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來源:梧桐樹下V,投資界,謝謝
編輯:感知芯視界
2023年3月3日,華電新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電新能”)遞交IPO招股書獲受理,近期將IPO上會。本次IPO由中金公司和華泰聯合證券聯合保薦,計劃募資300億元,或將成為A股新能源領域的最大規模IPO。
或成為新能源史上最大IPO
華電新能的故事要追溯到2004年。
彼時,為了管理福建的水電、火電以及核電,中國華電在福建設立了全資子公司——華電福建發電有限公司,其后,該公司通過重組改制,成立了華電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華電福新”),這便是華電新能的前身。
之后的故事頗為復雜——作為中國華電主要的新能源平臺,華電福新將中國華電全國的風電及其他新能源項目收入囊中,并在2012年成功在港股上市,成為華電集團旗下唯一一家多元化清潔能源上市公司。
但當時新能源企業在港股的日子并不如意。2020年前后,由于估值過低,股權融資能力有限等問題,港股的新能源國企接連私有化。華電福新也沒能幸免,由于股價不斷探底,市值低迷,被其控股股東華電集團全資擁有的福建華電福瑞私有化退市。
這還只是開始,真正的大戲隨后上演。
按照中國華電的規劃,華電福新將選擇流動性更強的A股,繼續逐夢新能源。于是,華電福新不斷吸收母公司旗下的新能源資產,擴大公司規模。2020年11月,華電集團將139家新能源發電企業、11家分公司或風光電項目資產及2家核電企業和1家新能源發電企業的參股權通通注入華電福新;2021年,華電集團旗下另一上市企業——華電國際還向華電福新注入了兩批新能源資產,其中就包括27家新能源公司的股權和資產。對此,華電集團曾表要打造千億市值新能源航母。
至此,華電福新幾乎整合了華電集團全部的新能源業務。2021年7月,華電福新正式更名華電新能,并遞交了招股書。
根據招股書,華電新能的直接控股股東為華電福瑞,實際控制人為中國華電。進一步來看,中國華電通過其全資子公司華電福瑞間接控制公司52.40%的股份,通過其控股的華電國際間接控制公司 31.03%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 83.43% 的股份。
期間,華電新能開放了一輪公開融資。2020年12月,公司迎來13家戰投,融資金額高達150億元。其中,中國人壽投資20億元成為華電新能最大的戰略投資方和第三大股東。此外,公司前十大股東中還包括國新建源、國新中鑫、山東發展、影響力基金、南網雙碳綠電、國家綠色基金、特變電工等。
幾經更迭,這個新能源巨無霸終于走到了IPO大門前。
幾大要點值得關注
在裝機容量方面,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總裝機容量分別為 2,215.35 萬千瓦、2,742.43萬千瓦和 3,490.84 萬千瓦,裝機容量逐年穩步提升。以下是值得關注的幾點內容:
1、發行人及其下屬子公司受到的行政處罰較多,涉及土地、非法占地等問題。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下屬子公司共受到92項處罰,其中,75項處罰為處罰金額1萬元以上的處罰,17項處罰為1萬元以下的處罰。與土地使用相關處罰51項,與施工許可相關處罰19項,與環保相關處罰6項,與消防相關處罰5項,與安全生產相關處罰4項,與稅務相關處罰3項,其他處罰4項。
其中處罰金額大于20萬元的行政處罰包括:
1、江蘇華電儀征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發生重大變動未重新報批環評文件。處罰結果:決定從輕處罰,責令立即停止項目建設,罰款9,941,725.30 元。
2、華電威海風力發電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6 月起,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汶口村、裴家埠村等處建設22個風機和 1 座升壓站。處罰結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沒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罰款 261,825元。
3、華電(福清)風電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3 月份未經批準,擅自占用沙浦鎮官廳村、沙浦村、西嶺村土地建設華電福清赤礁風電場 220KV 升壓站,總占地面積16,519.94平方米。處罰結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沒收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并處15 元每平方的罰款共計247,799元。
4、湖南華電郴州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未經批準,擅自占用集體土地 41,971 平方米建設湖南華電郴州仰天湖二期 50MW 風電項目。處罰結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限期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按每平方米 6 元處以罰款,共計251,826 元。
5、湖南華電永州風電有限公司未經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江永縣松柏瑤族鄉水美村、松柏社區占用 14,080.60平方米集體土地建設松柏風電場。處罰結果:責令限期退還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按每平方米15 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共計 211,209 元。
6、華電新能源發展有限公司川井風電分公司未經批準非法使用基本草原。處罰結果: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辦理草原征占用審核審批手續,按每畝 1,000 元的標準處以罰款,共計 501,960 元。
7、畢節七星關烏江水電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經有權機關批準取得合法土地手續,占用畢節市七星關區八寨鎮華山村土地建設七星關區何官屯農業光伏電站項目。處罰結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的 32.61畝土地;拆除建設的升壓站及電塔,恢復土地原狀,并就非法占用的 5.8155 畝土地按照每平米 100 元處以罰款,共計 387,701.94 元。
8、畢節七星關烏江水電新能源有限公司未經批準,占地建設光伏發電升壓站。處罰結果:責令退還非法占用 1,150 平方米的土地,限期拆除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設施,恢復土地耕種條件;對非法占用的 769 平方米土地處以每平方米 200 元的罰款,對非法占用的 381 平方米土地處以每平方米 500 元的罰款,共計處以罰款344,300元。
9、融安協合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未辦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的情況下,違規施工。處罰結果:罰款 200,000 元。
