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計劃_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本內容介紹了國家高校111計劃的詳情和高校名單
“111 計劃”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旨在抓住我國政治和經濟實力迅速提高的歷史機遇,推進我國高等學校建設世界一流大學的進程,由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決定聯合實施,總體目標是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臺,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余名優秀人才,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高校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中央部屬高校。
“111計劃”以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為手段,加大成建制引進海外人才的力度,進一步提升高等學校引進國外智力的層次,促進引進海外人才與國內科研骨干的融合,開展高水平的合作研究和學術交流,共同培養博士研究生,在高等學校匯聚一批世界一流人才,率先建立起一批具有原始性創新能力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全面提升高等學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綜合競爭實力。
目標定位
瞄準國際學科發展前沿,圍繞國家目標,結合高等學校具有國際前沿水平或國家重點發展的學科領域,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臺,從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及研究機構的優勢學科隊伍中,引進、匯聚1000余名海外學術大師、學術骨干,配備一批國內優秀的科研骨干,形成高水平的研究隊伍,建設100個左右世界一流的學科創新引智基地,努力創造具有國際影響的科技成果,提升學科的國際競爭力,提高高等學校的整體水平和國際地位。
建設原則
按照“分步實施,動態調整,滾動支持”的原則進行:
1. 分步實施:“111計劃”是項目、人才、基地三位一體緊密結合的計劃,創新引智基地的布局采取分批的方式,積極穩妥地推進。
第一批:2006年度設立2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已進入國家“985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二批:2007年度設立40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
第三批:2008年度設立35個左右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為進入國家“985工程”、“211工程”的高等學校及部分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 動態調整:2006-2008年“111計劃”布局工作完成后,工作重心由基地的選擇過渡到水平的提升。創新引智基地將實行“總量控制,優勝劣汰,動態調整”的管理機制。對已設立的創新引智基地運行2年后進行中期評估,評估結果作為動態調整的重要依據。
3. 滾動支持:對創新引智基地的支持將采取分階段滾動資助的辦法。根據中期評估結果對合作成效好、水平提升快、協調組織得力的創新引智基地將加大支持力度;在資助期結束后對工作特別優秀的,將適當給予獎勵。
遴選條件
1. 創新引智基地遴選范圍以“985工程”、“211工程”高等學校為先導,逐步擴展到有國家重點學科的高等學校。
2. 擬申報的創新引智基地應結合本校學科發展,以國家重點學科為基礎,以國家、省、部級重點科研基地為平臺,具有廣泛深厚的國際合作研究基礎,且有一定面積的研究場所和一定規模的研究實驗條件。
3. 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構成:
(1) 聘請不少于10名海外人才,其中包括:不少于1名學術大師;不少于3名學術骨干,不少于6名來華短期學術交流學術骨干;
(2) 配備不少于10名國內科研骨干。
4. 創新引智基地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 海外人才應在世界排名前100位的大學或研究機構任職,且與本校有良好的相應合作研究基礎。
(2) 海外人才所屬學科領域包括基礎科學、技術與工程、管理等。
(3) 海外人才應具有外國國籍或所在國家永久居留權,對中國懷有深厚感情,品德高尚,治學嚴謹,富于合作精神。學術大師年齡一般不超過70歲,學術骨干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4) 學術大師應為國際著名教授或同領域公認的知名學者,學術造詣高深,學術水平在國際同領域處于領先地位,取得過國際公認的重要成就。具有前瞻性、戰略性的眼光,能夠把握國際科學發展的趨勢,引領本學科保持或趕超國際領先水平,匯聚國際上本學科的學術骨干,提出對學科或國民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的研究課題。
