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速電動車由于價格低廉、操作簡單,近年來成為應用日益廣泛的代步工具。但部分地區正逐步失控,生產銷售規模加速擴大,低速電動車大規模發展和使用加劇了交通擁堵。尤其是很多產品以“老年代步車”等名目違規生產銷售,并且無證無照上路,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引發了諸多安全和秩序問題,嚴重影響城市綠色交通、慢行交通發展,并帶來了鉛酸電池環境污染隱患。
從生產制造源頭到使用過程,游走在“灰色地帶”,游離于規則制約,是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低速電動車的行業準入、生產、銷售和使用等環節,都存在著規則和監管缺位、薄弱問題。全國各地低速電動車生產企業五花八門,準入門檻不高,滋生了行業亂象。生產過程中對規格、質量把控不嚴,大量超出合理功能的產品流入市場;一些質量低劣的產品安全風險大,其劣質電池也增加了隱患。在使用環節,有的低速電動車已具備與微型汽車高度相似性,卻不用掛牌照,一些駕駛人未經系統培訓,未獲取駕駛資格,違反道路交通規則現象突出。
更令人擔憂的是,規則和監管的缺失造成了“劣幣驅逐良幣”效應。由于缺乏行業規范標準,一些低端生產廠家生產工藝簡陋,沒有核心技術,為與中高端企業搶奪市場,迎合不合理的消費需求,一方面在產品設計上越來越“汽車化”,不斷放大尺寸、提升動力,另一方面在生產制造上偷工減料,壓低銷售價格,達到營銷效果。事實上,這些低端落后產能并不符合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質增效的要求,如果一味放任發展,反而侵吞了中高端企業的市場空間,不利于產業結構調整升級。同時,一些使用者利用交通管理在低速電動車領域的“盲區”,違章駕駛卻不用承擔違章后果,也造成了不好的交通安全文化導向。
值得欣慰的是,越來越多的城市已啟動了治理低速電動車行動。有的著力于禁售、限售,防止超常產品流入市場;有的出臺相關禁行、限行措施,加強交通安全治理。
六部委:清理整頓老年代步車等低速電動車 設置過渡期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改委等六部委今日聯合印發《關于加強低速電動車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清理整頓低速電動車,嚴禁新增低速電動車產能,加強低速電動車規范管理。
低速電動車主要指行駛速度低、續駛里程短,電池、電機等關鍵部件技術水平較低,用于載客或載貨的三輪、四輪電動機動車,包括老年代步車等。
通知要求各地整改超范圍生產銷售低速電動車產品的企業,無營業執照的,要依法予以取締查封。停止制定發布鼓勵低速電動車發展相關政策,停止制定發布低速電動車準入條件,停止核準或備案低速電動車投資項目,停止新建低速電動車企業、擴建生產廠房等基建項目,停止新增低速電動車車型;已制定發布相關政策的地區,應立即停止執行,正在建設的項目要立即糾正,確保低速電動車產能不增長。
通知指出,各地要根據本地區具體情況制訂在用低速電動車處置辦法,研究設置一定時間的過渡期,通過置換、回購、鼓勵報廢等方式加速淘汰違規低速電動車在用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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