10、舞陽縣興舞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未依法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建設。處罰結果:罰款 293,216 元。
11、華電(云南)新能源發電有限公司未按國家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危險廢物。處罰結果:罰款 415,000 元。
12、青海華電諾木洪風力發電有限公司未能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范執行不到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存在認識不到位、防范不到位問題,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未嚴格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防范事務能力欠缺,防風險隱患意識不足。處罰結果:罰款500,000元。
此外,華電福新儀征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蘇華電儀征新能源有限公司因噪聲超標排放,被處以限制生產三個月。
2、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較高,但可再生能源補貼開始退坡
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華電新能主營業務收入以電力銷售為主,主營業務收入包括標桿電費收入和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其中,燃煤發電基準價即標桿電費部分,由電網公司直接支付;可再生能源補貼資金主要來源于國家財政公共預算安排的專項資金和依法向電力用戶征收的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
2020-2022年,華電新能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分別為85.47億元、104.66億元、110.14億元,收入呈現上漲趨勢;隨著可再生能源補貼退坡、平價上網政策逐步推行,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占發行人總體發電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3.24%、48.64%及45.49%,呈下降趨勢。
2019 年以來,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陸續發布多項文件,積極推動平價上網和風電、太陽能發電資源競爭性配置。2021 年 6 月,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于 2021年新能源上網電價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2021 年起,對新備案集中式光伏電站、工商業分布式光伏項目和新核準陸上風電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貼,實行平價上網;新建項目可自愿通過參與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以更好體現風電、太陽能發電的綠色電力價值;新核準(備案)海上風電項目、光熱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由當地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制定,具備條件的可通過競爭性配置方式形成。根據前述文件的有關精神,新能源補貼呈現退坡趨勢,風電和太陽能發電新投產項目的核準電價將有所下降,補貼逐步減少,全面平價上網后電價將保持相對穩定;但運營商原已投產項目的核準電價仍按原政策執行。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期已建成風力及太陽能發電項目總計740個,裝機容量3,490.84萬千瓦;其中平價項目223個,裝機容量945.02萬千瓦;剩余517個項目按照是否納入補貼清單進行分類,具體情況如下:公司已納入補貼清單的發電項目394個;暫時尚未納入補貼清單的發電項目123個,其中,公司前期已建成仍確認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的發電項目98個;報告期內曾確認過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但隨著可再生能源補貼核查工作開展的,公司已沖減全部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的發電項目15個,調減金額總計2.13億元;基于謹慎性未確認相關可再生能源補貼收入的發電項目10個。
就此,交易所問詢到,請發行人說明:判斷尚未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補貼清單目錄電站的項目將來納入清單不存在實質性障礙的依據是否合理;補貼核查工作的最新進展情況,發行人沖減的收入及計提的準備是否充分;發行人梳理的項目數量是否準確。
請保薦機構、申報會計師說明核查依據、過程,并發表明確核查意見。
據回復,公司 98 個尚未納入補貼清單的項目,均已納入年度建設規模或規劃規模,取得發展改革委審批、核準或備案文件及價格主管部門確認的電價依據文件,并網時間均符合可再生能源補貼的要求。
......
3、發行人未單獨設置研發部門、亦未設置研發活動相關的專職人員
根據招股說明書顯示,報告期內,發行人業務主要集中于風力發電及太陽能發電為主的新能源項目開發、投資和運營,公司并未單獨設置研發部門、亦未設置研發活動相關的專職人員。
據招股書披露,報告期內,同行業可比公司均存在研發投入。2020-2022年,節能風電研發投入分別為1,308.33萬元、1,350.12萬元、2,413.51萬元;太陽能研發投入分別為5,979.55萬元、11,727.10萬元、23,271.56萬元;三峽能源研發投入分別為131.19萬元、741.97萬元、1,432.81萬元;龍源電力研發投入分別為7,697.11萬元、14,013.53萬元、9,721.67萬元。
對此,華電新能作出如下解釋:“太陽能因涉及太陽能組件銷售業務所以研發費用金額相對較高;節能風電研發投入主要為研究院建設、研發團隊初步搭建、實驗場所及科研軟硬件設備的配備;龍源電力研發費用主要為其下屬為外部客戶提供設計服務的專業技術公司所發生的相關課題研究費用,與主營業務類型的發電業務相關性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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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編輯黃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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