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關兩年前3GPP會議上5G標準的投票細節被曝光,聯想飽受“5G標準為何不給華為投票”的輿論困擾,連退休多年的聯想創始人柳傳志也不得不親自發公開信澄清,“在3GPP組織的5G eMBB方案第一輪(RAN1#86bis)投票的時候,聯想集團基于自身前期技術和專利儲備,選擇了LDPC技術方案。在第二輪(RAN1#87)投票時,我們綜合考慮國家整體產業合作、創新與發展,堅決選擇了聯想之前沒有太多技術積累的Polar碼方案。聯想的投票原則沒有問題,執行也沒有問題!”
實際上,上述3GPP的會議紀要可以從網絡上公開查詢:從投票結果看,聯想在第一種編碼制式投票的時候,投給了LDPC,之后有關數據信道短碼制式、控制信道制式的投票,則全部投給了Polar。
“3GPP是采用一票否決制,沒人反對并不會改變進程發展,”愛活網創始人劉澤申告訴南都記者,目前,LDPC、Polar、turbo三套標準也不是哪家廠商占據絕對話語權,“現在是融合的時代,3G時代的割裂帶來了巨大的‘站隊’風險。而現在,幾套標準各家廠商都有一定的話語權。”
LDPC、Polar標準不是一家獨有
從2016年8月的3GPP第86b次會議紀要可以看到,LDPC、Polar和Turbo三種編碼方案被正式提出,牽頭支持人分別為高通、華為以及LG。
這次會議上,對數據編碼提出了四套方案:只用LDPC;只用Polar,用LDPC+Polar以及用LDPC+Turbo。作為3G/4G的主流編碼方案Turbo,是支持廠商最少的。
從投票結果看,只有華為一家選擇了“只用polar”,分別有16家廠商選擇了“只用LDPC”以及“使用LDPC+polar”方案。聯想也就是在這個環節中,投票了“只用LDPC”。
“從整個陣營來看,聯想的投票對結果并沒有決定性影響,”三易生活主編雷瑋告訴南都記者,3GPP的投票并不是“一人一票”,而是有權重的概念。這次會議結論是:LDPC獲得了“數據編碼”的長碼,而短碼則留到87次會議再討論.
而從87次會議的第二次投票看,polar碼陣營則明顯壯大了許多。turbo碼只剩下orange等為數不多幾家廠商支持。LDPC方案則得到了三星、阿爾卡特朗訊、上海貝爾、愛立信、英特爾支持,而Polar方案則獲得所有中國及***廠商的支持,而且還有東芝、博通、貝爾移動等國際廠商。從數量上來看,也以53家壓倒前者的33家。按照這次會議的結果,數據編碼的“長碼+短碼”都用了LDPC,而信道控制編碼則選擇了polar。
“數據編碼和信道控制編碼,簡單理解,前者就是把數據轉換成傳輸碼,后者則是把控制發送、接收數據碼的指令。”一位業內人士如是告訴南都記者。通信專家項立剛則比喻稱,數據編碼可以理解為集裝箱,而信道控制編碼則是碼頭管理。
“實際上,LDPC也不是高通家、Polar也不是華為家,”雷瑋告訴南都記者,“LDPC碼是1962年美國教授提出的編碼原理,Polar碼是2008年土耳其教授提出的編碼原理。”5G的融合時代是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華為也擁有一定的LDPC專利。“5G大家都會多方下注,并不像3G、4G時代那樣存在著明確的專利墻或者獨占情況。”
中國專利在穩步上升
“從宏觀上看,每一次通信變革的成本都在幾何級增加,陣營多番更迭,已經很模糊了,”一位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實際上5G大融合是趨勢,“已經沒有任何參與者能承擔分裂標準帶來的站隊風險了。”
實際上,在3G時代,中國廠商大唐電信曾主導TD-SCDMA成為全球三大標準,國內也給予極大的支持力度。拿到TD-CDMA制式的中國移動3G牌照比其他兩家早了兩年。但因為3G的更迭時間太快,前期投入尚未完全收益就進入4G時代,這也導致大唐電信不堪重負。財報顯示,大唐電信過去兩年虧損44億,負債率達到99.5%,43.8億的營收與7年前一樣,是2015年最高點的一半左右。
“相互兼容,也是為了不讓某家廠商占據絕對話語權。”一位業內人士告訴南都記者,這次為什么Turbo獲得的支持者少,是大家希望削弱原技術陣營的話語權也是原因之一。
雖然Turbo編碼由歐洲提出,但高通在其中占據主要的技術專利。3G時代三種標準“TD-SCDMA”、“CDMA2000”、“WCDMA”中都有個“CDMA”是一項高通獨占的技術;到了4G,高通主導權不再明顯,但很快其以6億美元收購了Flarion,這個公司提出的Flash OFDM又是4G的關鍵性技術。“所以到5G這三套標準,并沒有絕對的技術話語權廠商產生。”
“當然可以肯定的是,所謂的歐洲陣營、美國陣營,比例都在不斷變換,中國擁有最大的運營商以及最大的通信用戶群體,在整個5G標準的話語權是明顯提升的,”上述業內人士透露,“與此同時,中國的專利池數量穩步上升,而其他兩個陣營則持續上下波動。”
國家也給予巨大的支持。去年8月,國務院發布《關于進一步擴大和升級信息消費持續釋放內需潛力的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指出重點推進5G標準研究、技術試驗和產業推進,力爭2020年啟動商用。今年4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發布了《關于降低部分無線電頻率占用費標準的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到:要降低3000兆赫以上頻段以及5G公眾移動通信系統頻率占用費標準,該政策的實施將為運營商節約大量資本開支,并廣泛利好5G產業鏈公司。僅考慮目前已確定的頻譜規劃,運營商第1-3年每年約節約40億,第4-6年每年將分別節約約36億、31億、27億元,第7年開始每年將節約約22.5億元頻率占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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