(5) 學術骨干應具有所在國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職位,擁有創新性思維,與學術大師有合作基礎,在所屬領域取得過同行公認的創新性成果。
(6) 國內工作時間:學術大師每人每年不少于1個月;學術骨干每人每年不少于3個月,一般應有一名學術骨干留在基地工作;每年來華短期學術交流的學術骨干不少于6人次,時間不限。
(7) 國內科研骨干應具有博士學位,5年以上科研工作經歷,年齡一般不超過50歲。
實施管理
1. 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共同制定“111計劃”整體規劃和年度實施方案。
2. “111計劃”以項目形式實施,每年第二季度根據本規劃發布下一年度實施方案,采取“統籌規劃、限額申報、專家評審、擇優建設、動態管理”的原則。
3. 教育部、國家外國專家局聯合成立“111計劃”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管理辦公室。領導小組由各主管部門部級領導和相關司級領導組成,負責計劃的宏觀指導和決策;管理辦公室由教育部科技司、國家外專局教科文衛司相關業務處人員組成,負責計劃的具體實施。
4. 高等學校是創新引智基地建設的依托單位,應成立由校級領導牽頭,科技處、外事處、人事處共同參與的“111計劃”校級管理辦公室,負責制定本校引進海外人才的相應政策,建立有利于創新引智基地發展的管理體制與運行機制,并負責與其相關的協調、實施和管理工作。
5. 領導小組聘請國內外知名學者組成專家委員會,作為學術咨詢機構,負責創新引智基地的評審、評估和監督工作。
6. 領導小組根據專家委員會評審結果審核確定創新引智基地名單和資助經費。
7. 各創新引智基地根據計劃,瞄準學科前沿,自主開展合作研究、學術交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選派國內科研骨干赴國外一流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合作研究、積極爭取承擔國內外重大科研任務,提升學科國際競爭力,力爭進入世界一流行列。
8. 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為5年。運行2年后,由領導小組委托專家委員會對基地的學科發展、人才引進與培養、合作研究進展等進行中期評估。對評估結果好的,給予滾動支持;對明顯未達到計劃要求、難以完成預期目標的,將停止或暫緩資助。在總數不變的原則下,有進有出,吸納符合條件的進入創新引智基地行列。
9. 創新引智基地建設期結束后,由領導小組委托專家委員會對基地建設進行綜合驗收,并按一定比例評選出優秀創新引智基地,給予表彰和獎勵。
10. 項目執行期間所發表的論文、專著、研究報告、資料、鑒定證書及成果報道等,均須標注“高等學校學科創新引智計劃資助”(Supported by the Programme of Introducing Talents of Discipline to Universities)中英文字樣和項目編號。
高校名單
2011年度“111計劃”引智基地名額分配:
全國高校111計劃引智基地最新數目統計
排名 高校 數量
1、南京大學 5
2、北京大學 4
2、清華大學 4
2、浙江大學 4
2、復旦大學 4
2、上海交通大學 4
2、哈爾濱工業大學 4
2、武漢大學 4
2、華中科技大學 4
2、西安交通大學 4
2、吉林大學 4
2、山東大學 4
2、中南大學 4
2、廈門大學 4
2、蘭州大學 4
2、大連理工大學 4
2、華南理工大學 4
2、中國農業大學 4
19、電子科技大學 3
19、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3
19、北京師范大學 3
19、中國人民大學 3
19、北京交通大學 3
19、北京科技大學 3
19、北京航空航天大學 3
19、中國石油大學(北京) 3
19、北京理工大學 3
19、華北電力大學 3
19、天津大學 3
19、南開大學 3
19、華東師范大學 3
19、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3
19、中國礦業大學 3
19、河海大學 3
19、江南大學 3
19、南京農業大學 3
19、合肥工業大學 3
19、華中農業大學 3
19、中山大學 3
19、重慶大學 3
19、四川大學 3
19、西南大學 3
19、西北農林科技大學 3
19、中國科學技術大學 3
45、北京化工大學 2
45、北京郵電大學 2
45、北京林業大學 2
45、北京中醫藥大學 2
45、中國傳媒大學 2
45、中國礦業大學(北京) 2
45、中國地質大學(北京) 2
45、東北大學 2
45、東北師范大學 2
45、東北林業大學 2
45、哈爾濱工程大學 2
45、同濟大學 2
45、華東理工大學 2
45、東華大學 2
45、暨南大學 2
45、東南大學 2
45、南京理工大學 2
45、中國藥科大學 2
45、中國海洋大學 2
45、中國石油大學(華東) 2
45、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2
45、武漢理工大學 2
45、華中師范大學 2
45、湖南大學 2
45、西南交通大學 2
45、西北工業大學 2
45、長安大學 2
72、北京協和醫學院(清華大學醫學部) 1
72、中央民族大學 1
72、北京體育學院1
72、大連海事大學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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