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是總結出來的一些在使用鋰電池充電時的一些使用誤區
追求最高性能 過充過放?
還有一些朋友,為了追求電池的性能,喜歡對電池過度充電和放電。這將對鋰離子電池的正負極造成永久的損壞,從分子層面看,可以直觀的理解,過度放電將導致負極碳過度釋出鋰離子而使得其片層結構出現塌陷,過度充電將把太多的鋰離子硬塞進負極碳結構里去,而使得其中一些鋰離子再也無法釋放出來。這也是鋰離子電池為什么通常配有充放電的控制電路的原因。?
另外,現在大多數手機采用了脈沖式的大電流快速充電,到接近電量快滿的時候,為了防止過充,電路會從高電流脈沖轉換為一種逐漸縮小的涓流充電,這樣即使滿電檢測有部分偏差,由于越接近滿電電流越小,在最后時刻的充電電流已經接近0。因此對于這類充電設備,過充也是白費功夫。?
對于鋰電池性能在100次使用之后,達到一個峰值的說法也是錯誤的,對于液態鋰離子電池,卻根本不存在這樣一個循環容量的駝峰現象,從鋰離子電池出廠到最終報廢,其容量的表現就是用一次少一次,循環時不會出現性能回升的現象。
鋰電池也會記憶效應?
不少朋友認為,鋰電池必須將電量用光,否則也有可能出現記憶效應,其實這個概念最早來自鎳鎘電池,鎳鎘電池有記憶效應,如果不放盡電量,電池會隨使用次數的增加而呈現出電量愈來愈少的狀態,后來的鎳氫電池已經得到了改進,已經沒有明顯的記憶效應,因為鎳氫電池還是會出現一定程度的晶格化導致容量降低,仍然需要經常的徹底充放電來保持其正常的電量。而鋰電池則基本上沒有記憶效應,可以隨時充放電而不會影響電池的容量。?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電池記憶效應是指電池的可逆失效,即電池失效后可重新回復的性能。而鋰電池是不可逆的,性能及容量只會隨著使用而不斷地減少,也就是說鋰電池不存在記憶效應,另外,消除電池記憶需要進行深充深放,也就是電池電壓要到達1.0V,手機不可能堅持到電池電壓到1V時關機,之前鎳鎘電池也需要一些專門的設備進行這樣的深度放電。?
綜上,鋰電池不存在記憶效應,用戶也不必擔心,我們可以這么想,鋰電池的誕生就是為了消除記憶效應帶來的麻煩,讓我們可以隨時對電池充電,而沒有任何顧慮。?
新鋰電池需要進行激活?
這又是一個老話題,很大一部分消費者認為電池是需要激活的,幾乎所有的銷售人員這么說,電池前三次充電是要充滿12小時的,要激活電池。大部分消費者都這么做了,而且有些人將電池效能不佳歸咎于電池沒有很好的激活。?
那么電池需要激活嗎?答案是肯定的,需要激活!但是,這個過程是由生產廠家完成的,與用戶無關,用戶也沒有能力完成。鋰電池真正的激活過程是這樣的:鋰離子電池殼灌輸電解液--封口--化成,就是恒壓充電,然后放電,如此進行幾個循環,使電極充分浸潤電解液充分活化,直至容量達到要求為止,這個就是激活過程--分容,也就是說出廠后鋰離子電池到用戶手上已經是激活過的了。另外,其中有些電池的激活過程需要電池處于開口狀態,激活以后再封口,除非您擁有了電芯生產設備,否則如何完成??
可是為什么有些產品的說明書上寫著,簡易用戶前三次使用,要對手機進行完全的充放電呢?難道這不是激活嗎?其實事實是這樣的,在電池出廠,然后銷售,再到用戶的手中,會經歷一段時間,一個月或者幾個月,這樣一來,電池的電極材料就會“鈍化”,說明書里建議初次使用的電池最好進行三次完全充放過程,是為了快速消除電極材料的鈍化,達到最高效能。但是這個過程完全不需要12個小時,應該是充滿為止。其實我們不理會這點,正常使用一段時間也同樣可以消除鈍化。?
鋰電池只能充放電500次?
相信絕大部分消費者都聽說過,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500次充放電,超過這個次數,電池就“壽終正寢”了,許多朋友為了能夠延長電池的壽命,每次都在電池電量完全耗盡時才進行充電,這樣對電池的壽命真的有延長作用嗎?答案是否定的。?
其實這里有一個概念錯誤,鋰電池的壽命是“500次”,指的不是充電的次數,而是一個充放電的周期,比如,先充40%,用了一段時間以后又充了20%,下次用過以后又充了30%,再下次20%……在該20%的中途,即剛補充了10%的電力之時,總共累計完成一個充電周期。之后是下一個周期。??
一塊鋰電在第一天只用了一半的電量,然后又為它充滿電。如果第二天還如此,即用一半就充,總共兩次充電下來,這只能算作一個充電周期,而不是兩個。因此,通常可能要經過好幾次充電才完成一個周期。每完成一個充電周期,電量就會減少一點。不過,減少幅度非常小,高品質的電池充過多次周期后,仍然會保留原始電量的80%。假設一次完全放電的電量是Q,一塊電池的周期為500次,那么它在壽命中提供的總電量是500Q,如果我們將電量用到一半時充電,設充電次數為A,簡單地求解,1/2Q*A=500Q,A應該是1000次。因此對于電池壽命,我們可以用周期來衡量,但是絕不要用次數來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