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7號,國務院發布2001年第33號公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深化電子電器行業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 ,決定改革完善電子電器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動態調整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將安全風險較高的鋰離子電池、移動電源納入強制性認證管理,對安全風險較低、技術較為成熟的數據終端、多媒體終端等9種產品不再實行強制性認證管理。
適用范圍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鋰離子電池等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3年第10號)》,充電寶、便攜式儲能電源、露營用移動電源等。
一般指USB接口類移動電源(充電寶)產品,適用于標稱充電電壓直流5V,標稱放電電壓直流5V,輸出電流不超過5A的移動電源。
何時送檢
市場監管總局在2023 年 3 月 14 日發布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指定認證機構開始受理新納入產品CCC認證委托。并且自2024年8月1日起,未獲得CCC認證證書和標注認證標志的,不得出廠、銷售、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
去哪送檢?
據2023年6月7號最新消息,國家認監委公布了第一批鋰電池、鋰電池組、移動電源的3C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決定公告,全國僅20家入圍,而深圳市全球通檢測就在公示之中,以下是認監委原文公告:
檢測內容
充電寶3C認證將依據GB31241-2014 《便攜式電子產品用鋰離子電池和電池組安全要求》進行測試,具體檢測項目如下:
1.外觀與標識
2.接口要求
3.游戲輸出容量
4.容量保持能力
5.循環壽命
6.轉換效率
7.輸出電壓
8.紋波和雜訊
9.充電狀態下的電壓適應性
10.過充保護
11.過放電保護
12.短路保護
13.過載保護
14.誤操作
15.整機電氣安全
16.電池盒電池組
17.材料阻燃
18.應力消除
19.受限制電源(lps)
20.高溫充放電
21.無線電騷擾(emc)
22.抗擾度(emi)
23.恒定濕熱
24.溫度循環
25.振動
26.碰撞
27.自由跌落
28.限用物質限量(rohs)
檢測流程
1.申請企業向實驗室客服人員提出口頭或書面的初步申請
2.雙方通過口頭和書面的相關溝通達成意見統一,簽定書面合作協議
3.申請企業支付實驗室客服人員一部分費用作為項目啟動資金
4.申請企業填寫3C認證申請表,將申請表、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或三證合-)復印件等書面資料以及用于測試的產品樣品一并送交實驗室客服人員
5.實驗室進行產品測試對技術文件進行審閱
6.測試完成后實驗室客服人員將合格資料提交中國質量認證中心,與此同時實驗室客服人員將對申請企業的工廠進行審廠前的實地規范對員工進行相關的培訓指導,并為工廠完成審廠所需要的相關文件與資料
7.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相關工廠審查人員對申請企業的工廠進行審查
8.審查通過,申請企業獲得3C證書。
申請資料
1、申請表
2、一致性說明
3、系列申請時型號的差異說明
4、產品中文說明書
5、產品的銘牌
6、電路圖、原理圖
7、關鍵元器件清單
8、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
9、樣品2-3部
10、注冊商標
審核編輯 黃宇
-
電源
+關注
關注
184文章
17605瀏覽量
249562 -
接口
+關注
關注
33文章
8526瀏覽量
150863 -
充電寶
+關注
關注
7文章
707瀏覽量
37965
發布評論請先 登錄
相關推薦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