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小編發布了“拼多多告訴你,真的不能取締低速電動車”一文,提出低速車存在的合理性和面臨的發展困境,呼吁主管部門盡快制定、推行低速電動車的行業管理政策和技術標準,各方協同推行低速電動車的規范化管理。
文章發布后,引起讀者的熱烈討論:有的讀者表示,低速車事關民生福祉,不思管理,簡單取締是懶政、不作為;有的讀者認為,不談標準,只說支持低速車為弱勢群體計,有“道德綁架”之嫌;還有讀者從行業角度,將低速電動車產業看做電動汽車行業的巨大藍海。
論辯的角度雖有不同,但大家基本上有一個共識:理清低速車存在的問題,政府必須從國家層面有所作為,既有扶持,又有約束,引導低速車產業健康發展。我們把讀者意見中比較有代表性的觀點做了簡要總結,給大家參考。
紅黑的青春:不懼打壓發展勢頭猛,低速車代表真正的市場需求
多年來,低速電動車是整個汽車行業中,唯一一塊沒有任何國家層面法規、政策支持的板塊,甚至一直處于被打壓的狀態,但是在河北、山東和河南等省份,低速電動車的銷量卻慢慢爬到了百萬輛規模。這說明了什么?這是真正的市場需求。
但是,這個市場需求的核心要素有兩個:一個是像看重拼多多那種購物模式的低收入人群,他們對美好生活的渴望和需求;另一個是只圖使用方便,而無需承擔相應法律責任人群的需求。
第一個核心,是企業層面該去解決的問題,例如,隨著電池成本的持續下降,新能源汽車企業能否給消費者提供一輛真正便宜、實用的電動汽車;后一個是國家層面的問題,如何通過政策扶持和法規約束,使低速電動車行業行成良性循環。
柏俊波:對低速電動車的道德指責難以立足
低速車安全問題:低速車的用戶多為兩輪和三輪用戶的升級,他們是交通弱勢群體,其安全性更低,升級之后,這部分群體的安全有所提高。
低速車交通違章問題:隨意變道、闖紅燈、亂停放都和低速車的產品特性無關,換句話說,違章并不是低速造成的。否則,為什么交通、城管的執法人員也在使用低速車?
低速車的使用者多為低收入群體,素質低,這更非低速車之罪:菏澤管理條例有明確的通知,告知公務員不要讓家屬購買低速車。何不反思?
低速車影響城市形象的問題: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經濟發展了,城市形象自然就提升了。上世紀九十年代,滿大街的人力三輪車,現在也沒人禁止,可還有誰買這種車呢?
低速車代表落后產能?未必。否則,電動化種種鄙視低速車,可是智能化為什么偏偏都要找低速車落地呢?
低速車速度慢,影響交通?根據國標規定,低速車的時速是40-70公里/小時,城市道路除快速道路以外,限速也是70公里/小時。到底是低速車慢,還是高速車超速呢?
最后,高速車企經常指責低速車企無牌無證上路,但是很多高速車企為了和低速車競爭,有目的、有意識地摘牌銷售,行為更加惡劣。
車輻條:低速車與國家新能源汽車規劃初衷相悖
國家發展新能源汽車,本身是從戰略角度出發的,來個彎道超車,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但現實是,低速車的技術標準達不到要求,現在甚至有走下坡路的趨勢,這與發展新能源的初衷相違背,搞低速車也要搞得有技術含量,低速車新國標頒布后,注定要淘汰一批落后的企業。
阿威:低速車是未來電動車市場的藍海
低速電動車合法化是全球的大勢所趨,中國不僅要積極減少高速車、提升低速車的地位,還要用政策引導基建區分高、低速行車道路,并且認清未來的出行趨勢,即城外使用高里程油電車、城內使用低里程純電車。
低速車的未來誰也不能預測,但我認為,中國的制造業如此強大,歷史一再告訴我們,低端顛覆才有大機會。中國高速電動車挑戰巨頭的機會太小,但在未來,低速電動車可能是十倍于高速電動車占領全球市場的,是一片巨大的藍海。
安靜:創造適合低速車的發展環境,能實現雙贏
三個“一批”中的規范一批,其實已經給低速車發展提供了政策依據。因地制宜地制定好相應的規范(包括低速車產品和路權兩個方面),創造一個適合低速車發展的特定環境和特定地區,于低速車產業和低速車用戶來說,應該是一個雙贏的事情。
(注:三個“一批”指的是,2015年國務院領導批示同意的《關于低速電動車管理有關問題的請示》指出,對低速車要“升級一批、規范一批、淘汰一批”。)
孔昭松:管不好就關停,是行政偷懶
大車廠也有生產低速電動車的,低速車企也有品質超過大車廠的產品。一紙“高、低速標準區分”,實際界定的不是產品,而是群體利益。即使現在界定了低速車標準,試問還有新進入者的機會嗎?(除非備案制)
管不好就關了,是行政偷懶,也叫不作為,典型的屁股決定腦袋的思維。那么大的(低速車的)真實市場需求,視而不見嗎?至于路權、安全、標準和質量,歸根結底是不想管,就想關的結果,導致企業只能以投機心態,做一天看一天。
殷承良:低速車企不能光想利益不想責任
目前,真正叫屈的主力是那些“低速車企業”,可這個市場一定就該是他們的嗎?如果一個正規車廠造出售價3.5萬元以下的電動汽車,有質量保證,是正規生產線下來的產品,搭載鋰離子電池,續駛里程150公里,液晶屏顯示和聯網功能等一應俱全。那么,“低速車市場”的用戶結構會是什么樣的?
