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電阻簡介
接地電阻就是用來衡量接地狀態是否良好的一個重要參數,是電流由接地裝置流入大地再經大地流向另一接地體或向遠處擴散所遇到的電阻,它包括接地線和接地體本身的電阻、接地體與大地的電阻之間的接觸電阻,以及兩接地體之間大地的電阻或接地體到無限遠處的大地電阻。接地電阻大小直接體現了電氣裝置與“地”接觸的良好程度,也反映了接地網的規模。接地電阻的概念只適用于小型接地網;隨著接地網占地面積的加大以及土壤電阻率的降低,接地阻抗中感性分量的作用越來越大,大型地網應采用接地阻抗設計。
對于高壓和超高壓變電所來說,應當用“接地阻抗”的概念取代“接地電阻”,同時建議規程采用接觸電壓和跨步電壓作為安全判據;還應選用輕便、準確的異頻測量系統獲得接地阻抗的正確結果,以保障人身、設備的安全,利于電力系統的安全運行。
接地電阻多少以上是安全的
接地電阻肯定是越小越好,設備不同要求不同。
1、在1000v以下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中,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4歐,重復接地電阻小于或等于10歐。
2、電壓1000V以下的中性點不接地系統中,一般規定接地電阻為4歐。
因此,根據實際安裝經驗,在路燈照明系統接地電阻應小于或等于4歐。
單點接地通常用下面樣式的儀器來測試接地電阻:
3、工作接地(接零保護)、保護接地:
在380/220伏低壓系統中,接地電流很小,一般不超過幾安,所以規定接電阻不大于4歐姆,當容量在100千伏安以下時,接地電阻還可放寬至不大于10歐姆。
4、重復接地:
按有關規定,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在架空線路的干線和分支線的終端及沿線每一公里處零線應重復接地,每一重復接地電阻不應大于10歐姆;在工作接地電阻允許為10歐姆的場合,每一重復接地電阻應可不大于30歐姆,但重復接地不得小于3處。
標準接地電阻規范要求
1、獨立的防雷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10歐;
2、獨立的安全保護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3、獨立的交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4、獨立的直流工作接地電阻應小于等于4歐;
5、防靜電接地電阻一般要求小于等于100歐。
6共用接地體(聯合接地)應不大于接地電阻1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