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使用在合理電壓容量范圍之內的鋰電池
片面地追求超大容量,超高電壓的做法是錯誤的。首先,任何事物都要經歷一個由簡到繁、由難到易的過程,就好比同樣是易燃氣體,有效保證打火機的安全是比較容易的,想有效保證汽車油箱的安全就要難得多,至今仍然沒有完全解決撞車時汽車起火爆炸的情況。在一個有限的體積內積聚的能量越多就越不好管理,目前蘇州星恒只能保證最大48V10Ah的電池組合的安全性。其次,電壓越高,容量越大,保護電路和均衡電路的難度和故障率就越大,因此蘇州星恒不提倡、不支持超出48V10Ah的電池組合。
要看鋰電池的安全性測試認證
一、UL認證
如今,世界上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對涉及安全、衛生、環境保護等項目的產品,要求在進入市場之前必須取得安全認證。UL標志已成為世界著名的安全認證標志之一。測試標準如下:
1、殼體
鋰電池殼體應有足夠的強度和剛度足以抵抗所濫加的壓力,而不致引起著火。用戶可替換的鋰電池應有足夠的強度而不致于傷到人。
2、電解質
用戶可更換的電池不應含有壓力蒸氣或噴出傷害眼睛的有毒蒸氣和液體,或電池殼體在正常實驗室條件下(溫度23℃),受沖擊時漏出的液體應小于5ml。
3、使用
鋰電池應當在使用時采取措施避免不正常的充電電流,測試的電池有一個可接受的充電電流Ic,在不正常條件下,應當在終端產品中采用保護措施。
4、漏液
漏液或泄漏質量損失標準,電芯或電池的質量最大損失不超過1g0.5%,1~5g0.2%>5g0.1%。
5、機械試驗
(1)擠壓:通過一個直徑為32mm的液壓活塞對電池兩個平的表面施加壓力13KN(壓強17.2Mpa),當達到最大壓力后泄壓。樣品不起火、不爆炸。
(2)撞擊:以直徑15.8mm的棒放在樣品中心,讓重量9.1Kg的重物從610mm高度落到試樣上。樣品不起火、不爆炸。
(3)加速度:電池放在固定夾具上,分別沿三個相互垂直的方向加速(加速要求:初始3ms內最小平均加速度應達到75g,峰值加速度介于125-175g)。試驗溫度20±5℃。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另外樣品不漏液。
(4)振動:電池經受簡單的調諧振動(沿3個相互垂直的方向),振動頻率在10-55Hz范圍內以1Hz/min的速率變化,在90-100min內恢復回來,振幅為0.8mm。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不泄漏。
(5)熱沖擊:樣品在一自然對流或強制對流烘箱中加熱,烘箱溫度以5±2℃/min速度升溫至150℃,并保持10min后停止。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
(6)熱循環測試:電池放于測試室內并承受以下循環:
①30min內升溫至70±3℃,保溫4h。
②30min內降溫至20±3℃,保溫2h。
?、?0min內升溫至40±3℃,保溫4h。
④30min內降溫至20±3℃。
?、葜貜蜕鲜鲅h9次。
⑥10次循環后,電池放置7天待檢。樣品應不起火、不爆炸、不漏液。
(7)高空模擬:樣品電池在絕對壓力為11.6Kpa(1.68psi)、20±3℃(68±5°F)條件下貯存6小時。樣品電池不爆炸或起火,不能有穿孔或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