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8月21日,經過三周、長達50個小時的激烈辯論后,蘋果和三星的專利訴訟案結束了庭審,開始等待在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的聯邦法庭9位陪審員的最終裁決。3天后的8月24日,在加州圣何塞地區法院,陪審團做出裁決。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超過10億美元,而蘋果并未侵犯三星的專利權,為這起訴訟案階段性地畫上句號。
陪審團認為,蘋果列出的所有三星產品都侵犯了蘋果某一項或另一項專利,三星應當向蘋果賠償10.5億美元。不過并不是每一款三星產品都侵犯了蘋果列出的所有專利。
而據《第一財經日報》記者了解,這場專利戰最終更可能是“除了律師,沒有贏家”的結局,目前,三星已表示,將向地區法院提出裁后動議,以推翻這一結果,若失敗,將提起上訴。而這兩家公司巨額的官司費用,最終可能轉嫁給消費者,導致手機價格上漲。
“扯皮”拉鋸戰
起初,這場混戰圍繞著專利權展開,蘋果指控三星抄襲其iPhone和iPad的專利設計特征,比如,長方形的形狀和iPad的圓形邊緣,以及iPhone用戶試圖滾動到列表或網頁底部以外時的彈回效果等。
蘋果向三星索賠25億美元。而三星則否認蘋果指控,反咬蘋果,認為其涉嫌侵犯三星5項專利,要求賠償5.19億美元。
為了力證三星侵權,蘋果當庭提交了一份2010年的三星內部文件,三星手機的用戶界面和iPhone在文件中進行了詳細對比。
與此同時,蘋果更是挖出了三星一名經理的電子郵件作為呈堂證供。郵件中,該經理向其同事傳達了來自于谷歌的聲音,稱三星的手機“過于類似蘋果”產品。
蘋果律師麥克爾希尼(Harold McElhinny)則指出,在2010年1月的一場三星與谷歌高管的會議上,當時谷歌讓三星停止模仿iPad,而三星高管卻置若罔聞,繼續抄襲之路。
蘋果認為,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復制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的 iPhone獨有的賣點。蘋果還指出,三星模仿蘋果外觀,以至于淆亂視聽,讓消費者在購買時產生困惑。
但三星律師查爾斯·維爾霍文(Charles Verhoeven)則反駁稱,蘋果沒有證據顯示消費者在購買時無法辨別三星和蘋果產品。蘋果沒有專注于市場競爭,而寄希望于在法庭上獲得競爭優勢。他認為三星從競爭對手那里獲取靈感沒有錯。
對于三星僅用了三個月的時間就復制了蘋果花了5年時間才研發出來的iPhone獨有的賣點這種說法,維爾霍文駁斥道,蘋果認為只有他們才能開發圓角矩形、大尺寸屏幕的設備,這種想法非常可笑。韓國企業也雇傭了大量的設計師并且在產品的創新研發上的花費多達數十億美元。
美國當地時間8月24日下午的宣判,讓這種“扯皮式”的爭吵暫時停歇。
判決后,蘋果股票立刻大漲10美元,當天最高飆升至669.44美元/股,漲勢喜人。蘋果則當庭大贊法庭判決公正,并稱偷竊是不正當的。
美國斯坦福大學法律教授馬克·萊姆利(Mark Lemley)發表評論,稱這是蘋果的重大勝利。萊姆利教授補充說道,這個罰款是有史以來侵權案件的最高罰款。
而三星則評論稱這樣的判決是美國消費者的損失。因為這會導致消費者選擇范圍的萎縮,競爭對手的減少,并造成商品潛在的漲價風險。三星公司在一份聲明中更強調,專利法有時會被人為操縱,造成一些公司在技術上擁有壟斷市場的權利。
判決生效后,對于三星涉嫌侵權的產品是否能夠繼續在美國市場銷售,法官欲在2周后舉行聽證會裁決,但三星認為2周時間太過倉促,雙方協商后,擬定在9月20日舉行聽證會。
銷量之爭
蘋果和三星這兩家手機巨頭在美國的市場中一直保持極大的市場占有份額,兩家公司的智能手機銷量占全球市場總銷量的一半。
市場研究公司NPD 8月8日發布報告稱,蘋果和三星第二季度在美國市場上的智能手機總銷售量同比增長43%,而同期,HTC、摩托羅拉和LG等的總銷售量同比下滑16%。在第二季度中,蘋果在美國智能手機市場上所占份額為31%,三星為24%,HTC為15%,摩托羅拉12%,LG僅為6%。
三星 Galaxy S Ⅲ手機于今年五月在歐洲首發,隨后便受到了大量消費者的追捧,僅僅2個月銷量便突破1000萬部。6月,三星Galaxy S Ⅲ通過美國四大無線運營商Verizon、AT&T、Sprint和T-Mobile迅速登陸美國市場。
