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線產品的EMC認證測試里,有兩個與輻射發射有關的項目:Radiated Emission(RE)和Radiated Spurious Emission(RSE)。
RE和RSE,名字上僅一字之差,測試結果看起來也仿佛孿生哥倆。下面有兩張測試結果的截圖,您能分辨出哪張屬于RE測試,哪張是RSE嗎?
對于熟悉傳統ITE設備的EMC工程師來說,很少有機會接觸RSE;對于搞射頻收發鏈路的同志們來說,輻射雜散好理解,而RE相對陌生一些——同飲一江水,相望兩不知。那么,無線產品為什么會有兩個輻射發射測試項?它們的區別和聯系又在哪里?
關于這個話題,我們不妨先從RE測試的歷史聊起。
一、
RE測試的演進過程中,頻率是很關鍵的一個因素。
20世紀70年代,當工程師們開始為消費類電子產品制定輻射發射測量標準的時候,首先考慮到了如下特點:
這些產品的工作頻率大概在幾十兆到百兆赫茲級別,產生的電磁騷擾絕大部分能量都分布在幾百兆赫茲以下
大多數產品都放置在接近地面的高度上使用,受干擾的設備接收到的噪聲信號來自直射波和空間反射波的疊加
這些產品對外的電磁騷擾屬于無意發射,充當天線的都是“臨時工”——例如線纜、“浮地”的金屬部件、形成環路的走線等等
工作頻率低于108MHz的設備,人們把它的輻射發射簡化為這樣一種情況:從被測設備(EUT)輻射發出的騷擾信號,在周圍空間中的反射是受控的,有且僅有地面這一個反射面(半自由空間),除此之外,不存在任何其他反射;測量天線處接收到的是直達波和地面反射波的矢量和。這就是輻射發射測量的雙線模型。測量的頻率上限定為1GHz。
(輻射發射測量的雙線模型)
從事EMC基礎標準制定的組織有很多,其中最著名的是歐洲的CISPR(國際無線電干擾特別委員會)和美國的ANSI(美國國家標準化協會)。圍繞雙線模型的共識,兩個組織陸續定義了測試場地、測試天線、測量儀器、測試方法和限值,細節上有所差異。
開闊試驗場
作為半自由空間模型的一種逼近,開闊試驗場(Open AreaTest Site,OATS)應運而生。先來看兩張照片。
這是位于北京市昌平十三陵鎮的中國計量科學研究院計量級OATS(特別感謝孟東林博士提供的高清照片)。
由于開闊場的選址要求環境噪聲絕對干凈(現代計量級OATS可以通過矢網鎖相環技術消除背景噪聲的影響),所以只能修建在人跡罕至、遠離市中心的郊區。開闊場的四周是開放空間,不能存在任何反射。長方形的白色區域是鋪設的金屬地面,四周還鋪設有三角形金屬柵格作為由金屬板到大地的阻抗漸變,從而逼近理想的鏡面反射。
隨著民用無線通信業務的興起、工業無線電噪聲的日益嚴重,開闊場的選址越來越困難。所以,到了20世紀80年代,替代OATS的測試場地開始出現。這就是半電波暗室(Semi-Anechoic Chamber,SAC)。
半電波暗室
半電波暗室的主框架是個金屬屏蔽室。既然是OATS的替代,地面依然是電連續的金屬反射地面,而為了搞掉四壁和天花板對電波的反射,這五個面上貼裝了吸波材料對到達的電磁波進行吸收。地面不鋪吸波材料——這也是所謂“半”的來源。
測試場地建好以后,怎么驗收性能?這涉及到場地性能檢驗方法。ANSI和CISPR于90年代初相繼制定了輻射發射測試場地的NSA(歸一化場地衰減)檢驗方法。國內,北方交通大學張林昌教授最早引入這一理論,并研究拓展了國外標準中未定義的NSA理論數據,是國內電波暗室理論研究領域名副其實的開拓者。
上面這張照片拍攝于2000年左右,是當時的北方交通大學EMC實驗室半電波暗室。照片中看起來有些陳舊的SAC,卻是當時國內乃至國際EMC研究領域最領先的前沿陣地。
測量儀器
早期噪聲測量,采用的儀器是超外差式選頻電壓表,原理類似于收音機。后來在選頻電壓表的基礎上出現了測量接收機(EMI Receiver)。
接收機里有一個關鍵部件叫做檢波器。檢波器的電路構成不同,接收機測到的噪聲也不相同。早期RE測試的一個重要目的是保護廣播通訊不受干擾,在1GHz以下的測量頻段,準峰值(QP)檢波能較好地模擬人耳對脈沖噪聲的響應,所以在定義輻射發射的檢波方式時,最早采用的是QP檢波。
度量單位
