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管理辦法
(征求意見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市政路燈桿“一桿多用”,促進智慧燈桿建設和運營管理健康有序發展,提升我市信息基礎設施共建共享和智慧城市管理水平,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粵府辦〔2018〕14號)和《東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東莞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提升計劃(2018-2020年)實施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8〕82號)等文件以及市領導對《關于推動市政路燈桿“一桿多用”加快5G基站建設的請示》(東工信〔2019〕87號)的批示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智慧燈桿是指一種以桿為載體,通過掛載多類設備提供智能照明、移動通信、城市監測、交通管理、信息交互和城市公共服務等功能,可通過后臺系統遠程監測、控制、管理、校時、發布信息的公共基礎設施。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在全市行政區域內智慧燈桿的規劃、投資、建設、運營、管理等相關活動。
第四條智慧燈桿建設和管理應當遵循規劃先行、科學安全、美觀實用、共建共享的原則。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五條市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三年行動提升計劃工作推進小組(簡稱“市推進小組”)負責組織開展智慧燈桿建設和管理標準的審議工作,協調解決改造建設和管理中遇到的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統籌制定智慧燈桿建設和管理標準,統籌全市基站建設需求,做好路燈桿上的基站站址規劃,并納入全市通信基站站址專項規劃;收集相關部門對智慧燈桿的功能需求,指導建設單位開展智慧燈桿建設工作。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負責協助全市市政路燈桿共享開放工作,編制和完善“東莞市市政路燈桿信息目錄”,指導智慧燈桿建成后城市照明設施部分的維護工作。
公安(交警)、發改、財政、交通、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氣象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協助做好智慧燈桿規劃和建設管理工作。
各鎮(街)、園區依照本辦法并結合各自實際,協助做好轄區內路燈桿開放和智慧燈桿規劃、建設及相關管理工作。
中國鐵塔股份有限公司東莞市分公司(簡稱“東莞鐵塔公司”)是我市5G智慧燈桿建設運營牽頭單位,在市推進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全市5G智慧燈桿建設和運營工作,承擔現有燈桿“一桿多用”改造,加快5G基站建設。各電信運營企業根據市場需求做好5G智慧燈桿的基站建設和維護工作,加快5G網絡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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