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14日8:46:30
北京市消費者協會31種手機電池比較試驗報告
從九十年代到今天,手機產品已經從高端奢侈品變成了大眾消費品,許多消費者對手機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目前市場上手機電池品牌型號繁多,電池的質量問題一直是消費者投訴的熱點,特別是手機入網牌照放開后,出現了許多手機廠家,這些廠家為手機配套的電池質量也是參差不齊。據業內專家介紹,有些廠家為降低成本采用低質量的電芯,虛標電池容量,省略出廠檢驗環節,還有些廠家假冒名牌產品,一些低質量電池在使用過程中甚至出現爆炸事故,嚴重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為了解北京市場上手機電池的質量狀況,科學引導指導消費,促進行業的健康發展,北京市消費者協會近期開展了31種手機電池比較試驗。
一、試驗樣品及來源
本次比較試驗的樣品由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工作人員以普通消費者的身份從北京市的通訊器材經銷企業隨機購買。樣品全部標稱為合格品。樣品涉及北京、天津、遼寧、廣東、福建、山東、四川、湖北等八個省市的29家生產企業生產的31種手機電池產品。樣品包括部分手機廠家的原配電池和手機電池生產企業生產的配套電池,價格從幾十元到數百元不等,基本覆蓋了北京市場上銷售的手機電池的主要品牌,比較試驗結果基本反映了在北京市場上銷售的手機電池產品的質量狀況。
二、檢驗標準及項目
本次比較試驗樣品委托北京市信息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依據GB/T18287-2000《蜂窩電話用鋰離子電池總規范》標準對樣品的外觀、標志、0.2C5A放電性能、1 C5A放電性能、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等7項指標進行了測試。
三、比較試驗結果
經測試,31個樣品中有24個樣品所測試項目全部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占總樣品數77.4%。本次結果表明:北京市場銷售的手機電池的安全性能指標總體較好,可能引發爆炸的劣質電池并不常見;知名品牌手機電池質量令人滿意;反映手機電池容量的指標相對較差,一些生產規模較小的電池生產企業虛標電池容量現象嚴重。具體結果如下:
1 、外觀、標志
國家標準要求,手機電池外表面應清潔,無機械損傷,觸點無銹蝕;產品上應標有產品名稱、型號、標稱電壓、額定容量、充電限制電壓、執行標準編號、正負極性、制造日期或批號、制造廠名、商標、警示說明等標志。本次比較試驗中,31個樣品中有3個樣品標志不全,主要是無商標、制造日期或批號、充電限制電壓、正負極性。他們是深圳市閎愷發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無商標,標稱型號DAXIAN(1500毫安)第九代納米鋰聚合物電池、深圳市摯友盈豐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搜豹牌LLST-N95 型(1600毫安)商務鋰電池、深圳市卡萊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卡萊爾牌適配于諾基亞BP-6M(N93...)型(1280毫安)鋰離子電池。
2、0.2C5A放電性能 、1C5A放電性能
放電性能是影響手機電池使用時間的重要因素,以放電時間來考核電池的標稱容量是否與電池的實際容量相符,是考核電池質量優劣的主要指標。國家標準要求0.2C5A放電性能的放電時間應大于5小時、1C5A放電性能的放電時間應大于51分鐘。本次比較試驗的31個樣品中,有7個樣品0.2C5A放電性能指標沒有達到國家標準要求,5個樣品1C5A放電性能指標沒有達到國家標準要求,個別樣品實際測試容量與標稱容量相差近一倍,存在嚴重的虛標現象。沒有達到國家標準的樣品是:大蓮大顯泛泰通信有限公司DAXIAN (大顯)牌X600(1200毫安)公爵手機電池、深圳市閎愷發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無商標,標稱型號DAXIAN (1500毫安)第九代納米鋰聚合物電池、深圳市摯友盈豐商貿有限公司生產的搜豹牌LLST-N95型 (1600毫安)商務鋰電池、深圳市卡萊爾電子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卡萊爾牌適配于諾基亞BP-6M(N93...)型(1280毫安)鋰離子電池、深圳市喬威電源有限公司生產的喬威牌O-NOK N73 L1200H 型(1200毫安)鋰離子電池、廣東威力王電子有限公司生產的ALON 奧龍牌9300型(1400毫安)鋰離子電池、深圳市佳源通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滿山紅牌適配于諾基亞6280/N93型(1250毫安)鋰離子電池。
3、過充電保護、過放電保護、短路保護
這三項指標反映了手機電池的安全保護性能。過充電保護考核電池在充電輸出電壓過高及電流過大時電池保護電路的安全性能;過放電保護考核電池的電壓過低時電池保護電路的安全性能;短路保護考核電池在非正常使用情況下的安全性能,此類指標關系到產品的自身安全和使用者的人身安全。本次比較試驗中,31個樣品安全性能均符合國家相關標準。
本次比較試驗結果顯示,北京市場上正規經銷企業銷售的手機電池安全性是能夠得到保障,但在眾多的手機電池產品中,容量虛標的現象比較普遍。據專家介紹,虛標現象產生的主要原因一是生產企業對其產品質量把關不嚴,對所用電芯材料的容量篩選不嚴格。二是有些企業為了提高自己產品的賣點,故意將價格低廉的低容量電池的容量標高,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三是有些規模較小的手機生產企業,電池是以委托加工的模式進行生產的,缺少有效的質量監控手段,容易被不良加工企業所蒙蔽,采用低質量的電芯,壓縮成本,以次充好。據了解,還有一些廠家為降低成本電池保護電路不配套或不完善,造成手機待機時間短、電池易發生充鼓、充爆等質量問題。
四、提醒消費者
1、建議消費者到正規的商場和知名的通訊產品專賣店購買手機電池產品,尤其不要購買路邊小商小店銷售的所謂低價名牌電池,以防上當受騙。
2、消費者選擇手機電池時,應仔細察看產品名稱、商標、型號、廠名廠址,標稱電壓、額定容量、充電限制電壓、合格證等標志是否齊全。
3、消費者不要過于迷信電池的標稱容量。由于電池的容量和電池芯的尺寸大小、重量有一定的關系,也建議消費者謹慎購買那些電池的外形尺寸及電池重量和普通電池一樣,而標稱容量過高的電池。
4、消費者選購手機時往往過于注重手機廠商宣傳的“待機時間”。據專家介紹,廣告宣傳中的“待機時間”多是在特定網絡、操作環境下的實驗室數據,手機用戶的實際使用時間取決于手機功耗、網絡環境、電池容量、人為使用方法等因素的影響,往往與廣告宣傳的時間差距較大,消費者應根據自己實際需要選擇。
5、消費者購買手機電池應索要發票,并詳細注明所購電池的名稱型號等信息,以便出現質量問題能夠及時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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