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美國供應鏈的安全,從2024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得含有由FEOC制造或組裝的任何電池組件,從2025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得含有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任何關鍵礦物。
12月1日,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IRS)發布了關于《通貨膨脹削減法案》(IRA)清潔能源汽車條款的建議指導,該法案旨在降低消費者的成本,刺激美國制造業的繁榮,并通過與盟友和合作伙伴建立彈性供應鏈來加強能源安全。自IRA頒布以來,美國私營部門已宣布在清潔能源汽車和電池供應鏈上投資近1000億美元。
而當日的擬議規則制定通知 (NRPM) 明確了 IRA 外國關注實體 (FEOC)的要求。為了加強美國供應鏈的安全,從2024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得含有由FEOC制造或組裝的任何電池組件,從2025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得含有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的任何關鍵礦物。今年4月12日,美國能源部(DOE 曾發文建議將“外國實體”解釋為:
(i) 外國政府;
(ii)非美國合法永久居民、美國公民或任何其他受保護個人的自然人(定義見《美國法典》第8卷第1324b(A)(3)節);
(iii)根據外國法律組建的合伙企業、協會、公司、組織人員組合,或其主要營業地在外國;
(iv)或根據美國法律組建的實體,由第(i)-(iii)款中符合外國實體資格的實體所有、控制或服從其指示(如第四節所解釋)。
除了 FEOC 要求外,清潔能源車輛還必須繼續滿足其他法定標準,包括對車輛中所含關鍵礦物和電池組件的額外采購要求、車輛在美進行最終組裝的要求以及貨車、皮卡車或運動型多用途車的制造商建議零售價不得超過 80,000 美元,或其他車輛的制造商建議零售價不得超過 55,000美元。
對有關外國實體的要求
NPRM提供了擬議規則,以確定適用的關鍵礦物(及其相關成分材料)和電池組件是否由FEOC生產或組裝用于電池組件,并由FEOC提取、加工或回收用于關鍵礦物。擬議的規則將要求制造商進行盡職調查,以符合電池材料追蹤的行業標準。
根據該提案,電池組件的FEOC符合性將在制造或組裝時確定,關鍵礦物的FEOC符合性將通過審查適用的關鍵礦物提取、加工和回收的所有階段來確定。例如,由非FEOC實體提取但由FEOC實體處理的礦物將不合規。符合FEOC標準的電池組件必須跟蹤到符合FEOC標準的電池單元,而電池單元不能由FEOC制造或組裝。
關鍵礦物通常也必須追蹤。然而,鑒于關鍵礦物供應鏈中存在混合,供應商可能無法實際跟蹤特定電池或電池的特定礦物質量,NPRM要求對臨時過渡規則發表意見,根據該規則,關鍵礦物和相關組成材料可以分配給特定的一組電池單元。然后,必須使用序列號或其他識別系統對電池和新的清潔能源車輛進行物理跟蹤。
NPRM還提出了一項到2026年的臨時過渡規則,這將給行業時間來制定這些低價值材料的追蹤標準。該指南要求對這一規則的必要性和設計發表評論,這種方法應包括哪些材料,以及這種過渡規則的替代方法是否更合適。
為了在規則制定過程繼續進行的同時,允許已經在經銷商批次上且目前正在制造的合規車輛有資格獲得信貸,擬議的規則將提供一個過渡規則,以加快對不包含由FEOC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并于2024年1月1日至規則最終確定后30天投入使用的新型清潔能源汽車的認證。
擬議的規則還將創建一個從 2025 年開始的前期審查系統,該系統將為 FEOC 合規性提供額外的監督,并為制造商提供確定性。對于 2025 年或之后投入使用的新車,IRS 將通過合規電池分類賬跟蹤 FEOC 合規性。每年,汽車制造商都需要向 IRS 提交他們預計每年采購的符合 FEOC 標準的電池數量的預估值以及支持文件,以便美國能源部審查這些材料。汽車制造商的余額將根據預期符合 FEOC 標準的電池數量的變化進行調整,并且隨著新的符合信貸資格的清潔能源車輛向 IRS 報告而減少。一旦分類賬在一年內達到零,汽車制造商就不能再根據第30D條提交符合清潔能源汽車信貸條件的車輛。
最后,NPRM提出了一個激勵汽車制造商遵守法規的制度。可以糾正不經意的錯誤;否則,與錯誤相關的車輛將不再具有信用資格。如果這些輛車已經售出,那么這個錯誤反而會導致分類賬的減少。
根據擬議的執法框架,在欺詐或故意無視規則的情況下,汽車制造商的所有未售出車輛可能不再有資格獲得第30D條的信貸。美國國稅局還可能終止汽車制造商未來獲得額外車輛信貸的資格。美國財政部和國稅局將在發布最終規則之前仔細考慮公眾意見。
對電池組件要求
為了滿足電池組件要求并有資格獲得3750美元的抵免額,對在美制造或組裝的電池組件的要求:
2023年,占比要達50%
2024年和2025年,占比要達60%
2026年,占比要達70%
2027年,占比要達80%
2028年,占比要達90%
從2029年開始,占比要達100%
對關鍵礦物的要求
為了滿足關鍵礦物要求并有資格獲得3750美元的抵免額,對在美國或及其自由貿易協議的國家提取或加工,或在美回收的電池中所含關鍵礦物的要求——這是《通脹削減法》規定的。
2023年,占比要達40%
2024年,占比要達50%
2025年,占比要達60%
2026年,占比要達70%
從2027年開始,占比要達80%
從2024年開始,合格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得含有任何由外國相關實體制造的電池組件,從2025年開始,符合條件的清潔能源汽車不可含有任何由國外相關實體提取、加工或回收的關鍵礦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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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美國新規:鼓勵清潔能源汽車和電池供應鏈回流
文章出處:【微信號:晶揚電子,微信公眾號:晶揚電子】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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