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超速行駛
超速行駛是指駕駛員在駕車行駛中,以超過法律、法規規定的速度進行行駛的行為。有限速路交通標志或限速面標志時,應嚴格按照標志規定的速度行駛。超過該路段限定速度行駛就是超速行駛。
二、超速如何扣分
根據2022年4月1日開始實施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以及交通違法行為的嚴重程度,一次記分的分值為12分、9分、6分、3分、1分。具體記分辦法如下:
(一)1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
(二)3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6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到百分之二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的;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五十,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四)9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五)12分: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超速如何罰款
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違反限速規定的,按下列最新超速罰款扣分標準:
(一)時速超過限定時速不到10%的,給予警告;
(二)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50元罰款;
(三)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3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500元罰款;
(四)在限速為50公里以上8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000元罰款;
(五)在限速為80公里以上100公里以下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20%的,處15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2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0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的,處1500元罰款;
(六)在限速為100公里以上的道路,時速超過限定時速10%以上不到50%的,處2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50%以上不到70%的,處1500元罰款;超過限定時速70%以上的,處2000元罰款。
四、常見的測速方法
(一)雷達測速
雷達測速是目前最常用的測速方式,目前很多道路都用雷達測速。雷達測速主要是利用多普勒效應原理:當目標向雷達天線靠近時,反射信號頻率將高于發射機頻率;反之,當目標遠離天線而去時,反射信號頻率將低于發射機頻率,如此可以計算出目標與雷達的相對速度。
(二)區間測速
區間測速是目前最有效,也是最近應用越來越廣泛的測速方式,一般在高速路上經常會看到。區間測速指在同一路段上設置兩個相鄰的測速點,通過測量車輛經過前后兩個測速點的時間來計算車輛在該路段的平均行駛速度,并依據該路段上的限速標準判定車輛是否超速。
(三)線圈測速
線圈測速也稱地感線圈測速,是在路面地里埋下線圈來測量,相對更隱蔽。在中國南方的部分高速公路上采用地感線圈測速的比例很高。地感線圈測速一般要用到兩個線圈,兩個線圈之間區域即為超速監測區域。當機動車進入第一個線圈時會在電路中產生電磁感應,同時觸發計時器開始計時;走出第二個線圈后,計時結束,根據兩個線圈之間的距離和產生感應的時間差,以距離除以時間就可以算出車輛通過超速監測區域時的速度。
五、測速雷達的應用
測速雷達一般安裝于高速公路、等級公路、城際公路、城市干線公路、城鄉低等級公路等各類道路的交通測速卡口進行測速抓拍。
卡口測速抓拍系統一般由前端自動取證系統、傳輸系統、后臺管理系統三部分組成。前端自動取證系統主要由攝像機(高清或標清)、補光燈、車輛檢測器(如視頻車輛檢測器,應符合GB/T 24726-2009的要求;環形線圈車輛檢測器,應符合GB/26942-2011的要求;微波雷達車輛檢測器-卡口測速雷達,應符合GB/T21255-2019的要求。)、防護罩、控制主機、防護機箱、圖像檢測識別處理軟件、SIS傳輸軟件等組成;傳輸系統主要是移動存儲設備或通訊設備(ADSL/ISDN/光纖/CDMA/GPRS等);后臺管理系統主要由后臺管理軟件、計算機、服務器及打印機等組成。
巍泰技術自主研發的平板型測速雷達TBR-100、多目標測速雷達TBR-220基于微波多普勒效應,可在小于400km/h速度范圍內對檢測區域內行駛的車輛進行速度準確檢測,測速精度為-4~0km/h;觸發精準,觸發位置精度小于1m;抓拍車輛位置的一致性高,車輛抓拍率高達99%;同時,具有較好的環境適應性與穩定性,能夠適應溫度變化和濕度變化較大的室外工作環境。
卡口測速抓拍系統工作示意圖如上圖所示,雷達安裝于L桿或龍門架等橫桿上,位于被測道路正上方,面向道路,雷達相對于地面的偏轉角度就是雷達的安裝角度,觸發雷達的同時相機抓拍,抓拍位置就是觸發位置,觸發位置到雷達的水平距離就是觸發距離,觸發位置需要在雷達的覆蓋范圍內。
(一)單車道測速雷達
產品選型:平板型測速雷達TBR-100
平板型測速雷達TBR-100安裝于單個道路上方中間部分,由于雷達水平角度僅4.5°,只覆蓋單個車道,有效避免了相鄰車道的車輛速度干擾。
單車道卡口測速系統雷達工作示意圖(二)多車道測速雷達
產品選型:多目標測速雷達TBR-220
多目標測速雷達TBR-220安裝于道路上方中間部分,根據道路情況不同,每個雷達可以監測2-4個車道,由于雷達縱向角度只有5.5°,使雷達在監控多車道同時,又具有雷達探測區域小、有效區分連續車輛,并且觸發位置準確的優勢。
多車道卡口測速系統雷達工作示意圖目前,交通管理部門基本上是以基于微波測速雷達的雷達測速儀/系統的顯示數據做為對超速機動車駕駛人進行行政執法的依據。因此,該儀器出示數據的準確性,操作人員的公正性、科學性也就成為行政執法中最基礎的工作要求之一。國家對開展公路交通安全測速工作的雷達測速儀/系統和雷達測速儀/系統操作人員提出較具體的要求,其中在國家制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檢定工作計量器具目錄》中對此都進行了約束。并對正確使用雷達測速儀/系統提出了很高的要求:雷達測速儀/系統屬于國家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必須經過計量檢定并取得計量檢定合格證后方可使用。操作人員不得偽造計量數據。國家通過計量法律、法規的要求,最大范圍確保雷達測速儀顯示數值的準確、可靠;雷達測速儀/系統操作人員的公正、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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