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Twitter和Stripe的一部分工作內容是面試前端工程師。其實關于面試你可能很有自己的一套,這里我想跟你們分享一下我常用的方法。
不過我想先給你們一個忠告,招聘是一件非常艱巨的任務,在45分鐘內指出一名侯選人是否合適是你需要完成的任務。不過面試的最大問題是每個人都會想著去雇傭他們自己,任何通過我面試的人想法大都跟我差不多(注:因為你總會問你自己關心和知道的問題),這其實不是一件好事。因此我之前的決定都有很大碰運氣的成分。不過,這也是一個良好的開端。
最理想的情況下是侯選人有一個全面的Github“簡歷”,這樣我們可以同時通過他們的開源項目了解他們。我經常會瀏覽他們的代碼然后針對一些特定的代碼設計問一些問題。如果侯選人有非常好的開源項目記錄,接下來的面試會直接去檢驗他們的團隊協作精神。否則,我不得不去問他們一些代碼方面的問題了。
我的面試非常有實踐性,全部是寫代碼。沒有抽象和理論上的東西(注:作者是個行業派),其他的面試官很可能會問這些問題,但是我認為他們前端編程的能力是值得商榷的。我問的問題大多看上去非常簡單,但是每組問題都能讓我考查侯選人某一方面JavaScript的知識。
第一部分:Object Prototypes (對象原型)
剛開始很簡單。我會讓侯選人去定義一個方法,傳入一個string類型的參數,然后將string的每個字符間加個空格返回,例如:
spacify(‘hello world’) // =》 ‘h e l l o w o r l d’
盡管這個問題似乎非常簡單,其實這是一個很好的開始,尤其是對于那些未經過電話面試的侯選人——他們很多人聲稱精通JavaScript,但通常連一個簡單的方法都不會寫。
下面是正確答案,有時侯選人可能會用一個循環,這也是一種可接受的答案。
function spacify(str) {
return str.split(‘’).join(‘ ’);
}
接下來,我會問侯選人,如何把這個方法放入String對象上面,例如:
‘hello world’.spacify();
問這個問題可以讓我考察侯選人是否對function prototypes(方法原型)有一個基本的理解。這個問題會經常引起一些有意思的討論:直接在對象的原型(prototypes)上添加方法是否安全,尤其是在Object對象上。最后的答案可能會像這樣:
String.prototype.spacify = function(){
return this.split(‘’).join(‘ ’);
};
到這兒,我通常會讓侯選人解釋一下函數聲明和函數表達式的區別。
第二部分:參數 arguments
下一步我會問一些簡單的問題去考察侯選人是否理解參數(arguments)對象。我會讓他們定義一個未定義的log方法作為開始。
log(‘hello world’)
我會讓侯選人去定義log,然后它可以代理console.log的方法。正確的答案是下面幾行代碼,其實更好的侯選人會直接使用apply.
function log(msg){
console.log(msg);
}
他們一旦寫好了,我就會說我要改變我調用log的方式,傳入多個參數。我會強調我傳入參數的個數是不定的,可不止兩個。這里我舉了一個傳兩個參數的例子。
log(‘hello’, ‘world’);
希望你的侯選人可以直接使用apply。有時人他們可能會把apply和call搞混了,不過你可以提醒他們讓他們微調一下。傳入console的上下文也非常重要。
function log(){
console.log.apply(console, arguments);
};
接下來我會讓侯選人給每一個log消息添加一個“(app)”的前輟,比如:
‘(app) hello world’
現在可能有點麻煩了。好的侯選人知道arugments是一個偽數組,然后會將他轉化成為標準數組。通常方法是使用Array.prototype.slice,像這樣:
function log(){
var args = Array.prototype.slice.call(arguments);
args.unshift(‘(app)’);
console.log.apply(console, args);
};
第三部分:上下文
下一組問題是考察侯選人對上下文和this的理解。我先定義了下面一個例子。注意count屬性不是只讀取當前下下文的。
var User = {
count: 1,
getCount: function() {
return this.count;
}
};
我又寫了下面幾行,然后問侯選人log輸出的會是什么。
console.log(User.getCount());
var func = User.getCount;
console.log(func());
這種情況下,正確的答案是1和undefined。你會很吃驚,因為有很多人被這種最基礎的上下文問題絆倒。func是在winodw的上下文中被執行的,所以會訪問不到count屬性。我向侯選人解釋了這點,然后問他們怎么樣保證User總是能訪問到func的上下文,即返回正即的值:1
正確的答案是使用Function.prototype.bind,例如:
var func = User.getCount.bind(User);
console.log(func());
接下來我通常會說這個方法對老版本的瀏覽器不起作用,然后讓侯選人去解決這個問題。很多弱一些的侯選人在這個問題上犯難了,但是對于你來說雇傭一個理解apply和call的侯選人非常重要。
Function.prototype.bind = Function.prototype.bind || function(context){
var self = this;
return function(){
return self.apply(context, arguments);
};
}
第四部分:彈出窗口(Overlay library)
面試的最后一部分,我會讓侯選人做一些實踐,通過做一個‘彈出窗口’的庫。我發現這個非常有用,它可以全面地展示一名前端工程師的技能:HTML,CSS和JavaScript。如果侯選人通過了前面的面試,我會馬上讓他們回答這個問題。
實施方案是由侯選人自己決定的,但是我也希望他們能通過以下幾點來實現:
在遮罩中最好使用position中的fixed代替absolute屬性,這樣即使在滾動的時侯,也能始終讓遮罩始蓋住整個窗口。當侯選人忽略時我會提示他們這一點,并讓他們解釋fixed和absolute定位的區別。
.overlay {
position: fixed;
left: 0;
right: 0;
bottom: 0;
top: 0;
background: rgba(0,0,0,.8);
}
他們如何讓里面的內容居中也是需要考察的一點。一些侯選人會選擇CSS和絕對定位,如果內容有固定的寬、高這是可行的。否則就要使用JavaScript.
.overlay article {
position: absolute;
left: 50%;
top: 50%;
margin: -200px 0 0 -200px;
width: 400px;
height: 400px;
}
我也會讓侯選人確保當遮罩被點擊時要自動關閉,這會很好地考查事件冒泡機制的機會。通常侯選人會在overlay上面直接綁定一個點擊關閉的方法。
$(‘.overlay’).click(closeOverlay);
這是個方法,不過直到你認識到點擊窗口里面的東西也會關閉overlay的時侯——這明顯是個BUG。解決方法是檢查事件的觸發對象和綁定對象是否一致,從而確定事件不是從子元素里面冒上來的,就像這樣:
$(‘.overlay’).click(function(e){
if (e.target == e.currentTarget)
closeOverlay();
});
其他方面
當然這些問題只能覆蓋前端一點點的知識的,還有很多其他的方面你有可能會問到,像性能,HTML5 API, AMD和CommonJS模塊模型,構造函數(constructors),類型和盒子模型(box model)。根據侯選人的情況,我經常會隨機提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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