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美國商務部宣布,對福建晉華集成電路有限公司實施禁售令,禁止美國企業向后者出售技術和產品,將其加入到了禁售清單。美國商務部還表示,福建晉華涉及違反美國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給美國帶來了嚴重風險。
據悉,福建晉華是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泉州和晉江市政府在2016年共同出資設立的存儲芯片制造商,與中國***的聯華電子達成技術合作,主要生產DRAM芯片(隨機存取存儲芯片),是我國“十三五”集成電路重大產能布局規劃中的企業,同樣屬于“中國制造2025計劃”。
然而,繼中興解禁之后,美國政府再次對中國科技企業實施禁售令。這不僅會導致福建晉華遭受的沉重打擊,也使中國存儲芯片制造本地化壓力愈發沉重。
美商務部長羅斯表示:“當外國公司從事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活動時,我們將采取有力措施保護我們的國家安全。將晉華列入實體名單將限制其威脅我們軍事系統中必要組件的供應鏈的能力。”
福建晉華遭到美國政府處罰最直接的原因是:涉嫌竊取美國企業知識產權。商務部長羅斯表示:“當外國公司從事違反國家安全利益的活動時,我們將采取有力措施保護我們的國家安全。將晉華列入實體名單將限制其威脅我們軍事系統中必要組件的供應鏈的能力。”當然,美國政府使用諸如此類的借口攻擊中國早已司空見慣,這也是中美貿易戰中,美國妄圖借此攻擊中國的手段。
當然,晉華公司量產DRAM的能力威脅到美國軍用系統的供應商的長期經營能力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晉華公司曾與美光發生了知識產權專利糾紛或許是此次事件導火索之一。
就在去年12月,美光在美國加州聯邦法庭起訴聯華電子與福建晉華,稱聯華電子通過美光***地區員工竊取其知識產權,包括存儲芯片的關鍵技術,并交由福建晉華。對此,聯華電子方面否認竊取專利技術,并在今年1月聯合福建晉華在中國福建起訴美光侵犯其知識產權。時至今年7月,美光就專利訴訟事件被中國福州法院禁售SSD硬盤、內存條及內存芯片,總計影響美光、英睿達品牌26款產品。由于中國是美光的最大市場,本次禁售對美光來說,也是一個巨大的打擊。
美光對此提出上訴,認為訴訟所涉每項專利都已經獲得授權,福建晉華和聯華電子提出的訴訟完全不實。且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此次作出的裁決與中國政府所主張的‘外國企業在中國的權利將受到公平、同等的保護’政策不相符。”
再來回顧一下中興事件。今年4月,美國商務部宣布對中興實施第二次禁售,理由是后者違反了去年與美國政府達成的和解協議。在遭到美國禁售之后,中興的業務一度陷入全面癱瘓。在多方面力量支持下,中興最終于7月獲準解除禁售令。然而代價是向美國政府繳納了10億美元罰金和4億美元的托管金。
此次福建晉華禁令事件,與中興禁令事件如出一轍,美國政府因擔憂中國技術實力的快速發展,也是找盡了各種借口。此次福建晉華禁令事件,也再度告誡我們,引進外來技術終不可取,自主研發,提高自身技術實力,早已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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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美國對福建晉華實施禁售令:中興禁令事件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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