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發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技術要求(征求意見稿)》,一文激起千層浪——因為《征求意見稿》中的一些條款對低功耗廣域物聯網的組網、連接形成直接的影響,在政策層面讓產業發展蒙上一層不確定性的陰影。今天,該事件有了進一步的進展,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在認真梳理分析反饋意見建議,并與相關單位協調和溝通基礎上,參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國際使用和管理情況,依據我國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管理規定,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完善和修改。
在這份《征求意見稿》中,引起爭議比較大的是以下內容:
在滿足傳輸數據時,其發射機單次工作時間不超過5秒的條件下,470-510MHz頻段可作為民用無線電計量儀表使用頻段。限單頻點使用,不能用于組網應用。
若使用頻率與當地聲音、電視廣播電臺頻率相同時,不得在當地使用;若對當地聲音、電視廣播接收產生干擾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待消除干擾或調整到無干擾頻率后方可重新使用。
1.使用頻率:470-510MHz。
2.發射功率限值:50mW(e.r.p)。
3.占用帶寬:不大于200kHz。
4.頻率容限:100×10-6。
雖然沒有非常明確的物聯網網絡組網指向,但眾所周知,國內基于非授權頻譜的低功耗廣域網絡部署和硬件設備制造均集中在470-510MHz頻段上,包括LoRa、非授權頻譜NB-IoT、ZETA以及正在努力進入中國的Sigfox。目前國家對于低功耗廣域網絡暫時還沒有專門的法規、政策,頻譜領域的監管主要還是參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管理的規范,若按《征求意見稿》的規范正式實施的話,不允許組網、發射功率限制在50mW等規定,對于非授權頻譜低功耗廣域網絡無疑是一次沉重打擊。
不僅僅如此,《征求意見稿》在生物醫學設備、工業用無線遙控設備、無線數據傳送設備等管理條款中明確提出“不得用于物聯網等其他應用”的內容,對于其他頻段中的應用做了直接干預。
因為該征求意見稿對整個物聯網產業未來的發展都將產生深遠的影響,所以業內人士一直非常關心該事項的進展情況。
11月28日,事情有了進一步的進展,工信部無線電管理局在認真梳理分析反饋意見建議,并與相關單位協調和溝通基礎上,參考微功率短距離無線電發射設備國際使用和管理情況,依據我國無線電管理法律法規和相關行業管理規定,對征求意見稿進行了完善和修改。并再次公開征求意見,如有意見建議,請于2018年12月27日前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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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重磅】LoRa或摘掉頻譜“緊箍咒”?工信部無線電頻譜監管最新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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