注意電池組的防水。
- 電池放置應該躲避水源、火源、保持干燥,避免強烈搖晃、磕碰及短路。夏季時節,電池應該避免太陽直射。
- 特別提醒: 不要擅自對電池進行拆包、修改,或進行破壞;嚴禁將此電池使用在其他品牌或型號的電動車上;使用時避免異物對充放電口進行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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