測量天線接收到噪聲信號以后,將電磁場轉化為感應電流。工程師們把輻射發射的測量參考點放置在測量天線的相位中心點上,測量單位定為電場強度(dB(μV/m))。天線將空間場轉化到電路導行波的能力,在RE測試中體現為天線系數。
測量距離和限值
由于測量參考點在測量天線處,所以RE的測量結果與測試距離有關,前輩們定義了不同的測試距離,也就是通常所說的3m法,5m法,10m法和30m法測試。采用什么樣的測試距離,與測試設備的尺寸和測量頻率有關,最終目的是為了減少EUT與測量天線間的耦合,保證測量滿足遠場條件。不同的測試距離,因為測試結果不同,所以限值也不一樣。
傳統ITE設備和手機屬于應用于民用環境的B類產品。按照FCC規定,B類產品輻射發射測試距離為3m;按照CISPR22標準,則應該采取10m法測試。由于手機尺寸較小,3m的距離也基本滿足遠場條件,考慮到測試場地的建造成本,通常都按照3m法測試,只是將CISPR 10m法的限值轉換成3m法的限值。由于遠場的場強與距離成反比,很容易推導得到兩個限值之間的轉換關系:
E(10m, dBuv/m)=E(3m, dBuv/m)-10.5(dB)
天線掃描
雙線模型里,由于兩條波走的路徑長度不同,最后到達接收天線處的相位也不同,疊加后幅度有可能增強,也可能減弱。為了抓到EUT輻射發出的噪聲最大值,就需要測量天線在一定高度上來回掃描,對于3m的測試距離,天線掃描高度為1~4m。
以上所有規定,共同實現了RadiatedEmission測試,即RE測試。
二、
說到這里,讓我們稍微停下來喘口氣兒。
RE的測量方法從醞釀到定型,是一個緩慢演進的過程。總結上面談論的早期的RE測試,我們來劃下重點:
測量場地為OATS或SAC
測量儀器為接收機
測量參考點在接收天線處,測量結果是電場強度(dB(μV/m))
要規定測試距離
天線要上下掃描抓最大值
測量頻段低于1GHz
QP檢波
場地性能檢驗采用NSA法
在實際測量的過程中,許多弊端也漸漸暴露出來。例如:
天線需要上下掃描,測試時間長,天線步進精度對測試結果影響較大,對暗室空間要求高,建造成本高
QP檢波,測試時間長
NSA法檢驗較為繁瑣,結果精度不高
。。。
這個時候,ITE產品的時鐘頻率已經越來越高(遠遠超過108MHz),原先設定的1GHz頻率測量上限不夠用了。當EMC工程師們把目光投入到1GHz以上頻段RE測量時,他們突然發現:這是個重啟的好機會。
CISPR經過長期研究,對于1GHz以上的RE測量,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玩法:
測量場地上,用全電波暗室替代半電波暗室(1GHz頻段以上的輻射發射以直射波到達為主)
檢波方式上,AV和PK取代QP
場地檢驗上,電壓駐波比法取代NSA
。。。
所以,當把全頻段的RE測試限值放在一起的時候,就會得到下面這張圖:
(CISPR限值,30MHz~6GHz RE測試,1GHz以下限值按10m法規定換算到3m法)
這張圖很有意思,以1GHz為分界線,左右兩邊涇渭分明。紙面上看得到的,是限值和檢波方式的變化;紙面背后的,是半電波暗室與全電波暗室,是天線上下掃描與固定高度,是測試時間和投入成本的PK……當我第一次看到它時,腦子里想到的是,“廢井田,開阡陌”~
三、
在RE測試標準逐漸演進的同時,上世紀90年代,以手機為代表的無線產品也開啟了個人通信的新時代。工程師們面臨著新的問題:對于無線產品來說,已有的輻射發射測試是否合適?
無線產品工作頻率高。以早期出現的GSM為例,工作頻段850/900/1800/1900MHz,這些工作頻率,或接近或遠遠高于1GHz——我們上面講過,RE測試以1GHz為分界,玩法完全不同。無線產品就好像站在街角的十字路口,向左走,還是向右走?
另外,無線產品有收發信機,以發射和接收攜帶有用信息的電磁波為目的。當電子產品中沒有收發信機的時候,噪聲輻射是一種無意發射,當有收發信機的時候,發信機會造成額外的噪聲,例如諧波、各種互調、交調產物等等,這是有意發射,噪聲輻射的一個主要途徑是產品自身的天線。
有意發射產生的噪聲幅度要遠遠大于無意發射,那么,原有的RE測試限值要不要變?怎么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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