鑒于中國貿易救濟信息網上報道的內容,2024年3月14日,印度財政部稅收局發出通告03/2024-Customs(ADD)號,表示已采納商工部在前一天針對中國大陸及港幣出口的印制電路板所做出的反傾銷裁決建議,即以CIF(到岸價)為基礎征收五年期反傾銷稅,其中對中國內地征收稅率介乎0~75.72%不等,對港幣則實施30%的稅率。此問題主要涉及到印度海關編碼85340000下的相關商品。
在此次通報中,有幾類特定印制電路板并不適用該項措施:1. 六層面以上的電路板;2. 手機用電路板;3. 不同尺寸填充型電路板;4. 嵌銅塊電路板;5. 嵌入式電路板;6. POFV或Via-in-Pad電路板;7. HDI電路板;8. 柔性與剛性相容電路板(Rigid-flex PCBs);9. 封裝基板/IC封裝基板。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上述反傾銷措施開始執行。
根據印度商工部公布的信息,2022年12月30日,印度印制電路行業協會以應訴方身份向該部門提出申請,啟動對中國大陸和港幣出口的印制電路板進行反傾銷調查。
調查期限共計十二個月,涵蓋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這一期。損害調查期則包括四個階段,分段時間分別是自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2019年4月至2020年3月,2020年4月至2021年6月,以及2021年7月至2022年6月。
最終,在2023年12月29日,印度商工部發布公告,宣布對中國內地和港幣出口的印制電路板實施反傾銷肯定性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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