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高通公司CEO史蒂夫?莫倫科普夫(Steve Mollenkopf)公開表示,高通仍在等待中國監管部門批準其收購恩智浦半導體交易。莫倫科普夫說:“我們希望能完成這筆交易。”根據協議,如果7月25日前得不到中國商務部的批準,高通就無法完成這筆交易,同時還需要向恩智浦半導體支付20億美元的解約費。
由于中國商務部擔心這兩家公司的合并會幫助高通將專利授權業務擴大到移動支付和無人駕駛領域,故而一直未批準高通此項收購計劃。為了等待中國商務部的審核,高通已數十次延長這筆交易的有效期限。詳見《第28次延長交易時間,高通收購NXP還有戲嗎?》。為了這個收購,高通也是操碎了心,不但以中興事件做砝碼,前段時間包括《南華早報》在在內的一些媒體還放烏龍消息說中國商務部已經批準了這個收購,但是,這個收購確實還沒有獲得中國商務部的批準,因此現在的高通真的可謂是百爪撓心備受煎熬。
老張收到的一個最新消息是NXP內部已經準備接收這白撿的20億美元了!這次總額430億美元歷時近兩年的收購讓恩智浦市值一度大漲30% ,不過最近幾天其股價又被打回了原形,股價與2016年10月高通提出收購時相近。這個股價的變化是不是已經說明了這次收購將是雙方的南柯一夢?
不過更多人認為中國商務部會批準這個收購,他們用了一個反問句給我“中國敢不批嗎?”對!商務部敢否決這個收購嗎?
拋開敢不敢這個話題,我們先從宏觀層面也就是大戰略角度來看這個收購,我們可以有這幾個基本的判斷:
1、首先從最近幾年看高通的動作以及美國政府對中國的貿易遏制來看,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高通背后必然有一股政治力量在支持它,否則不會有這么精準的關聯。有人說,不批準就會得罪這股力量,他們會報復的更厲害,問題是,如果批準了你以為他們就會收手嗎?他們只會更加肆無忌憚,要知道,忍讓只會讓對方更囂張更有恃無恐。其實高通的很多產品研發已經和NXP合并了,人家就是這么自信!
2、高通近期拋出了5G收費標準和物聯網IOT收費標準,高通高級工程副總裁兼技術許可業務(QTL)法律顧問陳立人透露了高通在自動駕駛和物聯網領域的收費模式和標準。其中,自動駕駛將以汽車中的通訊裝置MTU的價格為基數,收取不超過5%的許可費用。物聯網設備以其中的M2M模塊來做參考,每個部件收費標準為50美分。
高通在公布這個收費標準時還強調很多人認為高通會按整車價格收費是對高通的惡意詆毀,其實如果不是那么多公司表示擔憂我敢打賭高通絕對會按整車專利費的。
至于“物聯網設備以其中的M2M模塊來做參考,每個部件收費標準為50美分”這個標準,我認為收費價格太高了,以傳統物聯網發展來看,1美元是物聯網節點設備引爆點,如果在智慧物聯網時代,如果以2美元為引爆點實際上專利費就站占據了售價25%!這比特朗普的加稅還高呢!老張認為這會嚴重影響智慧物聯網的爆發和普及,畢竟那么多的成本都要上交專利費,企業怎么會有更多利潤用于研發呢?所以不要以為50美分不高,其實意義深遠。
3、從過往的歷史來看,在已經過去的2G、3G和眼下的4G時代,高通長期以來利用“不獲得專利授權、沒有芯片銷售”的商業模式,利用知識產權大棒和斷供芯片的威脅,逼迫下游手機廠商乖乖繳納巨額的專利費。高通2017年報顯示,專利費甚至已經占到了總利潤的60%以上,一個芯片產品公司,如此高比例的專利費已經成為其獲利的最主要來源。高通長期宣稱其擁有大量CDMA專利。但隨著3G和4G技術的發展,CDMA的技術占比已經大大稀釋,而且很多專利就要失效,在這種情況下,在即將到來的5G時代,在更多公司擁有5G專利的現實情況下,在5G技術還未應用時候,高通就已經迫不及待地公布了5G專利許可計劃,專利費最高仍為4G時代的手機價格的5%,這簡直是一種霸王條款。
與之相對比的是,針對5G費用問題,華為也發表了5G收費承諾。今年5月15日,華為徐直軍說華為作為5G標準的主要貢獻者和專利權人,華為不僅承諾不會索取其他公司和社會,保持公平、合理、不帶歧視性的專利原則,還承諾會嘗試降低5G專利的許可費用。華為一直倡導和推動其他的權利人一同實施5G技術,希望能夠建立起開放平等的健康5G生態環境。
愛立信公布的5G收費標準,高端手持設備最高可以收5美元,低端手持設備最低每個收2.5美元。高通去年11月公布的5G收費標準是高通核心專利和非核心專利只支持5G手機,其專利費為4%;在3G到5G都能支持的核心專利及非核心專利,收取5%的專利費,這一對比,誰更有業界良心呢?
