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巨頭以免費服務換取用戶個人數據并從中大肆獲利,似乎已是互聯網時代難以動搖的商業模式。固然用戶享受了很多巨頭提供的免費服務,但這些免費服務也造就了臉書等數據霸權崛起,帶來了隱私爭議與利益分配不均等問題。而 DeepHash 專欄作者朱宜振認為,盡管今日互聯網巨頭已從用戶數據中大肆獲利,但在數據就是新石油的年代,現有的數據商業模式充其量只是最原始的煉油技術罷了。本周他就要談談,通過運用區塊鏈打造新一代數據集市,可以帶來什么樣不同的想像。
240 美元,這是美國單個用戶在數字廣告上一年的平均價值。無論這一數字有多少誤差,或是換算成其它地方的用戶應該是多少,問題是,你有收到嗎? 根據統計,2016 年美國數字廣告總營收為 830 億美元。如果用這個數字來進行很粗略的估算,那么每位美國用戶的個人數據平均可以帶來 240 美元產值。
但是,這筆錢大多用戶都沒有真正分到,而是轉化成你所使用的各種免費服務。然而這些免費服務的代價,是 Google 及 Facebook 等數據巨頭可以對用戶個人數據幾乎不受限制地訪問。不過,這些數據巨頭近來也因此麻煩纏身。包括因為用戶數量極大,內控不好導致用戶數據外泄,進而陸續受到各國的興訟等,以及 2018 年歐盟正式上路的 GDPR ,也帶來新的威脅。
現在,只要在搜尋引擎中打上 Google、Facebook、GDPR、Lawsuit 等關鍵字,就會看到動輒數億到數十億美元與隱私、與 GDPR 有關的訴訟。 我們談到這事大多都是覺得事不關己,畢竟從地理上來看,歐洲真的是距離挺遙遠的。但若你是認同 digital 價值、是活在 digital 世界的人,甚至你所做的事情就是跟 digital 有關的產業應用,那么,這樣的想法恐怕就只是一廂情愿。
事實上,現在的世界很容易牽一發而動全身。 從我們研究和實證的角度看,歐盟的 GDPR 雖然以保護使用者的數據為訴求,但筆者有另外一套可能比較暗黑的觀點,即這基本上是國家政府權力與大型數據霸權之間的戰爭。因為,對政府來說難以忍受的是,竟然出現像 Google、Facebook 這樣的數據霸權,可以做到對用戶的掌握度如此之高,且數量級又遠超過任何一個單一國家政府。
這對于運作了超過千年的政府體制來說,無疑是個嚴肅的挑戰。 如果不采取任何作為,那基本上政府的地位會受到嚴重威脅。但是,卻也不能以太過粗暴的方式來遏止。于是,GDPR 以保護用戶數據權益、以人為本的基本論述,就成了又高大上、又無敵的武器,讓政府可以在此間建立新的角色,成為數字保護者的角色。而其手段工具就是罰金、或各種國際訴訟等。
這一招筆者認為是超級厲害,不僅讓國家有了新的定位,對于公民來說,無法對抗 Google、Facebook 等巨頭,但現在國家出面代表你去跟巨頭對抗,似乎也是個不錯的方式。 回到新一代的數字經濟上,看起來 GDPR 似乎讓各種現行的 Digital footprints 的取得變得越來越困難,如果 Google、Facebook 等巨頭都難以方便地取得用戶數據,其它公司就更不用說了。
但有趣的地方正在這里,GDPR 在讓這件事情變難的同時,其實也創造了新的機會。其實,數據霸權相比傳統霸權的驚人和可怕之處在于,如果說過去是靠著天然資源(如:石油)就能成為一方霸權,那么在所謂數據就是新石油(Data is new Oil)的時代,我們現在才只是剛開始意識到數據就是石油。
而諸如 Google 和 Facebook 等目前已出現的數據霸權,也只能說是已經意識到數據是石油,但還只能用非常原始、不夠有效的方式煉油。 現在互聯網消費者數據市場為普通消費者提供的定價信息很少,即使消費者數據,例如年齡、性別、地理位置、購買歷史和瀏覽行為等,已經成為快速增長的數字廣告行業的一個越來越有價值的資源,但當前每年產生數百億美元的這個行業,仍然沒有一套個人數據的透明定價和交易。
換句話說,一般人沒有任何好的方法,來確定其個人數據的價值。這是因為,以傳統互聯網數據庫的系統來看,所有的數據分別存在不同服務提供者的系統里面,技術上做不到區分數據屬性的字段。如果想將不同數據庫里面相同屬性字段的數據合并起來,譬如不同銀行里面住在同一地方、擁有相同學歷的客戶,這樣的數據收集與交易成本,往往會大過于數據價值本身。
我們來想想,如果可能透過 GDPR 所創造出來的空間,進而演化出一套全新的從數據收集、授權、聚合到銷售的機制呢?是不是有可能出現一種符合人權、符合 GDPR 的技術和數據銷售的模式呢?
圖|通過用戶授權銷售駕車數據
以上圖為例,就是通過用戶直接授權后,將駕車數據銷售給所需要的數據買家。這里的買家可能是汽車業者、保險業者,或是數字營銷業者。這就是新一代的數據集市技術(Data Marketplace)。 這時你會發現,數據來源都不是以前的瀏覽器、Cookies,而是來自全新的地方,例如汽車、穿戴式裝置、甚至是智能電表。
聯網的裝置都可能成為新的數據來源,而且可能比以前更準確,搭配適當的數字識別(DID)機制,把數據歸戶做好后,甚至可以建立起全新的 Persona,遠比過去精準有效,最重要的是可以符合 GDPR 的精神。 至于區塊鏈可以在這里發揮什么作用?基本上就是利用數字身份的區塊鏈,建立數據的歸屬,以及數據的流向可以被追溯,進而建立數據的流動性,并形成資料集市。
首先,在區塊鏈上可以建立用戶的數字身份,確定數據的擁有權(ownership),接著可以有定義數據屬性的字段,再搭配智慧合約,就能做到用戶數據的管理。無論是要對數據買家做一次披露、限期披露、或永久披露個人數據,都可以讓用戶自行決定。
如近日英國捷豹汽車(Jaguar)剛宣布利用德國的 IOTA 技術,來做駕車數據共享的基礎,并利用 IOTA Token 做為獎勵,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 當 GDPR 似乎帶來了對于數據經濟的阻礙,在創新者眼中看到的卻是全新的大好機會。如果可以掌握這個新的機會窗口,用新的方式建立起對數據的掌握度,那么就有機會成為數據經濟時代新的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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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標題:數據就是新石油,但今日的商業模式只是最原始的煉油技術|DeepHash 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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