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爭端脈絡
2012年7月,以德國Solarworld為代表的歐盟光伏電池產業向歐盟委員會提交了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的申請。
2012年9月6日,歐盟委員會宣布對中國光伏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
2013年6月4日,歐盟委員會宣布,歐盟將從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如果雙方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妥協方案,屆時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
2013年7月27日,經過中歐雙方艱苦、細致的談判,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宣布,經過談判,中國與歐盟就光伏貿易爭端已達成“友好”解決方案,該方案近期將提交歐委會批準。
?
官方數據、觀點
據商務部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對歐盟光伏產品出口貿易額達210億歐元,對歐光伏出口量占中國全部對外光伏出口總量的70%-80%。對歐光伏出口直接關系中國近40萬光伏從業人員就業問題。因此,保住歐洲光伏市場對中國光伏產業來說尤為重要。
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表示,歐盟是中國光伏產品最大的出口市場,通過對話與磋商解決光伏貿易摩擦,有助于維持一個開放、合作、穩定、持續發展的中歐經貿關系,談判結果積極、富有建設性。
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主任陳惠清表示,最終談判的價格控制水平不對外公布,出口數量配額如何在國內企業中分配,還在研究階段,不便透露。但是,大多數企業對此是滿意的,通過這樣的貿易安排,企業能保持合理的出口份額。總體來說,中國能保持住在歐盟60%的市場份額。
談判結果: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 并限量為每年出口7GW
7月27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宣布與歐委會貿易救濟調查機關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承諾價格下限在0.57歐元/瓦左右,為期兩年。行業人士稱若能達成價格承諾將利好出口占比大的上市光伏企業。后來在敲定價格底線的最后時刻,雙方各自退讓了一步,在95家中國光伏企業與歐委會簽署的最終價格承諾中,設定的價格底線為每瓦0.56歐元,并限量為每年出口7GW。
此次談判最后的結果對企業的綜合能力提出了挑戰。以尚德為代表的大而不強的模式;以低勞動力成本、加上政府低價土地,大金額投資的中國光伏企業將面臨全面洗牌。而對于提高光伏轉化率,改善企業經營模式,并發展內需市場的光伏企業,卻是個好事。
談判影響一:價格承諾體現中方企業意愿 利好出口占比大的光伏企業
今年6月初,歐盟初裁決定從6月6日起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征收11.8%的兩個月臨時反傾銷稅,如未能在8月6日前達成解決方案,反傾銷稅率將升至47.6%。資料顯示,中國光伏產品去年在歐盟累計年度銷售額超200億歐元,一旦歐盟對華光伏產品正式開征高額反傾銷稅,國內光伏企業將會失去歐盟這個最大的出口市場。
7月27日,機電商會、中國光伏產業聯盟等5家行業組織發表《關于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的聯合聲明》稱,經過談判,中國光伏產業代表與歐委會就中國輸歐光伏產品貿易爭端達成價格承諾。該價格承諾體現了中方絕大多數企業的意愿,使中國光伏產品在雙方協商達成的貿易安排下,繼續對歐盟出口,并保持合理的市場份額。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昨晚對此表示贊賞和歡迎。
盡管目前中歐雙方官方并未對外透露價格承諾細節,但有報道指出,中國出口歐盟的光伏組件承諾價格下限在0.57歐元/瓦左右,為期兩年。這一價格接近此前中方提出的0.55歐元/瓦,而歐方最初要求0.65歐元/瓦。這一價格水平處于歐洲本土組件廠商的成本線附近。此外,中方還期望在2014年底前能徹底解決光伏反傾銷的問題。新能源行業分析師認為,如中歐雙方此次達成協議,對出口占比較大的光伏上市公司將是重大利好。
有分析人士稱,中國企業目前往歐洲地區的平均售價為0.52歐元/瓦。若按上述0.56歐元/瓦計算,則在目前的均價上,漲了7.69%。但7.69%漲幅仍較此前歐盟開征的11.8%的臨時性反傾銷稅低了不少。
談判影響二:光伏業整合加速
“盡管都談不上滿意,但雙方都能夠接受。”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長李俊峰表示,“這不僅符合中歐雙方企業的利益,更符合雙方國家利益,是一個雙贏的結果。”
江蘇輝倫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李榮坤說,“這一‘次優’方案為國內光伏企業恢復對歐出口爭取了寶貴時間。”
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副理事長孟憲淦指出,0.57歐元/瓦的價格將較之前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歐盟的銷售價有大幅提升,中國產品的價格優勢被削弱。此外,中國光伏產品出口歐盟還將受到數量限制,將以年度配額的方式來實現。這兩點都將導致國內光伏行業加速整合,龍頭企業承受能力較大,并且按照國家的鼓勵政策將得到進一步扶持,而其他企業則面臨被整合或者淘汰。
談判影響三:光伏行業出口總量限制加速行業洗牌
雖然總體來說,中國還能保持住在歐盟60%的市場份額。不少業內人士表示,在此方案下,光伏企業間將出現更激烈的競爭,大廠對歐出貨的下滑有限,但小廠將會出讓更多的市場份額。
上述光伏龍頭企業負責人認為,此前歐盟“雙反”的影響可謂深遠,但從談判達成的結果來看,未來歐洲市場的競爭將更有利于大型企業,每年7GW的出口總量將集中于擁有渠道和政府資源優勢的大型廠商。
王海生認為,此次中歐貿易爭端談判結果最大的影響在于出口量限制。經過過去數年的低成本競爭,當前國內光伏企業的價格水平已不相上下,因此歐盟“限價”的影響并不大,但每年不高于7GW的“限量”要求將引發新一輪國內企業在歐洲市場的激烈競爭,企業的實力將體現在能否從7GW的“蛋糕”盡可能多分一杯羹。
浙江一家已停產近兩年的中型硅片和電池板制造商負責人表示,以往在歐洲市場沒有量的限制,像他們這樣的中小企業如果自主地去歐洲各國爭搶客戶,只要價格合適,質量水平過關,拿到訂單的問題并不是特別大。但是,未來對歐出口一旦啟動“限量”模式,無疑將更有利于品牌影響力更大、銷售渠道更暢通的大型企業。
王海生表示,7GW的總量如何分配將成為擺在我國政府和光伏行業面前的一道題,不排除未來光伏對歐出口實行“配額制”的可能,結果就是出口量將加速向大廠商集中。上述浙江企業負責人認為,如果我國政府未來真的實施配額制,無疑將使處于生存困境的中小企業“雪上加霜”,留給它們的選擇可能就是加速退出光伏行業。
王海生分析,對歐光伏出口如果啟動“限量”模式,A股40多家光伏概念上市公司可能出現一些分化。未來配額的分配將可能以產能規模來劃線,在A股光伏公司中,海潤光伏、億晶光電、中利科技、東方日升和向日葵等公司產能規模位居前列,未來有望在“配額制”下優先分享7GW的“蛋糕”。
“國內光伏企業對歐洲市場的依賴度正在不斷降低,這意味著未來企業的生產可能不再唯歐洲馬首是瞻。長遠來看,企業競爭的主要陣地將集中于國內市場以及亞太、中東地區等新興市場。對于企業來說,不必過分在意歐洲市場的得失。”王海生說。
深圳中電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光伏業務部副總經理梁俊民表示,一旦給定了配額,國內的企業可能為之“打架”,結果可能是大企業得到絕大部分蛋糕,而沒有參與調查的中小企業沒有配額,即使有也是杯水車薪,很難維持生存,還是得放棄歐洲市場。
評論
查看更多