大家不要被深圳機場高通的那個推動4G發展的廣告迷惑了,看看中國手機廠商,被高通的專利大棒壓得要死,手機做的越來越好,但是利潤真的是不高。
4、高通在和商務部的溝通中一直強調不在移動支付和NFC這一領域收取專利承諾,其實這是丟軍保帥的把戲,智能手機領域已經出現緩增,而目前最有發展前景就是智能駕駛領域,高通一門心思收購NXP就是要殺入智能駕駛領域,因為這個這個領域,NXP擁有絕對的領先優勢,例如在中控機領域,NXP占據近80%的市場,其實僅憑這點就可以判定NXP有壟斷。
目前全球車載半導體市場規模約為300億美元,根據麥肯錫對中國汽車產業的預測,2020年中國汽車半導體市場規模將接近100億美元,未來每輛汽車所用的半導體器件會達到1500美元左右,以中國每年3000萬的汽車制造量來計算,中國汽車電子市場就高達450億美元!高通覬覦就是這個巨大的新興市場,收購NXP可以讓它順利進入這個市場并立即成為老大! 所以前段時間才有業內人士呼吁國家不要通過這個收購,詳見《ADAS業內人士:如果高通合并NXP,我們都要失業了!》。
另外,NXP在物聯網領域,在V2X領域都有強大的技術積累,高通在得到這些積累后可以立即在這些領域稱霸,如果高通在這個關鍵節點抓住機會延續其商業模式,將通過中國市場實現其每年超過50億美元的巨額利潤,而所有中國政府的資金投入、產業界的努力、上下游廠商的創新都不得不在接下來的幾十年中直接或間接向高通輸血,為他人做嫁衣裳!
5、另外,以地緣來看,經過近幾年的調整,歐洲僅剩的半導體巨頭就是NXP、ST和英飛凌了,如果收購完成,歐洲就僅剩ST和英飛凌兩個巨頭,而且利用高通的技術可以打壓ST和英飛凌,沒準高通可以通過這個收購進一步吞并ST和英飛凌,所以收購NXP對高通至關重要,同樣對于ST和英飛凌未來發展至關重要,如果有歐洲半導體巨頭在,全球半導體至少還是三極,如果沒了,就真變成美國打壓中國的勢態了。我覺得有關部門該從更高維度和全球視角來看待這個收購。
6、高通的專利模式本身就是沒有法律依據的,廠商們應該向蘋果學習,聯合起來與其斗爭 ,前面提到,高通如果向其他芯片廠商授權專利使用,那么其他芯片廠商依靠高通的專利技術生產出來的芯片投放市場之后,高通將不能對購買這些芯片的手機廠商二次收取專利費。在幾年前的“廣達訴LG案“中,LG將三項內存專利授權給英特爾公司,而英特爾又把自己生產的應用此技術的微處理器賣給廣達等電腦廠家。LG因此于2000年將廣達告上法院,要求廣達也必須支付專利費。2008年美國最高法院對此案作出最終判決,裁定LG公司在向英特爾收取了專利費后,就無權再向下游買家行使其專利權。該判決結束了專利廠家可以對第三方使用追訴專利使用費的歷史。為了避免類似“廣達訴LG案“這種情況的發生,高通的做法是不向芯片廠商授權,而是自己生產芯片,并與專利授權捆綁銷售給手機廠商,也就是一邊向手機廠商出售芯片,一邊收取專利使用費。
高通公司自己生產的芯片必然會使用其標準必要專利,其將芯片出售給手機廠商,收取芯片費之后,還向手機廠商收取專利使用費,本質上同樣是違反“專利用盡”原則的。專利權用盡原則是指專利權人自己或者許可他人制造的專利產品(包括依據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被合法地投放市場后,任何人對該產品進行銷售或使用,不再需要得到專利權人的許可或者授權,且不構成侵權。換言之,專利產品經專利權人授權被首次銷售后,專利權人即喪失對該專利產品進行再銷售、使用的支配權和控制權。我國《專利法》第六十九條(一)項規定,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由專利權人或經其許可的單位、個人售出后,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該產品的,不視為侵權,我勸大家好好學習學習這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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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從大戰略角度看高通收購NXP一案
文章出處:【微信號:FPGA-EETrend,微信公眾號:FPGA開發圈】歡迎添加關注!文章轉載請注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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