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極分類
埋入土壤中或混凝土中直接與大地接觸的起散流作用的金屬導體成為接地極。接地極主要分為自然接地極和人工接地極兩類:
各類直接與大地接觸的金屬構件、金屬井管、鋼筋混凝土建筑物的基礎、金屬管道和設備等用來兼作接地的金屬導體稱為自然接地極。如果自然接地極的電阻能滿足要求并不對自然接地極產生安全隱患,在沒有強制規范時就可以用來做接地極。
埋入地中專門用作接地金屬導體稱為人工接地極,它包括銅包鋼接地棒、銅包鋼接地極、銅包扁鋼、電解離子接地極、柔性接地極、接地模塊、“高導模塊”。一般將符合接地要求截面的金屬物體埋入適合深度的地下,電阻符合規定要求,則做為接地極。具體參考接地規范,防雷接地、設備接地、靜電接地等需區分開。水平接地極一般采用圓鋼或扁鋼;垂直接地極一般采用角鋼或鋼管。接地引下線圓鋼直徑不小于12毫米,扁鋼不小于50×5毫米;接地極圓鋼直徑不小于10毫米,扁鋼不小于48×4毫米。
接地極標準
1、井下主接地極應用耐腐蝕鋼板制成,其面積不得小于0.75平方米、厚度不得小于5毫米;局部接地極用兩根長度不得小于1米、直徑不小于22毫米的鍍鋅鐵管。每根管子上至少要鉆10個直徑不小于5毫米的透孔,兩根鐵管均垂直于地面(偏差不大于15°),并必須埋設于潮濕的地方。
2、兩管之間相距5米以上,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米;如接地極周圍比較干燥,應用砂子、木炭和食鹽混合物或長效降阻劑填滿;砂子和食鹽的比例,按體積比約6:1。
3、接地網上任一保護接地點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2歐,每一移動式和手持式電氣設備至局部接地極之間的保護用的接地芯線和接地連接導線的電阻值,不得超過1歐;連接主接地極的接地母線,應采用截面不小于50平方毫米銅線,或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鍍鋅鐵線,或厚度不小于4毫米,截面不小于100平方毫米的扁鋼;電氣設備的外殼與接地母線或局部接地極的連接,電纜連接裝置兩頭的鎧裝、鉛皮的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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