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是作者以前發表在其個人博客,現在發布到電子發燒友專欄
開發的產品越多,就越相信這個世界不存在完美的產品,不管開發者經驗有多豐富、設計方案有多完善,是個產品就會存在不足或遺憾。
朋友老楊是個非常仔細的人,但凡是他過手的產品,一定考慮了用戶的各種使用方式,他認可的標準只有一條:“以普通用戶的角度看不出任何問題。”兩個小例子可以反映老楊做事的細致程度:給他一朋友開發了一個產品,我沒怎么測試,就問這朋友測試是否充分,這朋友回復我是老楊做QA,盡管放心;某日老楊給我快遞了幾個樣板,后來老楊說數量是三個,我說是兩個,接下來老楊說是他包裝的,于是我就說那我再去找找,因為老楊說是他包裝的,熟悉他的人都相信他錯不了。
老楊對于產品開發奉信千萬別圖僥幸心理,只要一量產,什么問題都能發現,該來的就一定會來,如果產品理論上講存在某種風險,但在測試中沒有發現,只能說生產的數量還不夠多,只要大量生產,終究有一天風險就會顯現出來。
就這老楊,他和我也一起走了一趟麥城,挺滑稽的是兩人都清楚千萬不要僥幸,結果是兩人在不知不覺中就忘記了僥幸二字。
老楊主導某品牌公司某產品的外協開發,我是實際產品開發負責人,略微吹點牛皮的說這個產品開發如不是他和我攜手,還真難做出這么一個“優秀”的產品。給這個產品的開發定義為“優秀”是有一定理由的。
開發過程是全方位的,產品性能、生產測試各個環節都有充分考慮,到工廠的時候完全就是交鑰匙工程,連生產文檔、測試夾具都有一并給工廠準備好。從產品試產到量產,我們連工廠的門都沒進過,生產到30K的時候,工廠只給出1個不良,到現在已經出貨超過100K,客戶零投訴、零返修。
到這里大家可能就會有疑問,這樣說這個產品沒什么問題啊,這種狀況客戶肯定是相當滿意,不會有什么意外發生啦。是的,老楊和我就栽在了這種想法上,我們在開發測試中發現產品偶爾會出現上電復位不良的情況,幾率非常之低。當時老楊和我分析了這種情況,認為用戶發現的幾率為百萬分之幾,于是就“僥幸”的認為不是問題,就是發現了只要向客戶解釋清楚客戶“肯定”可以接受。
產品生產數量的不斷增加,工廠在生產測試中發現有少量產品“不穩定”,初測不合格,復測又一切正常,沒有發現任何問題。就是這個時候我們被工廠品質部門約見,可是品質部門也頭大,很難復現問題現狀,雖然約見我們,他們始終無法復現問題現狀,這樣他們無法給我們當面演示發現的“不穩定”的現象,討論結果是繼續觀察。
我真佩服這個工廠品質部門的老大,接下來他專門安排了一名品質工程師全天測試,十天之后,“捷報”傳來,該工程師找到了復現現象的方法。工廠再次約見我們,通知我們過去看現場,“僥幸”的地雷終于被踩爆。
后面的情節就是:
我:”我們承認在設計上存在一些隱患,但用戶發現的幾率非常低,可以說接近為零,現在出了幾萬套客戶沒有投訴也證明了這點,所以從實際看這不是問題。”
工廠:“雖然幾率低,但不能說客戶就一定不會發現,我們不就發現了嗎?”
......
我:“現在生產的產品是你們測試認可的,有封樣,存在這樣的隱患責任不在我們,后面的我們可以消除這些隱患,重新封樣。”
工廠:“產品是你們設計的,出了問題你們就要承擔責任。”
......
我:“這個月底有*****貨款到期,麻煩幫我們安排一下,謝謝。”
......
我:”已經超過付款期好幾天了,我們財務還是沒有收到貨款,幫忙了解一些是什么狀況?“
工廠:“問題還沒解決啊!”
我:“那問題要怎樣解決呢?要不你們出一份書面處理方案給我們?”
無回應
......
工廠:“趕緊給我們交*****貨,這周一定要交啊!”
我:“可現在產品有問題,你們要先給出一個處理意見我們才好后續發貨啊!”
工廠:“先交這次的貨。”
.......
最后就成了工廠不付貨款、也不給處理意見、他們認為有問題的產品繼續出貨、后面還要我們繼續供貨。
結局:
某人協調下雙方達成協議:工廠先扣一定數目的質量保證金,我所在公司繼續供貨。
我們老板收到其余貨款后認為該工廠不值得信賴,付款方式由原來的月結30天改為款到發貨。
你認為如果我們公司繼續月結30天得付款方式,那筆質量保證金能拿回來嗎?
說明:
月結30天是這個月的貨在月底對賬出票,到下個月月底再付這筆款。
假定張三和李四是月結30天的付款方式,張三在10月份出了1萬元的貨給李四,那么張三就要在10月底的某一天(由雙方約定,通常是25日)前先對好賬,然后張三按對賬的數額開好**并交給李四,李四30天后才向張三這1萬元的款,也就是李四最早也要等到11月底才會付款,通常都會拖到12月初。
如果張三是10月1日交的貨,即時李四準時付款張三也要等到12月1日才能收到這筆款。
如果張三沒有在10月底約定的時間前對好賬,那對不起,10月份的賬請等到11月底再來對。注意這里是對好賬,要是李四拖著不對賬怎么辦?只能是想盡一切辦法讓李四對,不然到了11月底李四就會說張三你你沒對賬他無法付款。
如果張三在10月份約定的時間簽對好了賬,可沒有即時開好**并交給李四,還是一樣,等下個月吧。有人會吧對賬期和交票期間隔舍得特別短,比如25日對賬,28日交票,可能他26日甚至27日才會會簽對賬單,你同樣需要在28日把票交過去,逾期那就請等下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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