三星Galaxy S Ⅲ是采用谷歌Android操作平臺的智能手機。相比起其他采用Android作為操作平臺的智能手機只通過一兩家運營商發布的做法,三星Galaxy S Ⅲ通過四大運營商同時發布的策略,其占領市場的野心可見一斑,試圖改變蘋果在智能手機中一家獨大的局面。
早在今年4月,市場調查公司 Strategy Analytics 公布的數據顯示,三星公司今年一季度智能手機出貨量達到4450萬部,超越蘋果的3510萬部。
三星如此卓越的銷量對蘋果形成了強有力的威脅,在智能手機市場狠狠地分走了一杯羹,并將它自己也卷入了專利紛爭的戰火。
正所謂成也蕭何,敗也蕭何。顯然,火爆的銷售業績給三星帶來的究竟是福是禍,尚不可知。但蘋果欲通過訴訟,將三星趕出美國市場卻更像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另有分析認為,法官是否會給三星涉嫌侵權產品在美國市場頒發銷售禁令將在9月20日的聽證會上做出判決。
劍指谷歌一石二鳥
在智能手機市場上,蘋果最大的勁敵則是Android產品。蘋果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生前曾向他的傳記作家表達過要除掉Android的強烈意愿,喬布斯認為Android是復制品,他甚至聲稱要不惜發動核戰爭來除掉Android。
根據高德納的數據,在今年第二季度全球智能手機出貨量中,有64.1%使用的是谷歌的Android操作系統,iPhone所占的比例僅為18.8%。
蘋果在這起訴訟案中,表面上針對三星,訴其侵權,而實際目標是Android的生態系統。
判決前,法律人士預測,如果蘋果最終勝訴,法庭將可能頒布一項禁制令,永久性地禁止三星在美國市場上出售侵犯其專利的產品。而三星是最大的 Android智能手機制造商,如果它在美國市場被實施禁令,也會給谷歌帶來沉重一擊。現如今三星和谷歌好似一根繩子上的螞蚱,一榮俱榮,一損俱損。
蘋果同時也對其他Android產品制造商提起了訴訟,在起訴三星的案件中勝訴,也會為蘋果在其他案件中贏得優勢,換言之,蘋果的勝訴將給谷歌帶來更廣泛的負面影響。
三星和谷歌也因此而迅速成為戰略同盟應對專利訴訟。谷歌曾試圖發布軟件補丁去掉三星Galaxy Nexus智能手機中涉嫌侵權的搜索功能,以盡綿薄之力幫助三星打贏官司。
除了律師沒有贏家
早在2010年,蘋果對三星發起侵權訴訟前,蘋果曾試圖與三星達成一個專利使用權轉讓協定,要求三星每賣出一部智能手機就支付蘋果30美元的專利費,但這個協定被三星斷然拒絕,導致了今日這場曠日持久的專利拉鋸戰。
紐約理工學院副教授本杰明·古(Benjamin Kok Khoo)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這是一場以牙還牙、以眼還眼的戰爭,而輸掉的那方,日后則必須向另外一方支付版權費。
古預計,每賣出一部手機,輸家將向贏家支付10美元~60美元不等的版權費。他進一步解釋道,這就好比你以一項專利起訴我,我就從專利庫里拿出另一項專利來起訴你。而誰的專利庫存最多最強大,誰就在官司中握有更多勝算。
全球股票研究常務董事橋德里(Trip Chowdhry)的研究報告表明,單在手機領域,谷歌擁有的專利就有14770個,其中包括谷歌去年收購摩托羅拉時收入囊中的大量專利,而蘋果在手機方面的專利充其量不超過8991個,三星這個全球手機最大制造商則以64976個專利遠超蘋果和谷歌。
橋德里預計,陪審團的裁定支持蘋果,會導致三星動用其強大的專利權迫使蘋果與其簽訂有利于三星的協定。
古表示:“在這場拉鋸戰中,除了律師,沒有贏家。”
據悉,蘋果為了向法官和陪審團證明三星電子、摩托羅拉移動和宏達電確實侵犯了iPhone的設計專利,它已經累計支出了數億美元的律師費。
這也著實肥了訴訟專利律師的腰包,而為了幫助法官們和陪審團理解技術和晦澀難解的法律規則,訴訟律師們要向這些公司收取人均高達每小時1200 美元的費用。單是就蘋果在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聯邦法院起訴三星電子侵權的案件中,蘋果就已經支付了超過200萬美元的鑒定證人費。
古對記者表示,兩家手機公司投入巨額資金來打這場官司將最終轉嫁給消費者,導致手機價格的上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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