飽受關注的《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即雙積分政策)于2018年4月1日正式實施,不僅對整個汽車產業的發展影響巨大,該政策自身也有著比較復雜的計算過程。怎樣正確地去理解雙積分政策?我們將在這里詳細和您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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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范圍
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
所有車企都要執行油耗積分要求,但年生產規模在2000輛及以下的,標準會適當放低;產量年規模在3萬輛以上的車企都需執行新能源積分要求。另一方面,雖然目前雙積分政策只適用于乘用車領域,但在2018年1月,工信部裝備工業司組織召開了節能與新能源商用車積分管理制度研討會,這意味著在不久的未來,商用車也可能列入雙積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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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時間
2018年4月1日正式實行,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從2019年開始設定
雖然雙積分政策從今年4月已經開始執行,但新能源積分直到2019年才設定,工信部還發布了《關于2016年度、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對2016~2017年的油耗考核提出了明確的抵償要求,如果企業的油耗考核出現負積分,可以參照雙積分政策規定的關聯企業間轉讓、購買新能源汽車正積分等方式,在年度積分考核時抵償歸零??梢?,新能源積分在現階段已經能發揮一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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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積分
乘用車平均燃料消耗量積分和企業新能源汽車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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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耗積分核算
其中,乘用車企業的油耗實際值和目標值按《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GB 27999-2014)規定計算,不同整備質量的車型對應不同的目標值,新能源車則有倍數放大效應。2016 ~2019年度比值分別為134%、128%、120%、110%,有一定緩沖,2020年及以后為100%。
總的來說,中國乘用車新車油耗目標是在2020年下降至5L/100km左右,企業的節能壓力較大,必須發展新能源車型才能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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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車積分核算
其中,【實際值】為各車型對應不同的積分,乘以生產(進口)的數量,所有相加后的總和。【達標值】則是在企業生產(進口)燃油車的數量基礎上,乘以年度比例后得出結果。2019年的比例為10%,2020年為12%,2021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比例要求,由工業和信息化部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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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規則和抵償要求
油耗積分:可以通過結轉、關聯企業(如江淮大眾)轉讓、自有新能源汽車積分或購買其他企業的新能源汽車積分抵扣等方式滿足要求。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抵扣同等數量的平均燃料消耗量負積分。上述抵償方式,可以組合使用。
(油耗正積分結轉后續年度使用的,按照一定比例進行結轉,結轉有效期不超過三年。2018年度及以前年度的正積分,每結轉一次,結轉比例為80%;2019年度及以后年度的正積分,每結轉一次,結轉比例為90%。)
新能源汽車積分:只能通過生產新能源汽車或者購買積分滿足。積分不得結轉,但2019年度產生的新能源汽車正積分可以等額結轉一年。
此外根據工信部發布的《2016~2017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通知》,不同階段的積分抵扣存在一定差異性,整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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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報告和公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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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達標處罰
燃料消耗量積分:負積分未抵償的企業,將會受到暫停高油耗產品申報、暫停高油耗產品生產等處罰。
新能源汽車積分:負積分未抵償的企業,則會受到高油耗產品暫停生產等處罰。
看完這些后,您是否對新實施的“雙積分”政策有所了解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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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熱點丨雙積分政策已實施,一文幫您解決所有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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