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 20 世紀 80 年代,法醫學中的 DNA 分析法還處于起步階段,法醫取證還需要得到犯罪的一些身體的液體,通常是血液、精液或唾液來形成罪犯的基因圖譜。
這種情況在 1997 年發生了改變,當時澳大利亞法醫學家 Roland van Oorschot 發表了一篇名為 DNAFingerprints from Fingerprints 的論文,震驚了整個刑事司法界。
研究表明,DNA 不僅可以從體液中檢測到,還可以從罪犯觸摸留下的痕跡中檢測到。這開啟了指紋搜證的熱潮,世界各地的調查人員開始搜尋犯罪現場的任何罪犯可能觸摸的地方,例如門把手、工作臺面、刀柄。
這些犯罪現場的 DNA 殘留對現場勘測的法醫尋找犯罪嫌疑人來說至關重要。在我們以往的印象當中,只要嫌疑人直接遺留于犯罪現場的 DNA,排除合理懷疑的情況下,就可以起到相應的指證作用。
但在 2 月 21 的美國法醫學年會上法醫科學家 Cynthia Cale 發表了一個令人吃驚的發現,通過長約 10 秒的握手就可以將一個人的 DNA 轉移到他從未接觸過的物體上。
印第安納波利斯大學法醫學家 Leann Rizor 在大會上報告表示,在先前的一項獨立研究中發現,最后一個接觸物品的人和在物體上遺留 DNA 最多的人往往并不是同一個。研究表明,當一個人接觸刀柄后,刀柄上遺留下的 DNA往往并不單單只是是他自己本身的 DNA,相反,曾經與他握手的人的 DNA 占絕大多數。
此前,休斯頓法醫科學中心的 Cale 發現,握手兩分鐘可以通過另一個人的手將一個人的 DNA 轉移到一個物體上。但許多研究者提出質疑,兩分鐘的握手時間在現實世界中有點不切實際。但在新的實驗中,Cale 將握手時間縮短至 10 秒,結果發現即使 10s 的短暫接觸也可能”意外”轉移 DNA。
而 Rizor 教授的另一個實驗也證明了同樣的事情,研究人員安排四名印第安納波利斯大學的學生坐在一張桌子旁邊,他們可以在一個公共飲料投放處倒取飲料。研究人員并不限制 4 名學生的活動,他們可以自由地交談、走動甚至離開房間。當所有學生都領取飲料,研究人員分析了公共飲料投放處、4 個學生杯子及 4 名學生手上的DNA。
結果發現,投放處及所有杯子上均出現了 4 名學生的 DNA,甚至房間里的一些物品還出現了其他旁觀者的 DNA,旁觀者通過打噴嚏或咳嗽等方法將其 DNA 傳遞至環境當中。這使得研究者無法明確這些 DNA 究竟是來源于誰,也無法明確這些 DNA 與物品接觸時間之間的關系。這項研究表明,DNA 可以在社會環境中以不可預測的方式輕松轉移。
早在 2011 年,就出現過更真實的案件,當時調查人員子在一名被謀殺的女性 Anne Marie Foy 指甲上發現了 DNA,通過數據庫進行比對,這與一位名為 David Butler 英國出租車司機的 DNA 相符。但 Butler 發誓他從未見過那個女人,他的辯護律師指出,Butler 有很嚴重的皮膚病,以至于其他的汽車司機都戲稱 Butler 為”Flaky”。
圖|BBC曾對David Butler的事件進行過深度報道(來源:BBC)
圖|David Butler(來源:BBC)
他辯護律師推測,也許那天,真兇曾經搭乘過 Butler 的車,曾同處于狹小密封空間的真兇在無意中沾染了 Butler 的 DNA, 從而導致被謀殺的女性指甲上殘留著 Butler 的 DNA。并且罪犯使用十分殘忍且暴力的手法殺死了 Foy,這個 Butler 的身體狀態并不相符,Butler 已經滿頭白發,并被呼吸道疾病困擾。
即使調查人員不相信這種解釋,但陪審員相信。事實也證明了這一點,Butler 被判入獄八個月后無罪釋放。盡管如此,當時已經 65 歲 Butler 在監獄中的被其他犯人毆打,因為其他罪犯誤以為他是一名性犯罪者。在獲釋后,他十分嚴厲地批評了警方對證據的盲目信任。
Butler 曾接受 BBC 的采訪,并表示:”DNA 已經成為警方的靈丹妙藥。他們以為是我的 DNA,所以兇手就一定是我。”
(圖源:pixabay)
但 Butler 的案件只是法醫學領域日益突出的問題之一: 指紋、DNA 或槍擊殘留物究竟屬于什么類型的證據?倫敦大學學院法證科學中心主任 Ruth Morgan 和她的同事發表的一項研究顯示,在 2010 年至 2016 年間,英格蘭和威爾士對 218 起成功上訴案件的裁決顯示,DNA 證據存在一定的誤導性,其主要問題在于其相關性、有效性或實用性,這些證據會在證明審判過程中起到無法忽視的作用。
但這不是并法醫學第一次受到審視。2015 年,美國聯邦調查局 (FBI) 合著發布了一份報告,為頭發分析取證畫上了句號,而指紋匹配 (在犯罪現場發現) 和指紋匹配 (從嫌疑人身上提取) 也一直是人們關注的焦點。
但我們并不能全盤否定 DNA 偵查技術,2018 年 4 月,美國加州警方通過DNA 數據庫,在加州首府薩克拉門托附近的西特勒斯海茨市(Citrus Heights)逮捕了一名 72 歲退休警員 DeAngelo,指控他涉嫌在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犯下一系列***和謀殺案,并認為他就是當時轟動一時的金州殺手 (Golden State Killer),也被稱為東區***犯 (East AreaRapist)。
圖 | 美聯社曾報道過臭名昭著的金州殺手庭審(來源:美聯社)
自第一例懸案解決以來,美國 DNA 刑偵的洪閘已打開,多例”懸案”正以一種之前不敢想象的速度被解決。在這些案件的破解過程中,調查人員可以將長期未能結案的***謀殺案遺傳學證據輸入了可公開訪問的 DNA 數據庫中,然后系譜學家可以用遺傳信息匹配遠親以找到可能的嫌疑人,這種偵查結合了DNA 數據、出生記錄和社交媒體資料。系譜學家們也給出預測,很快將可利用 DNA 數據庫解決數以百計的罪案。Science 還將 DNA 偵查技術評為 2018 年十大科學年度突破。
但是如何取證,如何確定取證的有用性,取證的正確性,是否過度依賴 DNA 偵查技術,這些才是我們最應該考慮的問題。
法醫科學家 Cynthia Cale 表示,這種 DNA 轉移現象確實會造成犯罪現場調查的復雜化,但這并不意味著 DNA 證據不可靠。雖然與另一個人或物體的短暫接觸會造成 DNA 的廣泛傳播,但這種”意外”傳播通常并不穩定,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意外”留下的 DNA 會因為各種原因被降解。
Prinz 教授補充道,目前尚不清楚這種類型的 DNA 轉移對犯罪現場的調查有多大的影響。但這也足以引起犯罪現場調查人員的注意,因為在處理”兇器”時,應該更加全面地考慮和分析這些”意外”的 DNA 殘留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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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DNA偵查小心"污染源":握手10秒,你的DNA就可以“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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