另外,核心的問題在于,上路的車,無論高速還是低速,牽扯到基礎設施、用戶、社會責任,甚至社會財富的一個再分配:高速車高額的稅,是向全社會轉移的。低速車沒駕照又沒保險,承擔的社會責任相對是少的。
從全世界看,凡是上路的車,沒有一個國家是可以讓他放任自流的。在美國,你可以隨便造車,但是它又暗含著國家的法律法規方方面面的要求和社會責任,包括嚴格的召回制度,出了問題罰得你傾家蕩產等等,一系列有形的、無形的制約。而很多低速電動車企,從一開始想的就是怎么讓我合法地賺錢,怎么可以讓我沒駕照,怎么可以讓我這些東西都不負責任,這是有問題的。
現在,很多這個行業的人抱怨國家遲遲不出臺低速車準入標準,其實,如果標準出來了,對他們真的是好事嗎?正規的研發、生產、質保、售后……這些要求一確立,渾水摸魚的企業全死光光,其實他們應該慶幸,沒標準才能活。
我認為低速車標準還會有近一年半以上時間才會發布,時間點大約在2020年,電動汽車補貼徹底取消之前,而且標準會較高,是目前絕大多數低速車企業達不到的,那是正規車廠低端產品下探的市場。運行幾年以后,這個話題自然就不用再討論了。
Nigel:低速車不是汽車,不加區分會影響交通效率和公眾安全
贏得市場和民心就應該支持,這個道理在私域內,應該是沒有問題的,但公共交通是公域,重疊著各種人群和各種利益訴求,有一部分人存在這個利益訴求,不一定能推導出這個利益訴求就是合理的。
越慢越安全?那為了追求安全,干脆走路好了。安全和效率要平衡。個人覺得,交通系統的事故頻發,和中國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不懂路權優先下的禮讓規則,隨意變道、加塞、超車之類的壞駕駛習慣有關系。
我個人經驗,在美、德、法三個國家開車大概有6000到7000公里左右,沒有看到一次車禍。不過也有可能是開的太少,但我個人的駕駛感受是,他們的駕駛習慣、禮讓規則的遵循和對交通規則的自主執行,遠遠超過國內。
豐田、雷諾和特斯拉(已經/可能)生產的小型車是低速車,還是汽車?不能混淆概念,推導出低速電動車的合理性。
對于低速車,個人感覺是:它不是汽車,卻長著汽車的外形;占著汽車道,卻沒有汽車的速度;和汽車共享交通資源,卻沒有和汽車相當的安全系數。這樣一來,低速車會嚴重影響汽車道路的交通效率,而且,低速車司機和乘客的安全沒有保障。
雖然低速車在某些方面有一定優勢,但如果不能從主觀意識上和客觀的交通管理上,將低速車和汽車區分開,對公共交通效率和安全有巨大的負面影響,畢竟,目前的公共交通系統是為汽車設計的。
笨老虎:如果歸入正規車管理,低速車受眾的要求又無法滿足了
機動三輪車(和低速車)一樣應該嚴管安全。在機動車道,自己不安全;在非機動車道,他人不安全。綜合來說,低速車應該歸入機動車道,限速,并制定相關安全標準。問題是,合規的低速電動車產品,一定會比現在的成本提高不少。
違章不是車造成的,是人造成的,所以必須持照、掛牌、停正規車場、禁止進入限速60公里/小時以上的道路、制定相應安全標準,并納入駕駛員管理體系。只是這樣一來,駕駛的門檻和成本都高了,方便性下降了,又不符合受眾的要求了。
低速車受眾要的就是無限制的便利,超低成本隨便開,自己方便就行,別人是否安全和方便與他無關,而這是不可能滿足的。
陳文強:低速車的問題不是“是否高速”,而是“是否安全”
個人感覺政府對低速車的治理方向搞錯了,應該關心的是車“安不安全”,而不是“高不高速”。車速是用戶考慮的事,由市場決定;政府應該考慮的是交通安全,即車要安全、穩定、合法,駕駛員要有駕照。一邊要高速車限速(有些道路限速40公里/小時),一邊要低速車提車速(80公里/小時以上),這不是矛盾嗎?
姚遠:低速車不比兩輪和三輪電動車安全
低速車比兩輪和三輪車安全嗎?當然不是,兩輪和三輪車能走機動車道嗎?兩輪和三輪車的時速能到70公里/小時嗎?除了產品問題,開低速電動車連駕照都不需要吧,關鍵是政策問題,應該引導低速車發展,而不是出了問題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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